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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最新《社會保險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從失業保險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1、用人單位和申請人在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的;
3、已登記失業人員,有求職要求。
其中,無意願中斷僱傭包括以下情形:
a. 勞動合同的解除;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解除;
b. 被雇主解雇、撤職或解雇;
三.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d.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e.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申請失業救濟金所需的資訊。
1、身份證;
2.戶籍小冊子;
3、社保卡;
4、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的證明;
5.失業登記證明。
注意:領取失業救濟金所需的資訊因地而異。
我乙個月可以領取多少失業救濟金? 政策是這樣說的。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失業保險金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確定。 根據《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的規定,最低工資是指在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勞動者所就職企業應當繳納的最低勞動報酬。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制定。
目前,全國已有30個省、市、自治區制定了最低工資標準,並建立了相應的調整機制。 市政當局通常統一為乙個標準。 各省、自治區根據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確定若干標準,各地區採用不同的標準。
《條例》所稱地方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全域最低工資標準。
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最長期限為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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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可達 24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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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自失業人員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計算支付; (一)累計繳納時間超過一年但不足十年的,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標準70%支付;(二)累計繳納時間超過10年但不滿20年的,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標準75%的標準支付;(3)累計繳納時間超過20年的,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80%的標準支付。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因工廠停產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您可以獲得兩個月工資的補償。
1、企業破產失業保險金多少錢。
失業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按照失業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數確定(以下簡稱繳費年限):繳納期限為1至4年的,每滿一年可領取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4年以上,失業保險費每6個月可增加1個月,超過4年。 對於每次失業,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24個月,尚未支付的失業保險金月數一起計算。
2、公司破產如何繳納社保。
單位破產後,公司員工的社保可以按照靈活用工的身份發放。
1、彈性就業的支付應由本人按照規定自行選擇提交,或者破產清算小組在破產清算結束時通過職代會同意,然後才能整體支付彈性就業。
2、由於全縣國有企業破產失業人員多,失業資金積累多,財政困難,所有失業人員無法及時領取失業救濟金,因此全縣決定分期分批領取。 如果您沒有領取失業救濟金,您將無法在重新就業時享受失業救濟金。
3、彈性員工應及時繳納保費,跨年度欠費不得補繳。 今年4月,為規範靈活就業人員按時足額支付,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時足額繳納了費用,之前繳納了費用但未繼續到靈活就業家庭的仍按原單位繳納, 轉入靈活就業家庭後,按靈活就業費用繳納。
3、公司破產後,什麼時候繳納社保金。
企業破產後,勞動者社會保險費何時繳納,由誰支付,勞動合同解除產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社會保險實施企業破產後全部社會保險統籌費繳納時間的批復》明確規定,未繳納的社會保險統籌費用應當支付至人民法院判決宣告破產之日止。 具體費用按照《破產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優先從企業破產財產中清償,包括用人單位因勞動合同終止應當支付給勞動者支付的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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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補貼是國家給予失業者的保障,但並不是所有失業者都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只有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按規定繳納一年的失業人員,非因自願中斷就業,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攜帶相關材料向勞動保險機構提出申請。 如果雇主不支付保險,雇員就不能申請。
1)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程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失業保險,具體條件和程式如下:
1、未經本人意願(即公司解除或解除勞動合同)且有求職要求的,(需提供被雇主解雇證明);
2、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
3、公司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60日內辦理勞動合同。
2)被保險單位應當出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兩份,乙份報失業保險中心,另乙份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3)失業保險中心應當根據被保險單位出具的《解除(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失業人員攜帶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對情況進行嚴格調查核實,並出具《失業保險申請登記表》兩份、《失業求職登記表》乙份。
4)失業人員應認真填寫《失業保險申請登記表》正面各欄,並在計畫生育關係受理單位意見書背面,請到戶籍所在地計畫生育關係受理單位加蓋印章。仔細填寫“求職登記表”。
5)支付三張一寸彩色照片和失業人員身份證影印件。
勞動者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到戶籍地或者臨時居住地的區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失業保險金。
綜上所述,關於工廠倒閉如何領取失業救濟金,需要注意的是,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首先必須是你自願終止僱傭關係,繳納失業保險金超過12個月,然後我們才能在解除勞動合同後60天內到相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救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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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停工後如何申請失業救濟金:用人單位為失業人員出具辭職證明,並將失業人員名單告知社會保險機構; 失業人員應持辭職證明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 持失業登記證和個人身份證明,向社會保險代理機構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
1、保險機構發放失業保險的依據是什麼?
失業保險費由社會保險機構按月繳納。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程式:用人單位出具辭職證明,並將失業人員名單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持辭職證明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 失業人員應當憑失業登記證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
2. 失業救濟金只有在被解雇後才能支付嗎?
失業救濟金並非僅在被解雇的情況下支付。 如果您滿足以下條件,您可以申請: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單位孝順、巧巧之已按規定履行一年繳費義務;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的;
3、已登記失業人員,有求職要求。
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向當地社會保險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進行初步審查、審查;
3、符合資格的《失業保險金繳費證明》的簽發;
4、失業保險金由銀行按月發放到失業人員的社保(銀行)卡中。
3. 我如何領取失業救濟金?
如何申請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應當自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之日起60日內,向被保險人參加地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社保局)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社會保障機構辦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相關手續。 所需材料如下:
1、本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2、失業登記證;
3.個人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並在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15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通知社會保險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應當憑失業登記證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從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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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個人都能領取的,繳納失業保險金超過12個月的,必須在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後60天內,憑工人因工廠停工被解雇的證明並加蓋公章,到當地社保局辦理相關手續。 同時,老年人也可以根據服務年限向雇主支付遣散費。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屬單位和本人已履行一年以上按規定繳納保險費的義務;(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 (三)已登記失業人員,有求職條件的。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當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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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公司破產,職工可以持失業人員出具的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到指定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救濟金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決定。
即使公司破產,仍然需要對員工進行支付和補償,員工工資是破產清算的優先還款專案。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城鎮企事業單位應當及時向失業人員出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告知其依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在勞動關係終止或者解除之日起七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保險金從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費由社會保險機構按月繳納。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為失業人員出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據,失業人員憑該單據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十八條 失業保險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確定。
第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病求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醫療補助。 醫療補貼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依法被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More
1、如需辭職,只需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交辭職通知書 切記:用人單位需簽署您的《勞動者送達及調送(檔案資料)收據》,無需用人單位同意。 如繼續工作30天,可次日向用人單位申請辭職,用人單位辦理手續(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一次性足額支付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 並向您出具辭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將違反法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