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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企業的主要宗旨、發展方向、主要產品、主要市場和主要對手。
2、制定智財權工作戰略規劃,制定智財權年度工作計畫。 (包括年度智財權申請指標、年度成本預算、年度培訓及相關市場調研等)。
3、建立智財權賬本:專利賬本、商標賬本(比較複雜的企業也有著作權賬本和智財權糾紛賬本)。
4、過程控制:主要是合同審查(不能讓企業在合同中吃虧,需要增加合同智財權條款,如勞動合同中的免責條款、採購合同中的免責條款、銷售合同中的銷售區域條款和嚴格的假冒宣告等,技術開發合同應明確權利的歸屬和利益分配, 當然,這塊現實很少歸咎於智財權的嘴巴,法務部很多人都在做,只是他們不明白,智財權部需要跟他們解釋清楚)。然後是研發控制,根據企業的具體細節而有所不同,說清楚也不是幾句話,另外,你知道怎麼做,技術不是鳥就做不到,管理不了我
5.建立專利資料庫的原型(這個需要市場方的配合,總結幾個主要競爭對手,如企業領導、區域領導和企業附近的人,然後從國家智財權局的專利檢索中檢索其專利資訊,注意可能是在更改名稱後, 所以這項工作很容易被遺漏,如果不規範化,很容易把企業的CEO當成專利權人)。
簡單來說,專利賬本一定要搞好,申請、授權、繳納年費,這是最基本的,做好這些,就算智財權工資沒有白費,也配得上老闆。 至於我剛才說的,這裡我是根據江蘇省的省級標準做乙個權衡的。 智財權工作分為基礎和戰略兩部分,基礎是我們文員做什麼,也就是維護和資訊收集,戰略是由決策層做的,沒人聽文員的話,沒人敢用。
特定示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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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音聯動調解機制是人民調解、司法局調解、行政調解的有機結合,綜合運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諮詢、指導,充分發揮調解在維護社會穩定、化解基層矛盾、解決萌芽狀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儘量減少不和諧因素,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體流程包括:1、訴前調解2、訴訟委託調解3、吸收人民調解員參與訴訟調解4、實施聯合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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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的區別在於:1、調解的性質不同。 司法調解是一種法定的訴訟程式,是手起草的訴訟中的調解; 人民調解不是訴訟的必要程式,而是一種非訴訟的碧曉調解活動。
2、調解範圍不同。 司法調解的範圍是所有民事和刑事自訴案件。 人民調解的範圍主要侷限於民事糾紛。
3.協議對調解的效力不同。 一旦達成協議,司法調解將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和強制力。 通過人民調解達成的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但不具有執行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 但是,行政機關行政賠償、賠償、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等案件,可以進行調解。 調解應當遵循自願合法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我國國債市場在蓬勃發展的同時,也要看到,由於國債市場形成較晚,受各種客觀因素制約,仍存在各種亟待進一步規範和完善的不足。 (一)進一步完善國債發行市場。 成熟的國債發行市場應包括國債結構的多元化、期限結構的合理化、發行方式的競爭,但從我國國債發行市場的現狀來看,這些方面顯然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More
有幾種方法可以改善監督制度:
不斷增強監督意識。 各級領導幹部要自覺增強接受監督的意識,堅決摒棄上級監督不信任、不關心自己的意識,摒棄同級監督不支援自己、不善待自己、下級監督不尊重自己的意識。充分發揮監督主體的作用。 由於三大監督主體的職能和作用不同,所處的位置不同,監督的角度和力量也不同,其監督作用的發揮也具有鮮明性、重點性、不可替代性,因此要充分發展和發揮三大監督主體的作用; 完善監管機制。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