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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的方法:影印的方法比傳真法簡單一點,如果要影印檔案,我們只需要把這種紙質材料放在影印機上,注意對齊紙張尺寸標記,否則容易列印歪斜。 然後按下相應的按鈕,您將能夠製作此紙質文件的完整副本。
2.不同的特性:傳真可以作為一種證書,但影印不能作為一種證書,它只能作為普通的紙質檔案使用。 傳真是合同的來源,因此如果兩家公司的代表因距離遙遠而無法親自簽署合同,他們將選擇通過傳真簽署合同。
因為傳真具有證書的效力,所以即使以後有爭議,也可以通過傳真檔案來確定。
3.電子媒體不同傳真機用於傳真。
影印機用於影印。 如果我們想傳真紙質文件,我們首先需要掃瞄紙質文件的內容,然後將其轉換為電子訊號併發送到另一台傳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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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如下: 影印機:例如,如果您有紙質文件,那麼您可以使用影印機將文件上的影象完全複製到另一張紙上;
印表機:通過資料線連線到其他電子數碼裝置,將其他裝置中的資訊列印在紙上,如電腦上的電子文件、**、數位相機等
傳真機:首先掃瞄紙質文件上的內容,掃瞄後即可將紙質文件上的內容轉換為電子訊號,然後通過通訊介質將這些電訊號傳輸到另一台傳真機,傳真機將這些電訊號轉換為以前的影象並列印在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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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可以作為來源,所以有時也可以作為憑證使用,很多公司因為簽訂合同時距離較遠而選擇傳真有效,而影印件只能作為檔案使用,沒有憑證。 當然,兩者在外觀上看起來很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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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既不是影印件,也不是原件。
如果只是為了反映合同的內容,則可以使用影印件代替傳真。 但是,如果因合同糾紛而需要仲裁或訴訟,影印件的證明力不會像傳真那樣強,雖然傳真本質上不是原件,但傳真可以用來核對來源,可以更好地證明原件的真實性。
傳真件的法律效力。
傳真副本也是一種書面形式的合同,但與原件相比,傳真性質的差異會影響其法律效力:雙方傳真給對方並直接修改或確認其中所載內容的傳真副本可以視為原件,但以傳輸文字和影象為目的的傳真檔案在性質上與副本相似, 是有效性有待確定的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
其次,應根據客觀情況判斷傳真的證明力。 有時,即使傳真的性質是原件,也不能單獨作為確定案件事實的證據。 例如,如果在雙方相互要約或接受的過程中使用了傳真件,只要一方的承諾尚未成立,則傳真件不能作為確定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
或者,如果當事人在傳真後簽訂了能夠證明合同關係成立的正式合同,則傳真不能作為確定合同內容的證據。 最後,在確定傳真檔案的證據有效性之前,有必要確定傳真檔案的真實性。 傳真的內容可以通過影印等方式進行更改,因此,儘管傳真作為原件使用時具有充分的證據效力,但一般仍需要其他證據支援才能證明其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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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不是原件,也不是影印件。 傳真是傳真,其法律效力與原件和不折不彎的影印件是一樣的,傳真可以找出來源,所以有時可以作為證明使用,影印件只能作為檔案使用,沒有憑證效力。
作為資料電文,傳真可以被認定為簽訂合同的書面形式,其有效性在法律上不被否定。 同時,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備三個基本要素:一是行為人是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是意思真實; 第三,內容合法。
傳真件的法律效力。 傳真副本也是一種書面形式的合同,但與原件相比,傳真性質的差異會影響其法律效力:雙方傳真給對方並直接修改或確認其中所含內容的傳真副本可以視為原件,但以傳輸文字和影象為目的的傳真檔案在性質上與副本相似, 是有效性有待確定的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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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液車:
傳真可以作為憑證使用,因為可以查詢來源,而副本只能作為憑證使用,沒有憑證功能。 但是,影印件和傳真檔案的法律效力相同,對合同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充分履行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按照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破壞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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