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管理和租賃居住權 10

發布 社會 2024-03-15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家裡有九個兒子,父母相繼去世,留下一處房產。 在他母親去世前五年,老大提出將房子私有化,以他父親的名義支付房子,他和他的家人可以住在這裡。 03年11月,母親去世,父母雙方均未留下遺囑處理財產,根據繼承法的規定,應由9個具有合法繼承權的子女共同繼承。

    從母親去世到現在,其他八個孩子都提出了遺產的處置和共同繼承。 02年8月,母親搬去和老闆住在一起,母親的房子一直租到今年8月,房租由老闆乙個人住。 現在其他八個兒子提出依法繼承和處置遺產,老大也同意了。

    但是,他提出了以下要求: 1、母親去世後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在今年8月前以繼承方式形成的合同終止的違約金,按遺產總額支付。 2、因為他有錢買房,所以他個人有住在這套房子的權利,而且這套房子之前不是**,不是九個兒子共同擁有的,他可以隨意使用。

    3、他個人對房子有管理權,也可以不經其他八個兒子同意,隨意處置房子的使用權,如出租。 4、這房子沒有**之前,要親自租房,房租是他個人所有的,不是子女共同擁有的。

    5.在房子不是**之前,房子必須由他親自管理和控制。 我們還有乙個諮詢,即:例如,法律如何規定居住權,是否有時間限制。

    我希望專業律師能給出澄清和建議。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長子投資購房價款,可視為有權與父母同住。

    2、沒有遺囑,父母去世後長大長輩的在世時間也沒有約定,這本案是哪個難處理的問題?

    3.房子現在是**嗎?

    建議你把你的問題說得更清楚,我會繼續和你在一起。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房地產的繼承不影響他人的居住權,同時當事人可以按照遺囑繼承等法律行為取得居住權。 居住權應當在登記時確立,並應當是個人專有的,居住權持有人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占有和使用他人的住所,以滿足生活和居住的需要。

    1. 我可以出租我的出租房屋嗎?

    自住房屋不能出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369條規定,居住權不得轉讓或繼承。 已確立居住權的住宅,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不得出租。

    第三百七十條 居留權期限屆滿或者居留權人死亡的,居留權消滅。 居留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登出登記。 第三百六十六條 遇困難時,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滿足生活和生活的需要。

    2. 什麼是居民權利人?

    居住權是《民法典》財產權部分的一種新型用益物權。 居住權是指權利人為滿足生活和居住的需要,在他人擁有所有權的住宅之上,占有、使用權利人所建立的住宅的權利。

    居住權作為用益物權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權的擁有人僅有權占有和使用該權利的客體,即居住地,而不享有受益權,不能用於出租等營利性活動。

    3.居住權協議是否有效。

    實際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居住權是合法的財產權,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占有、使用他人居住地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和居住的需要。 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房屋繼承是對財產所有權的繼承,房屋由他人居住,繼承房屋不影響他人的居住權,因此獲得居住權的人可以繼續居住在該房屋中。

    1. 家庭分居的條件是什麼?

    劃分條件如下:

    1.一家人同居,因工作、婚姻、經濟獨立而無法共同生活;

    2、經法院判刑或調解的離婚雙方有權在該房屋內居住並確實居住在這裡;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地產糾紛當事人有權在房屋內居住並確實居住在這裡;

    4、辦理過私房分析、贈與、繼承手續的;

    5、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過房屋契據分割手續的;

    6.家裡還有其他情況,不能一起生產和生活。

    2、一人擔保財產可以執行嗎?

    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埋葬在陵墓中的個人的財產。 法院保障被執行人及其家庭成員生存所必需的居住權,而不是所有權,其名下的其他房屋可以強制執行; 法院對被執行人的居住權保護有期限,為免債而轉讓其名下的其他房屋的,可以強制執行; 法院明確指出,居住標準禁止以保障生存權為由逃避債務執行,申請人提供住宅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強制執行。

    3. 租房可以享有居留權嗎?

    租房沒有居住權。 居住權是一種用益物權,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擁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的權利。 居住權可以通過遺囑或遺贈或合同確定。

    租房也有占有和使用租房的權利,但這與居住權不同。

    居留權包括以下內容:

    (1) 居住權的所有人應有權使用該處所,但該使用權僅限於居住目的。

    3.居住權的所有人有權為居住目的對房屋進行維修和保養。

    4、居住權人有權在居住期間將房屋出租給他人出租,但須符合相關法律要求。 例如,承租人在轉租租賃房屋之前必須徵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其不動產、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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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公證處對不動產繼承進行公證。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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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3-15

讓我為你分解一下。 房子的主人是你的爺爺,在他去世後,假設房子是1,因為它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所以房子分為兩部分。 1 2 是你奶奶的,1 2 是你爺爺的。 >>>More

3個回答2024-03-15

繼承從死者去世時開始。 我國《繼承法》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囑處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如果死者在生前立下遺囑並確定姐姐是他的繼承人,那麼繼承必須在繼承開始後按照立遺囑人的遺囑進行。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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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檔案調整費:150元(股改)或80元(房改) 2.估價:估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