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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如果您獲得了國際獎項或有一項偉大的發明,您只需說一句話即可獲得批准。
如果不滿足第乙個條件,另乙個要求是滿足以下十個標準中的三個。
獲得其他國家(不限於美國)或國際公認的該領域卓越獎項;
作為協會的一員,只有表現出色才能加入;
發表過專業刊物,或曾介紹、報道過自己或其作品,或在專業期刊或專業上發表過自己領域的學術文章**;
曾擔任個人評委或成為評審團成員,對同一領域其他人的作品進行評價;
具有獨創性的重大科學、學術或藝術貢獻;
申請人已在專業或專業期刊或專業上發表過學術著作**;
他舉辦過藝術展覽,展示了他的產品;
在信譽良好的組織或機構中擔任領導或重要職務;
過去曾在同一領域享受過高薪或高報酬;
在表演藝術方面取得了成功。
申請流程:準備證明檔案。
寫一封申請信。
填寫**並申請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檢查您的申請狀態。
補充劑(如通知)
通過面試。 登陸美國並獲得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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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比較麻煩,一般需要找律師和移民機構申請。
作為美國就業移民的第一優先級別,該計畫自1991年實施以來一直穩定,沒有行業限制,沒有年齡、語言、資產等要求,沒有勞工證,沒有雇主和勞工證。 基本無需預約,獨特的加速處理通道15個工作日內審核通過,一步到位即可獲得永久綠卡。 華美福斯特專家表示,醫生一般都是醫生、科學家、畫家、書法家、舞蹈家、**家庭、**指揮家、歌手、歌手、電影明星等都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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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傑出人才和NIW國家利益豁免的優勢之一是主申請人可以與他或她的配偶和子女一起移民到美國。 具體來說,具有特殊能力的EB-1A申請人可以與配偶和21歲以下的子女一起移民美國; NIW申請人可以與配偶和18歲以下的子女一起移民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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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資格評估:EB1A是一種非常苛刻的移民方法,許多模稜兩可的條件需要專業人士幫助進行詳細評估,以確定他們是否有資格申請。
3. 材料包裝:在申請美國移民時,所有申請人都需要提供乙份個人陳述,說明他們為什麼申請美國移民,他們到達美國後打算做什麼,以及他們可以帶什麼來美國。 該宣告將與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一起打包,並提交給USCIS處理中心進行審核。
4.收到材料的通知:通知在收到申請包後約一周至十天內,將收到通知函I-797,通知您已收到傳送申請。
5、等待審批:額外支付$2,500,15天內可通知試用結果,時間過後全額退還。
6. 經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批准後,案件將移交給美國國家簽證中心,然後轉移到美國大使館的早間和領事中心。 (移民美國的各種計畫有什麼好處? )
包括個人和家庭成員的民事檔案的公證副本; 移民簽證申請表(DS-260)、移民面談預約確認書和其他相關檔案。
8.面試:通常只是幾個簡單的問題,根據事實,結果會當場告知。 一般會有兩種情況,一是順利通過,二是要求補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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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EB-1A傑出人才是美國《封閉城鎮移民法》中的乙個特殊類別,適用於具有特殊才能和成就的個人。
EB-1A申請條件(符合以下三個或三個以上條件的,可認定為具有特殊能力的外國人):
1.在他的領域,他贏得了行業、國家(或國際)獎項;
2.** 已報告人工埋葬的情況和成果;
3.是該領域專業協會或專業協會或行業協會的成員;
4.擔任審稿人,對同一領域其他人的工作、專案和作品進行評審;
5.在該領域做出了原創性貢獻(如專車粗利、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等);
6.在國內外期刊、期刊或者所屬行業其他主要期刊上發表的學術文章或著作,如學術文章、書籍等;
7.表演藝術,包括地區或國家(國際)表演、展覽、藝術展覽或其他公開展示活動;
8.在主要專業團體或團體中擔任重要職務;
9.在相關領域,申請人的工資、報酬或待遇高於從業人員的平均工資;
10.在表演或藝術方面取得商業上的成功(例如拍賣或票房收入);
11.行業細分領域優秀企業股東,年營業額5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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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EB-1A傑出人才的要求包括以下10個標準:
1.在其工作領域獲得國家或國際認可獎項的證明,正如他們在該領域的成就所證明的那樣。
2.同一領域國際或國家專家認可的專業協會成員資格證明。
3.在專業期刊或專業**上對申請人及其相關工作的報道,或關於申請人及其在專業領域的成就的重要**報告。
4.申請人曾擔任審稿人,並對其專業領域或相關領域的其他人的工作進行評判。
5.申請人對學術研究或藝術獨創性和發明的貢獻。
6.申請人已在其領域的國際期刊或學術期刊上發表過文章**。
7.申請人在國家級或以上藝術展覽中展出其作品的證明。
8.在工作組織中擔任主要領導或重要職務的證明。
9.證明申請人的薪水、報酬和工資遠高於同行。
10.表演藝術商業成功的證明,例如票房收據、盒式磁帶、CD、軟盤或錄影帶銷售。
請注意,以上條款僅供參考,並可能因應個別情況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有移民計畫,最好諮詢專業的移民律師或顧問,以獲得更準確和詳細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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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傑出人才移民計畫,也稱為第一優先就業移民(EB-1),是美國移民局宣布的五種移民美國型別之一,包括EB-1A“傑出個人”移民、EB-1B“傑出教授或研究員”移民和EB-1C“跨國公司經理”移民。
EB-1A(傑出人才)是美國移民法規定的基於就業的“第一優先”類別。 美國每年全球移民簽證配額約為40,000個移民簽證,加上特殊移民和投資移民的未使用配額,用於“第一優先”移民。
根據美國移民法,就業移民分為五類。 第一優先類別為特殊人才,第二優先類別為專業人士和特殊人才,第三優先類別為專業、技術工人和非技術工人,第四優先類別為特殊移民,第五優先類別為創造就業投資移民。 “非凡能力的外星人”(EB-1A: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屬於美國移民法規定的“第一優先”EB1類就業移民(EB1細分為EB1-A傑出人才、EB1-B傑出教授、研究人員和EB1-C跨國公司經理)。那麼誰是表現最好的人呢? 傑出人才橫跨五個類別的廣泛行業:科學、藝術、教育、體育和商業。
根據移民法,符合超能力標準的外國人可以直接申請移民,無需申請勞工證即可獲得綠卡,這也是他們最大的優勢:申請流程省去了申請勞工證的需要,大大縮短了整個移民申請時間。 此外,這類就業移民不必等待簽證配額,可以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獲得美國的合法永久居留身份。
因此,對於許多研究人員、醫生和其他工程技術人員來說,EB-1非凡能力外國人可以說是獲得美國綠卡的“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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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移民的EB-1A傑出人才被定義為在各自領域取得傑出成就並取得成就並得到本國同行認可的個人,或任何其他在其領域取得高水平成就的人。
申請條件:1在他的領域,他贏得了行業、國家(或國際)獎項;
2.**報告了我的工作和成就;
3.是該領域專業協會或專業協會或行業協會的成員;
4.擔任審稿人,對同一領域其他人的工作、專案和作品進行評審;
5.在自己領域對四肢的磨削做出了原創性貢獻(如專利、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等);
6.在國內外期刊、期刊或者所屬行業其他主要期刊上發表的學術文章或著作,如學術文章、書籍等;
7.表演藝術,包括地區或國家(國際)表演、展覽、藝術展覽或其他公開展示活動;
8.在主要專業團體或團體中擔任重要職務;
9.在相關重點領域,申請人的工資、報酬或待遇高於從業人員的平均工資;
10.在表演或表演藝術方面取得商業成功(例如,獲得拍賣或票房收入)。
11.行業細分領域優秀企業股東,年營業額在5億元以上;
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以上者,可認定為優秀人才。
EB-1A(傑出人才)是美國移民法規定的基於就業的“第一優先”類別。 美國每年全球移民簽證配額約為40,000個移民簽證,加上特殊移民和投資移民的未使用配額,用於“第一優先”移民。 >>>More
哥本哈根學派的重要成員。
除了玻爾本人之外,哥本哈根學派的重要成員還有海森堡、泡利和狄拉克,他們都是30歲以下的年輕人。 海森堡和泡利通過他們的導師索末菲和著名的“玻爾節”與玻爾建立了聯絡。 1922年夏天,玻爾應邀到德國哥廷根做演講,由於有許多知名和即將成名的物理學家在場,因此被稱為“玻爾節”。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