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員工週日定期無薪休假是否合理?

發布 職場 2024-03-07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不合理,週末假期和休息時間由公司規定,如果你沒有工資,公司會故意扣你。 通常,有。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標準,或勞動合同的80%,應當正確理解為按較高者執行。 《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所以,你說的顯然是不合理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這取決於您的公司當時告訴您的內容。 在一些公司,實習期是按天計算的,一天的工作是有償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不合理的試用期員工也享受週日假期。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來日本時,星期六是無薪的,與公共假期(元旦、元旦等)不同。 只是工資是正規化後按月發的,所以看不出來; 試用期可以按天計算,但似乎更短。

    如果你看一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全年平均每月工作時間和工資轉換的通知,在計算乙個月的天數(乙個月支付多少天)時,你用(365-104)12,減去的104天是週六和週日。

    當然,如果你被安排在週日工作,你將獲得加班費。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他們不是都是按月支付的嗎? 你每天付錢嗎?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有工資制,根據同工同酬的規定,試用期工人也有權在法定節假日享受帶薪休假。 因用人單位造成停工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國家對職工和職工資金總額實行巨集觀調控。

    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勞動者造成的停工、停產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週期超過乙個期間的,勞動者提供正常工作的,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不能正常勞動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根據同工同酬的規定,有工資,見習工也有權在法定節假日享受帶薪休假。 因用人單位造成停工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總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試用期和週日休息日期間,用人單位還需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支付工資。

    在試用期內,週日的休息日,不算工資?

    您好,我是平台的合夥人律師,我收到了您的問題,很高興為您解答。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試用期和週日休息日期間,用人單位還需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的工資。

    您好,您還有什麼需要我幫助的嗎?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我很樂意為您提供任何問題。

    滿意的話可以點讚,或者點選我的頭像關注我,這樣在塵土大廳裡有什麼問題可以隨時給我發諮詢。 感謝您的諮詢,祝您有美好的一天!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法律分析:這是不合法的,根據我國法律,勞動者提供勞務後,無論是否在試用期,都應該得到報酬。 工資是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和報酬。

    試用期為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依法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總結。 您好親愛的,是的,試用期內必須有法定假日工資,並且根據《勞動合同法》,只有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工資至少可以達到正式工資的80%

    您好,請問,我是1月1日開始交接的,簽合同的那天是1號,然後當天也交接給前任,交接是一天,2號是正常的法定節假日,3號開始正常上班, 試用期為乙個月。請問在計算工資時,第一次應該在1月寬基1號發工資嗎?

    如果給予,則為白天的雙倍或正常。

    您好親愛的,是的,試用期內必須有法定節假日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雙方只能約定試用期內的工資至少可以達到正式工資的80%

    你3日開始正常工作了嗎?

    第一天就交出來了。

    這也被認為是工作。

    公司會在1日給你考勤記錄嗎?

    交接算不算上班?

相關回答
3個回答2024-03-07

網上搜尋有合適的人參揉在一起自己做吧!

8個回答2024-03-07

沒有合同,這件事情也不容易解決,因為據說你沒有在這家酒店試過乙個星期。 如果你能證明他們承認你已經試用了乙個星期,那麼你可以要求酒店給你乙個合適的工資,因為試用期是有工資的,但工資不高,而且不低於酒店的最低員工工資。 >>>More

4個回答2024-03-07

這比有人在這裡寫要好得多。

11個回答2024-03-07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三種:1、勞動者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2、依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依照勞動者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還應當向勞動者多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3、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一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為經濟賠償金的兩倍。 關於遣散費計算範圍的詳細內容,請參閱《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法》第一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證明內容應當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5個回答2024-03-07

你好; 這個“試用期”就是你的頭銜,一共有三套。 選擇權在您手中。 沒有時間限制。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