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請進來,乙個發生在我身上的案子,請幫忙50

發布 社會 2024-03-20
1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刑事訴訟是檢察院的事務,屬於嚴重的刑事犯罪,提起公訴時,需要要求附帶民事訴訟,即經濟賠償,犯罪者可被判處1項搶劫(重傷致人死亡)1項加重罪,有期徒刑10年以上, 無期徒刑或死刑,2或可能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並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如果情況如你說的那樣,這個更準確)。

    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疾病,並且在發病期間行事,則不承擔刑事責任,但仍然可以要求民事賠償,其監護人有義務支付賠償金,如果該行為是在正常患病期間做出的,那麼就和普通人一樣,沒有區別。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該案必須由檢察院起訴,罪名是故意傷害,死亡被認為是加重情節。

    現在應該處於偵查階段,如果處於起訴階段,法院會通知你,然後你作為近親屬可以請求檢察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如果通過法醫評估發現精神疾病,構成免除處罰,則可以要求重新評估。 但是,民事賠償是一定的賠償。

    但是,在公訴案件中,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受到很大程度的損害,這是刑事起訴的乙個缺點。 這是因為即使是最基本的上訴權,也只有在徵得檢察院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通過檢察院行使。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分割共有財產。 這所房子是你祖父母的共同財產。 拆遷費的一半歸你奶奶,另一半歸你爺爺。

    2.繼承。 你爺爺的一半,如果沒有遺囑,將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你的祖母、你的父親和你的四個姑姑作為第一繼承人,在沒有合法喪失繼承權的情況下,有權繼承財產。

    其他人無權繼承。

    原則上,有權繼承的人平分。 但是,如果您的父親和母親承擔更多的贍養義務,他們可以申請更多的積分; 如果贍養義務未履行或未履行,可以主張贍養義務少或少。

    3. 解決方案。 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但如果協商失敗,就去法院提起訴訟。

    看一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你想分享什麼? 房子? 房產證是你爺爺的,如果他沒有死,那不是遺產,這房子是你爺爺奶奶的,他們還活著,所以你沒有權利分享這套房子! 你的祖父和你的祖母用它做什麼與你無關。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從繼承法來看,一階繼承人有繼承權。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有一點我沒有說清楚,我這個朋友和他現在已經再婚了,而且結婚已經8年多了,是新婚姻法對房租失敗做出司法解釋,如果夫妻再婚,時間不超過8年, 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嗎?

    要明確房屋是在再婚前還是婚後購買的,以確定是婚前的個人財產還是婚後的共同財產。

    這套房子是男方婚後改造房子時買的,現在房證上寫的名字就是男方的名字。 這樣一來,當我的朋友離婚時,挖掘者還能分割房子嗎,他能拿到一半的財產嗎?

    可以劃分。 還行。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你可以報警,警察會帶她回家,她會來一次,你來一次。 如果你真的做不到,你也可以起訴她(如果你未滿18歲,她的法定監護人,即她的父母,作為被告)干擾你的正常生活。 請她停止干涉。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沒有法律規定的賠償!

    所以跟他們說話的時候,不能說是補償,頂多只能算是補償,你們倆商量的金額,只要對方接受,如果對方還要價,你就說不給一分錢。

    我是律師,你可以到我的空間去看看。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法院不接受非法同居。 所以你無法補償相關的事情。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你們的同居是雙方同意的,所以你不負責任。

    您可以報警以捍衛您的法律權宜之計。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事發原因是王某,他正準備將建築垃圾傾倒在高某家門口,屬於侵權行為,影響了高某的出行。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 違法的 不動產的相鄰當事人應當本著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在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給相鄰當事人造成阻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制止侵權行為,清除阻礙物,賠償損失。

    《侵權責任法》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高某停止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王某毆打高某侵犯了高某的人身健康權,導致高某的牙齒脫落。 2是輕傷。

    3.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控告公安機關對高某的過失拘留,請求撤銷拘留決定,賠償損失。

    4.起訴王某的醫療費用,清理垃圾並道歉。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與另一人結婚的罪行,即乙個人同時擁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婚姻關係。 構成重婚罪必須滿足兩個要素:1

    當一方或雙方有有效的婚姻關係時。 這是重婚罪的先決條件。 如果雙方之間沒有婚姻關係,則他們未婚、離婚或喪偶,不構成重婚罪2

    配偶與另一人之間的婚姻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配偶與另一人登記結婚,這是合法的重婚; 第二,雖然沒有登記結婚,但與另一人以夫妻身份同居,這實質上是重婚。 在現實生活中,重婚罪的主要表現形式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

    這說明只有甲構成重婚罪,建議到公安機關報案,嚴懲該夫。 對於第三者來說,她不構成重婚,只能受到道德上的譴責。

    發生離婚的,根據現行《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過錯方造成的離婚是什麼:(1)重婚罪(2)配偶一方與他人同居; (3)根據你提供的資料,公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我認為本案對夫妻不利。

    當然,具體劃分取決於法院如何判決。 我只是在談論法理學。 至於b、c、d、e,因為它們不涉及繼承法問題,只涉及贍養費問題,所以與此關係不大。

    夫妻分居後,子女撫養費不是問題。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沒有入獄時間。 重婚罪很難證明。 只要b不起訴,就不可能。 起訴並不容易。

    父母離婚,子女不共同分享財產。 只要他們之間的協議成功。 為了在分割財產時獲得賠償,有必要出示該男子過錯的“證據”,並分割更多。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遺囑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則遺囑中確定的財產應受合法繼承。

    第乙份遺囑是經過公證的,李佳在李乙遺囑上的註解不可能是公證遺囑。 李毅去世後,應進行合法繼承。

    因此,李佳的財產由李兵、李定繼承(代位求償權)。

    僅供參考。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1、建議大家去看看玻璃門的強度,能不能隨意掉下來,還是因為什麼東西故意造成損壞,這很重要。

    2.不要籤協議,你現在沒那麼在乎,她想不走不是由你決定的,她告你,你得來地方。

    3 遇到這件事情,實在是很難處理,最終的代價不是他們花了多少錢,法院會判多少錢,大家可以放心,還是有公平的原則。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這是一場意外,您可能需要支付醫療費用。 因此,可以通過談判解決。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這是一起民事糾紛,沒有太大的危害,檢查在所難免,最後醫療費用到了賠償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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