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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 在不離婚的情況下,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同時,還可以包括婚前個人財產的部分所有權,以及全部所有權。
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法律規定的財產所有權規定。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分別或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單獨、部分共同所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為第三者所知的,應當用夫妻雙方擁有的財產清償債務。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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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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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除非一方或家庭需要錢而另一方不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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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除下列嚴重原因且不損害本人利益外,不得要求分割財產:
1、一方有隱瞞、轉讓、變賣、毀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偽造夫妻共同財產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2.負有贍養一方法定義務的人患有嚴重疾病,需要治療,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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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不離婚的情況下,一般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以下主要原因除外,不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一)一方隱瞞、轉讓、變賣、損毀、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 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以及其他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九十二條 離婚時,夫妻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隱瞞、轉讓、變賣、毀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 另一方可能會獲得少量份額或沒有份額。離婚後,如果對方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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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而不離婚的方法:如果雙方希望在婚姻存續期間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只要當事人能夠證明一方藏匿、轉讓、變賣、損壞或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瀆職行為嚴重損害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利益,法院經調查認定情況屬實,夫妻雙方的財產可以在婚姻關係中分割。
否則,一般情況下,法院會駁回當事人關於婚姻內財產分割的訴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6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瞞、轉讓、出售、毀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2)有贍養一方法定義務的人患有嚴重疾病,需要治療,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看得再好,不分青紅皂白地抄襲,佩服。
房東說的戰國無雙確實是PS2遊戲,現在看到的PC版都是假的,因為官方發布資訊中國大陸至少要到9月初才能上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