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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下列專案不能申請專利: 不能申請專利的專案:科學發現是指人們對物質及其運動規律的新認識,而不是人們利用自然科學規律創造的可以應用於工業、不能受專利保護的新產品、新方法。 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是指人們的思維、推理、分析、判斷和記憶的規則和方法,不能在工業上使用,不能產生一定的技術效果,因此它們不是專利法所稱的發明和創造,不能受到保護。
但是,當一項發明涉及電腦程式的目的是解決技術問題,利用技術手段並能產生技術效果時,該發明就是專利保護的客體。 網際網絡上的商業模式也沒有專利保護。 疾病診斷方法和疾病診斷方法不屬於專利保護範圍,因為它不具有工業適用性,但用於診斷或疾病的醫療器械和保健品可以申請專利並獲得專利保護。
除美國等少數國家外,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普遍的做法是不對動植物新品種給予專利保護,但生產動植物品種的新方法,如人工育種筏和栽培方法,可以獲得專利保護。 根據我國現行專利法的規定,轉基因動植物、複製人的方法、複製人的方法、改變人類生殖系遺傳身份的方法,以及可能造成動物痛苦且對人類或動物的醫療沒有實質性益處的人類胚胎的工業或商業應用, 改變動物遺傳身份的方法和通過這種方法獲得的動物不能獲得專利。通過核轉化方法獲得的物質不宜公開,因為其中大多數涉及軍事和國防,並且不授予專利保護,但核轉化方法中使用的儀器和裝置等新技術可以申請專利。
近年來,由於資訊科技等新技術的快速發展,智財權保護範圍不斷擴大,傳統智財權制度面臨挑戰。 一些國家還開始保護以前未受保護的某些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以及通過新方法獲得的動植物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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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違反法律、社會公德、妨害社會利益的發明創造。 國家法律,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立法程式制定、公布的法律。
它不包括行政法規和條例。 如果發明本身的目的與國家法律相悖,則不能授予專利權。 例如,用於賭博的裝置、機器或工具; 藥物不能申請專利。
發明的目的本身並不違反國家法律,但如果被濫用並違反國家法律,則不屬於該類別。
2.科學發現。 它是指對自然界中客觀存在的現象、變化過程及其特徵和規律的揭示。
科學理論是我們對自然界的了解的總結,它是更廣泛意義上的發現。 它們都是人們理解的延伸。 這些公認的物質、現象、工藝、性質和規律,與改造客觀世界的技術方案不同,不屬於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創造,因此不能申請專利。
3.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智力活動是指人類思維的運動,它起源於人類的思維,通過推理、分析和判斷產生抽象的結果,或者必須作為人類思維運動的媒介,間接地作用於自然結果,它只是引導人們思考、識別、判斷和記憶資訊的規則和方法, 因為它不使用技術手段,不使用自然規律,也不解決技術問題,產生技術效果,所以不構成技術方案。
例如,交通規則、各種語言的語法、速度演算法或口頭決策、心理測試方法、各種遊戲的規則和方法、娛樂、樂譜、食譜、西洋棋分數、電腦程式本身等。
4.疾病的診斷和方法。 它是以活人或動物為直接實施物件識別、識別或消除病變的過程。
將疾病的診斷和方法排除在專利保護範圍之外,是出於人道主義考慮和社會倫理原因,醫生在診斷和治療過程中應有選擇各種方法和條件的自由。 此外,該類方法直接針對活體人或動物身體的實施,理論上不屬於行業,不能在行業內使用,也不屬於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 例如,脈診、心理學、按摩、為預防疾病而實施的各種免疫方法、以**為目的的整形手術等。
但是,藥物或醫療器械可以申請專利。
5.動植物品種。 但是,對於動植物品種的生產方法,可以授予專利。
6.通過核轉化法獲得的物質。
7.兩者的圖案、顏色或組合的設計主要用作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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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疾病方法**、核轉化方法、動植物品種、疾病診斷方法、科學發現等不能申請專利。 但是,一方當事人可以就動植物品種的生產方法提出專利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對下列專案不授予專利權:
a) 科學發現;
b) 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3)疾病的診斷和方法;
iv) 動植物品種;
5)核轉化法和核轉化法得到的物質;
6)設計,主要對圖形印刷品的圖案、顏色或滑移起到識別作用,兩者兼而有之。
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授予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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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分析:長春派1、疾病的第一診斷方法;
2. 科學發現;
3.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4.核轉化方法和原子核轉化方法得到的物質;
5.圖案、顏色或兩者的組合的設計,主要起到識別作用的圖形物;
6.動植物品種,但當事人可以就動植物的生產方法提出專利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對下列專案不授予專利權:
a) 科學發現;
b) 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3)疾病的診斷和方法;
iv) 動植物品種;
(五)核轉化方法和通過核轉化方法獲得的物質;
6.褲子)在圖案、顏色或組合上,將兩者的圖案印花作為設計的主要作用。
對於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授予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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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科學發現; b) 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3)疾病的診斷和謹慎的激發方法; (四)動植物品種; (5)通過核轉化法獲得的物質; (6)設計、顏色或兩者的組合,以做出設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對下列事項不授予專利權:(1)科學發現; b) 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3)疾病的診斷和方法;iv) 動植物品種;(5)通過核轉化法獲得的物質; (6)設計、顏色或兩者的組合,以做出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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