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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標檔案的澄清和修改中應注意以下三點:
1)投標人有權對招標檔案進行澄清和修改。
招標檔案出具後,無論出於何種原因,投標人都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或潛在投標人提出問題時澄清或修改發現的錯誤或遺漏,糾正錯誤,避免損失。
2)澄清和修改的時限。
投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在招標檔案截止日期前至少15日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檔案的潛在投標人。 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招標檔案的編制,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檔案截止時間前至少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取得招標檔案的所有潛在投標人; 不足15日,投標人應當延長提交招標檔案的期限。 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對招標檔案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日期前10日提交。
投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覆; 答辯前,應當暫停招標和招標活動。
根據《貨物和服務採購招標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採購專案招標截止時間、開標截止時間的變更,應當至少在招標檔案要求的投標檔案提交截止時間前3日進行,並書面通知所有招標單據的接收方; 並在財務部門指定的**採購資訊發布**上發布更正公告。
3)澄清或修改的內容應當是招標檔案的組成部分。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三條關於招標人明確和修改招標檔案的,應當書面通知招標檔案的所有接收方,對招標檔案內容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投標人可以直接採取書面形式,或者召開籌備會議進行答辯和說明, 但最終澄清和修改的內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檔案的所有接收方,並作為招標檔案的組成部分。《貨物和服務採購招標招標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還規定,招標採購單位對已出具的招標檔案作出必要澄清和修改的,應當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採購資訊發布媒介上發布更正公告; 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檔案的所有接收方,澄清或修改的內容是招標檔案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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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了解對招標內容進行澄清或修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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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檔案作出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提交招標檔案截止時間至遲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檔案接收方。 澄清或修正的內容是招標檔案的組成部分。 根據招標專案的具體情況,招標人可以組織潛在投標人對專案現場進行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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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根據《貨物和服務採購招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採購人或者採購機構可以對已經發出的招標檔案、資格預審檔案和招標書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但不得改變採購標的和資格。應當對原公告**進行澄清或修改。 澄清或修改的內容是招標檔案、資格預審檔案和招標書的組成部分。
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招標檔案編制的,採購人或者採購機構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書面通知所有已取得招標檔案的潛在投標人; 不足15日,採購人或者採購機構應當延長提交投標檔案的期限。
如澄清或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資格預審申請檔案的編制,採購人或採購機構應至少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檔案截止日期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已取得資格預審檔案的潛在投標人; 不足3日,採購人或者採購機構應當延長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檔案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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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不算,最後一天算,共15天。
一、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投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檔案作出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符合下列三項規定:
a)“應至少在招標檔案要求提交投標檔案的投標檔案截止日期前15日”通知接收方對招標檔案內容的澄清和修改;
(二)投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檔案作出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書面”通知招標檔案接收方;
3)投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檔案內容的澄清或修改是招標檔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已發出的招標檔案具有同等效力。
2. 民法總則
第二百條 民法所稱期間,按照公曆年、月、日、時計算。
第二百零一條 期間按年、月、日計算的,不計算生效日,從次日開始計算。
如果期間按小時計算,則從法律規定的時間或雙方約定的時間計算。
第二百零二條 按年月計算的,有效期屆滿月份的相應日期為期限的最後一日; 如果沒有對應的日期,則該月的最後一天是該期間的最後一天。
第二百零三條 期間的最後一天是法定節假日的,法定假日結束後的第二天為法定節假日的最後一天。
該期間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24點; 如果有營業時間,則停止營業活動的時間是截止時間。
第二百零四條 期間的計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規定,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零五條:“上”、“下”、“內”、“期滿”,包括本編號; 所謂的“不滿意”、“超過”、“超過”不包括這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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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投標人明確修改招標檔案的具體時限,以及澄清或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資格預審申請檔案或招標檔案的編制,投標人應至少在截止日期前3天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檔案,或至少在投標截止日期前15天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檔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投標人可以對已經出具的資格預審檔案或者招標檔案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如澄清或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資格預審申請檔案或招標檔案的編制,投標人應當在截止日期前至少3日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檔案。
或至少在投標截止時間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已取得資格預審檔案或投標檔案的潛在投標人; 投標人未滿3日或者15日,應當延長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檔案或者投標檔案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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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尊敬的朋友們,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 招標檔案變更與澄清的區別在於,兩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澄清檔案是指對檔案上的內容和資訊進行澄清的行為,即對檔案上的資訊和內容進行詳細解釋的行為。
更改文件是指更改文件資訊和內容的行為,即更改文件資訊和內容的行為。 更改檔案意味著檔案的內容和資訊已更改。
親愛的朋友們,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
招標檔案變更與澄清的區別在於兩者不同。 澄清亂銷單據是指對單據上的內容和資訊進行澄清的行為,即對單據上的資訊和內容進行詳細解釋的行為。 更改文件是指更改文件資訊和內容的行為,即更改文件資訊和內容的行為。
更改檔案意味著檔案的內容和資訊已更改。
變更公告的來源一般是因遺漏專案或設計變更而主動發布招標檔案內容變更的投標人,澄清公告是投標方向投標人發出的質詢函的澄清公告。 招標檔案對投標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一經發出,不得隨意修改。 投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檔案作出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投標檔案要求提交投標檔案的截止日期前至少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檔案接收方悔改。
澄清或修正的內容是招標檔案的組成部分。 此外,招標人還應當報專案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投標人應儲存證明已發出澄清或修改通知的有關檔案; 投標人收到澄清、修改通知後,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雙方應妥善保管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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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意義上的澄清檔案是指招標單位為避免招標過程中出現歧義而出具的澄清宣告,澄清檔案算作招標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