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房屋的所有權仍歸甲所有。 (2)甲不得將申請登出登記的權利轉讓給丙,因為甲已經與丙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而沒有辦理登出登記手續。
-
第七章 鄰接。
第八十四條 不動產相鄰權人應當按照有利於生產、生活便利、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第八十五條 法律、法規對處理鄰接關係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俗。
第八十六條 不動產權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天然流動水的使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 自然流動水的排放應尊重自然流動方向。
第八十七條 不動產權人必須將相鄰權利人的土地用於通行等目的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條 不動產權人為建造、修繕建築物或者鋪設電線電纜、水管、供暖、燃氣管道等,必須將相鄰的土地、建築物用於建設、修繕或者修建的,土地、建築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條 建築物的建設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陽光照射。
第九十條 不動產權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處置固體廢物,不得排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雜訊、光、電磁輻射等有害物質。
第九十一條 不動產權人不得以開墾土地、建造建築物、鋪設管道、安裝裝置等方式危害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第九十二條 不動產權人將相鄰不動產用於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道等用途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 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
如果窗戶不影響他的房子,起訴也沒用,放心吧。
如果執法局認為需要查封,不會直接查封,會先通知你,上面會有理由,如果你覺得執法局處理不當,理由不充分,那麼你可以去法院起訴。
-
您提供的資訊並不詳細,如果它真的沒有影響。 開啟一扇窗戶應該沒問題。
-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所有權,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財產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因物的所有權、使用而產生的民事關係,適用本法。
第三條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國家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基本經濟制度,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國家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鼓勵、支援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障各市場主體平等的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
第五條 財產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
第六條 不動產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 動產權的設定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第七條 取得、行使物權應當依法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第八條 其他有關法律對財產權另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樓上的浴室漏水,這是樓上業主的責任。
-
樓上是《物權法》。
**:百科全書名片。
-
首先,有必要弄清楚導致漏水的原因。
-
如果樓上的水影響到樓下,我該怎麼辦。
-
甲將房屋移交給建築公司乙,雙方訂立了建築合同。
房屋完工後,A在登昊光纖搜尋機構註冊,A根據新建房屋獲得房屋所有權。
隨後,甲與丙之間訂立了租賃合同。
A向D銀行借錢,並以房屋為抵押簽訂了貸款合同。 但是,貸款合同的縱向回答並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
你不看過去問題的分析嗎?
以繼承、遺贈方式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遺贈之日起生效。 因此,王某去世時,無需登記,房屋的所有權由小王某取得。 《繼承法》第33條規定:
遺產應當還清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稅款和債務的繳納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得自願償還。 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權,他可能沒有義務償還被繼承人依法應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因此,既然小王沒有放棄繼承權,就應該總結一下繼承王的權利和義務。 王生前欠下的債務之一是,他還沒有為丁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因此,小王應該取代王,成為買賣合同的賣方。
這樣一來,丁某也基於相對於小王的有效債權,成為房屋占用權人,而小王無權要求將原財產返還給丁某,因此方案C是正確的; 選項 d 不正確。
-
答案是B,解釋A、A、B就地役權達成一致,協議消滅生效的,A就擁有地役權。
乙甲擁有地役權,有權不允許丙建造高層建築,但有義務每年向他支付4,000元。
c地役權從屬,無權,隨著主產權的轉讓而轉讓,因此丙有不看高樓的義務。
d 地役權合同的效力不以登記為依據。
本題主要考察地役權的腐朽模式從屬關係。
-
d A和B之間的土地投票權不能用於對付C,因為它們尚未登記。
說明:地役權、動產抵押、交通工具、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依法屬於任意登記,採用登記對抗原則,不登記的不得反對第三人。
-
b/c/ab/b/bcd/a/a/c
讓我們看看其他人怎麼說。
認真讀完一本書,相信大家都積累了自己的閱讀心得,現在讓我們來寫乙份發自內心的閱讀感受。 那麼你會寫下你的印象嗎? 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悲慘世界》100字評論(精選6篇文章),歡迎大家學習和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