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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轉學期間,他們不得練習。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管理辦法
第8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應當依法使用執業證書。 執業律師應當出示律師執業證書。 律師事務所應當將執業證明原件懸掛在執業場所顯著位置; 執業證明書副本供查閱。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十條 律師只能在一家律師事務所執業。 律師變更執業機構的,應當申請換發律師執業證書。
對律師的執業沒有地域限制。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在十日內對受理申請機關提交的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批准,並作出是否批准執業的決定。
批准執業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頒發律師執業證明。
不允許執業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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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師調入律師事務所,是指執業律師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乙個執業機構轉到另乙個執業機構的情況。
2.執業機構在同一市轄區內變更的,應當在市內轉移; 執業機構不在同一市轄區內的,屬於跨市調動。
3、合夥人申請轉讓事務所的,應當先辦理退出合夥企業登記手續; 律師事務所分所的常駐律師申請調到其他律師事務所的,應當先辦理撤銷該站登記手續。
四、申請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轉出辦公室同意轉出,轉入事務所同意接受的,可以申請轉出執業:(一)申請市內轉出辦公室,在轉出辦公室執業滿六個月; (二)申請跨市調動; (三)設立新事務所或者加入事務所合夥人; (四)原律師事務所解散或者登出的;(五)其他確需轉入其他設施的情形。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轉讓:
(一)暫停執業期間;
(二)律師事務所接受停職整頓處罰的期限尚未屆滿,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或者合夥人對律師事務所停職整頓處罰負有直接責任;
3)在清算完成或登出處理前,終止律師事務所,由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合夥人對撤銷律師事務所執業執照的吊銷承擔直接責任;
(四)合夥人、常駐律師申請調出,但未退出合夥企業或者撤銷駐地登記的;
(五)其他不予轉讓的情況。
6.轉學期間無法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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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處理的檔案:
1.律師在乙個被劃分為區的城市。
範圍內的中轉辦事處。
(一)律師變更執業機構申請書原件;
2、原執業機構出具的經營證明、案卷、財產移交及債權債務清償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3.與新練習機Natong簽訂的勞動合同。
原件和影印件。
4.最近兩寸,藍色,正面,光頭,穿著律師袍**。
2、調到省內其他城市和地方的本市律師事務所。
熟練。 1、律師執業申請表原件;
2、《變更律師執業組織申請書》原件;
3.如果東橡樹未在本市註冊,請提交一年以上的臨時居留許可。
複製; 4.人事檔案。
證書輪的原件和影印件轉入本市人才交流中心;
5、與新執業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影印件。
要提供的檔案不是指您所說的勞動手冊和社會保障證書。
等。 <>
申請條件:1、在某律師事務所執業滿一年;
2、勞動合同期滿;
3、新成立律師事務所;
4、原律師事務所解散或登出(不受一年期限限制);
5、其他確需轉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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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不到一年的律師一般不得調動律所。
律師需提供所在律師事務所一年以上實習證明並加蓋公章,方可前往司法機關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否則,無法申請律師執業執照。
如果符合以下條件,也可以調到其他辦事處,但只能在市內轉:
1、實習期間,原律所因整改及以上受到停業行政處罰;
(二)律師事務所被司法行政機關暫停、合併、登出或者撤銷的;
3、律師事務所沒有符合規定條件的實習生監督律師;
4、律所受到停業整頓行政處罰,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期限屆滿後未滿三年的;
5、律所已收到禁止接受實習生實習的行業處罰,處罰期限尚未屆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十條 律師只能在乙個律師事務所執業。 律師變更執業機構的,應當申請換發律師執業證書。
對律師的執業沒有地域限制。
第十一條 公務員不得兼任執業律師。
律師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的,在任職期間不得從事訴訟、辯護活動。 第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 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姓名、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要求的律師;
3)創始人應為具有一定執業經驗且三年內未受到暫停執業處罰的律師;
(四)擁有符合司法行政部門要求的資產。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2)接受當事人對民事、行政案件的委託,擔任第一舉報人,參與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委託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委託擔任**人, 並參與訴訟;
4)接受委託,**各類訴訟案件的上訴;
5)接受委託,參與調解、仲裁活動;
6)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7)回答有關法律、訴訟文書及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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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符合條件的可以調到辦公室,但只能在市內調。 (1)處理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習生可以申請調入實習律所,延長實習期:實習期間,律所受到停業整頓以上行政處罰; 律師事務所被暫停、合併、登出或司法撤銷; 律師事務所沒有符合規定條件的實習生監督律師; 律師事務所受到停業整頓行政處罰,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期限屆滿後未滿三年的;該律所已收到禁止接受實習生實習的行業處罰,處罰期限尚未屆滿。 除上述情況外,實習生在實習期間一般不允許轉崗,如果在實習期間轉崗,必須取消其原有的實習資格,並重新辦理實習生申請手續。
法律依據:《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律師變更執業機構,應當向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申請變更執業機構所在地,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出具的原執業機構所在地證明:申請人不具備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情形的;(二)與原執業機構終止勞動關係或合夥關係的證明,以及完成業務、檔案、財務等交接手續的證明; (三)擬變更執業機構同意受理申請人的證明; (4)申請人的專業經驗證明。
受理機關應當對變更申請和提交的材料出具審查意見,連同全部申請材料一併送交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審查。 變更批准的,由審查機關為申請人換發律師執業證書; 不允許修改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審查、批准、更換的期限,參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程式辦理。
變更獲准的,申請人應當在領取新的執業證書前,向原審認證機構提交原執業證書。 律師跨區市、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機構的,原執業機構所在地和變更執業機構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機關應當移送律師執業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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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律師只能在一家律師事務所執業,而律師在調動期間不屬於某家律師事務所,因此在調動期間不能執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條規定,律師只能在一家律師事務所執業。 律師盲目更換執業機構的,應當申請換發律師執業證書。 律師的執業不受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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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 由於律師有權自由選擇律師事務所執業,可以調動,律師更換執業機構的,應當申請換發律師執業資格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十條 律師只能在大雁共一家律師事務所執業。 律師變更執業機構的,應當申請換發律師執業證書。
第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司法行政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撤銷批准執業的決定,吊銷獲准執業人的律師執業證書;
一般學校獨立招生考試結束後半個月到1個月,就會公布正式錄取,大家要多注意自己,不要錯過時間。 如果你被正式錄取為學校的獨立招生,你就不能再轉學或參加高考了
第九十二條 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判決無法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裁定; 當事人不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 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申請應予駁回。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 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