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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和借條其實是一回事,一是金額要用阿拉伯數字和中文大寫寫清楚,以免引起異議; 其次,誰是貸款人,誰是債務人,應該明確說明,不應產生歧義。 例如,如果 A 借了 B 有多少錢,他不知道欠誰的錢; 第三,應標明基本的自然資訊,如訂立日期、債務人和債權人的姓名,必要時應標明身份證號碼。 第四,如果有應計利息,雙方約定的利息應在法定限額內註明,或者在進行交換時註明利息的計算方式,例如指銀行的某種存款型別。 基本上就是這樣。
收據應按照借條或借條的內容明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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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簡單的:時間、人、金額、還款期限、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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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首先,借據、收據、借據等信用單據中註明的貸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 主要考慮因素如下:
1、借款時,建議寫“借條”,不要寫“借條”。 2、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應寫入借據。 3、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進借條。
4、貸款借據中應明確註明貸款人和借款人的全名。 5、借款時,借據應清楚無誤。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借據、收據、借據等債權證明中註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 從本金中提前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確定實際借出的金額作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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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據、借據、收據是債權辦理過程中不可缺少的證據檔案,是借款人和借款人均保證其權益的證據,因此在書寫時應予以注意。 那麼寫借條、借條、收據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閱讀下面的文章以找出答案。
1、內容要比較完善。
借據應明確記載拖欠金額、幣種、貨物數量,以及名稱、質量、規格型號等基本自然屬性,拖欠原因、歸還日期、逾期付款的法律後果,以及債權人或債務人的確切姓名或姓名, 最後是債務人的簽名或簽名以及簽發日期。除上述專案外,借據還應明確說明逾期還款的貸款期限、利息(或租金)、罰息(或違約金)。 除上述相關事項外,收據還應具體說明法律後果是什麼,如“至此雙方債務已清償”、“至此雙方合同已終止”等。
2. 準確無誤。
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詞語,如“可能”、“估計”、“可能”、“幾乎”、“是”、“也許”等; 你的意思要清楚明確。 筆者遇到過不少寫這樣寫借條的人:“A借B借了一萬元”,從字面上看讓人費解,到底是A借了B的錢還是B借了A的錢?
其實寫清楚並不難,比如可以毫不含糊地寫“A借1萬元給B”或“A借1萬元B”。
3.檔案最好一式兩份,各方應各持有乙份。
作為一種快捷方便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單據是手寫的,發行人是具體的,即由債務人、借款人、收款人書寫簽字,但實際上也有債權人、出貸人、贈與人書寫後由債務人、借款人、收款人簽字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債務人、借款人和接收人手中沒有相同的單據,而作者操縱了唯一剩下的單據,例如將貸款金額相加,簽字人如何辯護? 另一方面,如果有兩個相同(重複)的檔案,不僅徒勞無功,而且在情感上會受到傷害。
4.應確認受試者的身份。
如果是公司,檢查公司是否已登出,公司名稱是否準確(公司名稱比另一家公司差乙個字,如“北京智誠科技公司”和“北京智誠科技公司”是兩個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為成年人(判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以及自然人的姓名是否與身份證一致(特別注意:同音字也會留下麻煩)。此外,還應保留主體的基本身份資訊,如自然人的年齡、位址、工作單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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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寫借條、借條、收據時要注意以下事項:借款時,最好寫“借條”,不宜寫“借條”和“收據”; 首先,最好由借款人自己撰寫,但要求遵循貸款人約定的方式和內容; 指定借款人:
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借款人姓名應規範,不要使用昵稱和昵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和位址;
b) 標的物;iii) 數量;
iv) 質量;5)價格或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法;
7)違約責任;
8)爭議解決方式。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可以採取要約、承兌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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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寫借條、收據、借款時要注意的幾點:
1.借款時,建議寫“借條”,不要寫“借條”;
2.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應明確寫在借條上;
3.借款時,建議將還款期寫進借條;
4.借款時,借據應明確寫明貸款人和借款人的全名;
5.借款時,應清楚明確地說明借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歸還貸款,到期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貸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貸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貸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
第六百六十九條 借款人訂立貸款合同時,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貸款有關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資訊。
第六百七十條 貸款利息不得提前從本金中扣除。 如果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則應按實際借款金額歸還貸款,並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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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不固定,主要是付款的名稱和日期,並注意內容表達是否有歧義。
比如第一張欠下6000元,第二張寫著:我還欠2000元。 一方認為已經還清了2000元的欠款,還剩下4000元; 對方認為,他欠(hai)2000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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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借條、借據、收據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借款時,建議寫“借條”,不要寫“借條”和“收據”。
首先,最好由借款人自己撰寫,但要求遵循貸款人約定的方式和內容;
指定借款人: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借款人姓名應規範,不要使用昵稱、昵稱等。
貸方的資訊與借款人的資訊相同。
最後,借款人簽名、按指紋並寫下簽發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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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據、借據和收據應該如何寫才能得到法院的認可? 現在我們將一次性為您提供這些私人借貸中常用的檔案和憑證的模板。 一定要了解借條、借條和收據的不同含義,不要把借據寫成借條,也不要把借據寫成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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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來的票據、借據和收據應該如何寫才能得到法院的認可? 現在,我們將為您提供這些私人借貸中常用的檔案和憑證的一次性模板。 裁判必須理解借條、借條和收據的不同含義,不要把借條寫成借條,也不要把借條寫成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