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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是已婚女兒的姓名,如果女兒在婚前買了房子,並且想確認產權到母親的名下,母女倆拿著房產證、購房合同和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到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 如果是夫妻婚後買的房子,就連女兒的名字也要得到女婿的同意,並帶上結婚證、房產證、購房合同和三張身份證等相關手續到地產局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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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想把房產過戶到娘家名下,可以以出售或贈與的方式轉讓房產,我個人認為最好的方式是以出售方式轉讓房產,如果轉讓的方式是贈與,如果未來**房交的稅款遠高於買賣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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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直接進入轉移程式。 最好通過買賣的方式關閉標題。 這涉及女兒夫妻的共同財產問題。 但是,不存在通過買賣程式轉讓所有權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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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兒商量,去房產中心辦理房產轉讓手續。
但是,這是收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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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只要當事人沒有異議,就可以直接到房管部門辦理,但需要繳納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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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是以已婚女兒的名義,如何確認產權到母親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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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把房子轉移到你母親的名下,你可以通過銷售、禮物等方式來實現。 產權轉讓時,申請人需向房管部門辦理轉讓手續,申請人需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房產權屬證明原件、離婚證原件、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房產權屬協議原件或法院生效的法律檔案等相關材料。
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轉讓手續,您需要支付相關的註冊費。
不同地區的轉移過程可能略有不同,因此您可以向當地住房管理局諮詢具體建議。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七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縣級人民**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 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可以決定由同級不動產登記機關統一辦理本轄區的不動產登記工作。
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跨縣級行政區域的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另行辦理。 不能單獨辦理的,由縣級行政區房地產登記機構協商處理; 協商不成的,由上一級老百姓**不動產登記部門指定。
國有重點林區林地登記、海島審批、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1)註冊申請;
2)申請人及**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及授權委託書;
4)不動產的場地、空間邊界、面積等材料;
(五)關於他人利益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關應當在辦公場所和入口網站上公開申請登記所需資料目錄、範本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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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需要將房產轉讓給兒子,需要雙方簽訂贈與協議並加公證,方可前往房產交易中心一起轉讓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登記辦法》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相關法律文書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魯藻.
1)房主的姓氏被拆除或者改名的;
2)房屋位置發生變化;
3)房屋面積的增加或減少;
(四)同一業主分割、合併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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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已經登記在女兒名下,簽了買賣合同就可以轉讓到母親名下,其實如果是女兒的婚前財產,登記在女兒名下也沒關係。
房產證是以已婚女兒的名義,如何確認產權到母親的名下?
好。 這所房子是我母親在我結婚後全額買的,寫在我的名字上。
你好,已經登記在大模畝女兒名下,簽字買賣碼鄭通轉讓滾森就可以確認對母親名下的權利,其實如果是女兒的婚前財產,登記在女兒名下也無所謂。
你的案子是屬於你母親的,結婚後要買到全部金額的簡,讓你母親出具乙份贈與協議,表明這套房產是你個人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我還可以提供**文書服務,你可以看乙個談談聯絡, 可能是規避風險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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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具體情況要看,如果父母沒有具體說明,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父母將房產贈予已婚女兒,房產證是否以女兒的名義?
您好,我是該平台的合夥人律師,已收到您的問題。
首先,地契可以以女兒乙個人的名義,但你要知道,財產是婚後夫妻的共同財產,那麼你的女婿也會有份,除非你給房子的時候她已經離婚了。 其次,無論你把地契的名字放在你女兒或女婿的名下,他們都有各自的份額; 你女婿的名字有其他屬性,你女兒也有胡的份,笑!
如果轉讓方式只轉讓給已婚女兒的名下,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具體情況要看,如果父母沒有具體說明,是夫妻共同財產。
您好,您對我提供的答案還滿意嗎? 如果還有其他恆衝想問,你可以說出來,我會盡力給你乙個答案!
以前,轉入女兒個人名下,似乎是要女婿寫乙份放棄財產的宣告,現在是什麼情況?
您可以公證它只屬於您的女兒。
好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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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需要將房產轉讓給兒子,需要雙方寫乙份贈與協議並加公證,然後才能去房產交易中心一起轉讓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登記辦法》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相關法律文書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人的姓名或者所有權發生變更的;
2)房屋位置發生變化;
3)房屋面積增加或減少;
(四)將房屋分割或者合併為同一所有人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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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滿18周歲可以在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嗎?
還行。 孩子生來就有登記買房的公民權利,所以任何人在買房時都可以寫上自己的名字。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則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因此轉送手續應由其法定監護人樑先宇(通常是父母)代為辦理。
一般監護人是孩子的父母之一。 但是,如果您年滿 18 歲並且具有完全的法律行為能力,您可以在房地產證書上寫下您的名字並買賣房屋。
2、如果父母的房產證上沒有加上孩子的名字,那麼孩子成年後購買首套房子時,可以申請住房按揭貸款買房,享受現行政策的首套房貸款利率。 但是,如果父母的房子以前是以孩子的名字命名的,那麼孩子在購買第一套房子時將不得不支付更多的首付。
1、優點是,如果把房子轉讓給孩子,可以省下一筆費用,不需要支付過戶費,但缺點是孩子作為合租人之一,在處理房子時必須徵得孩子的同意,孩子年滿18歲後可以自己處理; 對於孩子來說,過早擁有房子時忘記掙扎也是不好的。
2、如果父母離婚,要分割財產,當然孩子有財產權,誰擁有孩子的監護權,誰就管理孩子的財產,可以拿到房子的三分之二。
3.如果父母已故,也是繼承的子女,那麼房屋的所有權屬於子女,但繼承必須在公證處公證。 該國目前沒有遺產稅,但未來很難說。
3、交易中出現產權糾紛。
如果夫妻離婚,子女名下的財產不屬於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因此不能分割。 如果孩子未成年,那麼誰擁有孩子的監護權,誰就管理孩子的財產。 所以,就算你買房的時候還錢了,以後離婚了,也未必能拿到一分錢的房子。
還有一種情況是,父母在為孩子買房時離婚了。 例如,如果母親支付購買房屋的費用,則該房屋登記在孩子的名下。 如果不幸孩子去世,財產將由父親和母親共同繼承,這對投資者來說也是乙個很大的損失。
此外,如果子女在婚後死亡,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均為一級繼承人,有權繼承死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 因此,即使房屋是子女的婚前財產,子女名下的財產也將按照繼承順序由配偶繼承。
有時候,愛孩子不是給他房子。
大多數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即使他們的孩子沒有長大,他們也想拿到房產證。 >>>More
房屋所有權證有兩種型別: 1、如果是2008年以前的證書,則房屋所有權證編號在第一頁。 2、如果是2008年以後的證書,第二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