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和表妹侄女可以結婚嗎? 5

發布 社會 2024-03-08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他已經足夠大了,可以做你爸爸了,對吧? 他是你的第三代旁系血親,所以他不能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法律之所以規定這一點,是因為近親結婚對後代的死亡率很高,經常出現痴呆症、畸形兒童和遺傳病,嚴重影響整個國家的素質。

    我國現行的婚姻法是根據血親之間的世代來計算親屬關係的距離。 在直系血親的計算中,身體算作一代,然後從身體B開始向上或向下計數,向上數到父母兩代,向祖父母數三代; 倒數到二代孩子,倒數到三代孫子,依此類推。 在計算旁系血親時,必須根據旁系血親之間的同源關係來確定世代,同父母為兩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為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以此類推。

    所謂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來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而不是已經去世的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 無論是否同代,只要是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都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有同輩的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 有叔叔、叔叔、阿姨和侄子,叔叔、阿姨和侄子。

    超出此範圍,不屬於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側系血親代數的具體計算方法如下:從兩個旁系親屬分別數到兩個同源血親,這兩個親親本身就是一代,如果兩邊的個數相等,則兩邊的個數就是他們的代數; 如果兩邊的數字不相等,則使用較大的數字作為其代數。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其實在這個問題我是這麼認為的,近親後代畸形的概率比較大,但絕對不是100%,但是如果兩個人真的想愛,我覺得可以結婚,但是不能生孩子! 可以收養乙個孩子。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絕對不是,你們是近親,非常親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是的,但是不要生孩子,你一出生也是害怕的,就算下一代沒事,下一代也可能有問題!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您被視為 5 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哥哥,你是個傳奇。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三代人中有直系親屬,則不能,視情況而定。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你告訴我。 近親不能在5代以內結婚。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不要對這個世界太瘋狂。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可以結婚。 這並不違法。 根據《婚姻法》第七條的規定,直系血親與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直系血親,包括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等結婚,禁止直系血親結婚。 除直系血親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範圍包括:

    (一)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兄弟姐妹,同父同父同母的同父異母兄弟姐妹;

    2)來自同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叔叔、叔叔和侄女、阿姨和侄子、叔叔和侄女、不同世代的阿姨和侄子;

    3)與祖父母同齡的表兄弟姐妹和與外祖父母同齡的表兄弟姐妹。根據《婚姻法》禁止直系血親與旁系血親三代以內通婚的規定,婚姻應當在此範圍之外登記。 但與此同時,禁止近親通婚是優生學的要求。

    兩性人際關係的發展證明,血緣關係過於親近的親戚通婚,容易將雙方的生理缺陷傳給後代,襪子和書本的來源影響家庭幸福感。 沒有血緣關係的氏族之間的婚姻可以創造乙個身體和智力上更強壯的種族。 因此,各國法律都禁止血親在一定範圍內結婚。

    從遺傳分析和優生學的角度來看,它們之間的血緣關係比較密切,對近親的婚姻最好謹慎。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法律分析:如果他們是近親,他們就不能結婚。 《婚姻法》第七條規定,三帶內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親屬為禁止結婚條件,違反該規定締結的婚姻稱為近親婚姻。

    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範圍包括:(1)同源兄弟姐妹,包括同一父親和母親的全血兄弟姐妹,以及同一父親或同父異母的同父異母兄弟姐妹;2)來自同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叔叔、叔叔和侄女、阿姨和侄子、叔叔和侄女、不同世代的阿姨和侄子;3)與祖父母同齡的表兄弟姐妹和與外祖父母同齡的表兄弟姐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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