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如何確定不既判力原則中的“同一違法行為”?

發布 社會 2024-03-27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你不會問這種問題,也不會給出乙個觀點”。 “事項”係指犯罪人所犯的罪行或同一罪行。 對“乙個事項”的準確定義是正確適用不既判力原則的基礎和前提。

    有必要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定義什麼是違規行為。 就構成要件而言,乙個事項只符合乙個違法行為的特徵,如果符合兩個或兩個以上違法行為的要求,則不算事項。

    已完成和未遂違規行為的定義。 完全違法是指行為人實施的行為已經符合某項違法行為的所有要件。 如果房屋被非法占用用於建築,從材料準備到施工直到完工。

    對於已完成的行為,應當將整個過程視為“單一事項”,多項行政處罰不能單獨實施;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已經實施,但由於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尚未完成犯罪。 如果房屋是非法建造的,則該場地已被清理並開始施工。 既然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該行為,就構成違法行為,也應確定“一件事情”的處罰。

    連續違規的定義。 連續違法行為是指違反同一法律規範,連續實施數個符合多個違法行為要求的相同性質的獨立違法行為的行為。 例如,計程車司機繼續違反規定載客。

    對於持續行為,行政機關應當以行政機關的發現和處罰為界限,界定是否為“單一事項”。 行政機關發現違法行為,連同以前連續發生的若干行為,屬於“一事”的範疇。 如果行為人受到懲罰後實施了一系列違法行為,則根據上述原則將其定義為新的“事項”。

    持續行為的定義。 持續行為是指非法行為從開始到結束的某種時間狀態的延續。 例如,一家酒店已經無證經營了一年。

    持續的行為,無論時間長短,都被定義為“一件事”; 牽連行為的定義。 如果牽連行為是針對非法目的的,而違法的方式或結果牽連到其他違法行為,則應將牽連行為界定為“事項”並加以懲處。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部分同意,補充。 根據《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不得因同一違法行為被處以兩次以上罰款。 換言之,事實上,還意味著可以不處以二次甚至多次罰款,但可以處以其他形式的行政處罰,如吊銷執照等。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不審判原則的表述是正確的,即不能根據同一法律規範施加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刑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對同一違法行為,不得處二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同一違法行為違反多項法律規範,應當處以罰款的,依照最高罰金的規定處罰。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根據合理制度的要求和立法精神,行政處罰應遵循不予進一步處罰的原則,根據一般觀點,對於行政法規不同規定的競爭,違法行為同時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兩項或多項不同規定。 如果各法律規定賦予同一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權,但規定的行政處罰種類不同,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不同的法律規定加重處罰。

    處罰種類相同,但行政處罰權授予不同行政機關的,有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只能給予一次行政處罰,兩次行政處罰的,先作出的行政處罰合法,後作出的行政處罰認定違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對當事人同一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不得超過二次。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如何理解“同一違法行為不得對當事人處以二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中的“同一違法行為”? “同一違法行為”是指當事人實施了誹謗行為或者違反行政命令的行為,當事人客觀上只有乙個獨立、完整的違法事實。 要理解這個概念,您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同一罪行是指一項單獨的罪行,而不是一類罪行。 第二,就犯罪主體而言,同一違法行為是同一犯罪者。 第三,同一違法行為是指違法行為的事實,而不是單一的違法行為。

    四、同一違法行為是指違法行為的全貌,如果違法行為人對行政處罰主體作出重大欺騙行為,且該欺騙行為導致處罰主體對違反《鉛渣製備法》的行為的定性和處罰產生重大影響的, 其次,處罰主體可以根據第一次處罰後新查明的事實對違法行為方加重處罰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對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二次以上的行政處罰。 “在三種情況下,同樣違反行政法規範的情況發生:

    首先,同一行為違反行政法律規範並受行政主體管轄的情況比較普遍。 其次,如果同一行為違反行政法律規範,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行政主體具有管轄權。 第三,如果一項行為違反了梁柵的兩項或多項行政法律規範,並且依法屬於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政主體的管轄範圍,即所謂的“非法競爭行為”或“規範性競爭行為”。

    可以看出,同一違法行為不是違反法律規範或行政關係的行為。 這有意義嗎?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理解行為不處罰原則,應從四個層面出發:(1)行為人的行政主體對恢復行為的第一次處分尚未失去效力時,不能基於相同的事實和理由進行第二次處分,除非第二處分是補充; 更正或更正第一次處置。

    第一次處分不當的,行政主體應當先撤銷,再重新處分差額。 如果第一次處分合法、正確,但不符合管理目的的,行政主體應當充分考慮信託保護原則,必須撤銷的,應當依法賠償遭受損失的相對人。 (二)除法律有明確規定或者根據基本法律原則和法律規則合理推定的外,如一行為多層處罰、一事多罰、一行為多行為等,行政主體應當嚴格遵循一行為一罰一罪的原則。

    (三)一項行為不再受到同類處罰對於同一違法行為,行政單位不得給予兩種或兩種以上同型別處罰。這主要是指違法行為違反若干法律規定的情形,即所謂的法律規定的競爭或法律理論上的規範競爭。 在監管競爭的情況下,應允許各法律規定對應的相關行政主體以不同理由進行處罰。

    但是,為了體現相對的公平和正義,每個行政實體不能對肇事者採取同一種懲罰。 (4)一項行為不得被處以兩次以上的罰款對於行為人的同一違法行為,無論違反多少法律規定,構成多少處罰理由,多個行政單位實施處罰,罰款只能判處一次。 若若有多個行政主體有權對涉案違法行為處以罰款,按照效力優先原則,應當由先處以罰款的人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 同一違法人違反同一法律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處二罰金或者多次罰金。 但是,如果多人共同違法,所有違法者可以同時被罰款; 違法行為違反兩項以上法律規定的,非紅碧執法行政單位可以處以不同的罰款和處罰; 如果罰款不足以消除所有危害,也可以對同一違規行為施加不同型別的處罰,例如罰款和停業整改的命令。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一案不退稅原則是法理學中的乙個概念,是指犯罪人不得因同一違法行為受到兩次以上處罰。 不將處罰作為行政處罰的原則,是為了防止重複處罰,體現過度處罰相稱的法律原則,以保護行政宴會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同一違法行為,不得處二次以上的行政處罰。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根據理性制度的要求和立法精神,行政處罰應遵循一件事不進一步處罰的原則,從一般觀點看,對於行政法規不同規定的競爭,違法行為同時違反了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的行政法律規範規定。 如果各法律規範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授予同一行政機關,但規定的行政處罰型別不同,行政機關可以根據不同的法律規定,將處罰從凱氏定氮提高到假設的。

    處罰種類相同,但有權實施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只能給予一次行政處罰,兩次行政處罰的,先作出的行政處罰合法,後作出的行政處罰應當認定違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對同一違法行為,不得處二次以上的行政處罰。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不予再處罰原則是指行政機關不得對同一違法行為的同一當事人給予相同形式的行政處罰,不得重複處罰。 同樣的違規行為是違反某種法律規範的行為。 如果違法行為違反兩項或多項法律規範,則該行為不是同一違法行為,而是相互競爭的規範行為,主管機關只能認定某一行政機關的處罰決定合法有效。

    同一違規行為是一次性行為,同時或連續發生兩次或兩次以上違規行為是連續多次違規行為,而不是同一違反神法。 公安機關發現民事主體沒有對社會造成較嚴重的危害,且無需逮捕即可獲得更多犯罪集團資訊的,一般會認定暫緩拘留。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暫緩羈押是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情況的規定作出的決定。

    標尺匹配。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任何當事人對同一違法行為的罰款不得超過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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