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已經兩年沒有回家了,現在沒有辦法找到他

發布 社會 2024-03-31
1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可以直接申請離婚!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總結。 你好,我很高興為您解答,我老婆跑去找她,她沒有回來,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和他協商離婚。

    你好,我很高興為您解答,我老婆跑去找她,她沒有回來,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和他協商離婚。

    你老婆跑去找她,她又沒回來,他怎麼想的?

    他給你什麼條件嗎?

    我不想離婚。

    如果你不想離婚,那麼你應該談談,看看他的想法。

    她說她不想和我住在一起。

    他為什麼不想和你在一起?

    我不知道。 你見過他,他說他不想和你在一起,所以他必須給你乙個理由。

    人們看不到它。 如果你沒有看到它,那麼你的意思是你可以聯絡她。

    無法聯絡。你剛才說你去找她沒有回來? 你說他不想和你住在一起,這是什麼意思?

    你和他聯絡不上,你怎麼知道他不想和你在一起?

    聽聽別人怎麼說。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找不到她,對吧?

    他離家多久了?

    既然不想離婚,又找不到老婆的分手爭吵,如果老婆離家超過48小時,搜尋無果,可以選擇報警。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你好,親愛的! 既然如此,建議大家:一是要找原因,他為什麼要奔竇萌?

    如果是你個人的錯,那麼你真誠地向他道歉,好好哄她。 第二,既然你不從他那裡回來,那就冷靜一會兒,有時候人都是這樣,尤其是女人,你越找她,她越是吵架,你不理他,他自己回來。 第三,如果他有另乙個人,你們的關係就不再是空洞的,你可以提出離婚。

    根據國家規定,如果一方兩年內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訴離婚,如果發現公告後下落不明,則可以取得離婚。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我老婆常年不回家,只能說明你對老婆不夠關心! 或者也許是太不在乎了!

    如果你能經常出現在妻子面前,給她溫暖甜蜜的愛或微笑,為什麼你的兒媳婦不愛你呢? 你為什麼不愛這個家?

    現在它結束了,你唯一能做的就是:

    盡你所能找到你的妻子,給她足夠的愛或關懷,用你真誠的心去包容你,歡迎你的妻子!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為什麼要在情感問題上強迫自己。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你好,可以通過以下方法找到它1,首先在親戚朋友中找到它,尤其是她母親家人的人。 她的家人應該關心她的安危,你可以根據她家人的態度來判斷她的家人是否知道她的下落。 2.如果確定母親的家人不知道她的下落,則立即報警。

    畢竟警察找人的能力更強,這也是警察的職責。 3.如果你對她有足夠深的感情,又有一定的經濟實力,當然要有足夠的決心比較謹慎,在進行上述搜尋的同時,也可以自己去尋找。

    我不知道該去哪裡。

    然後你可以報警。

    我不知道如何找到它。

    打電話給警察,警察將能夠協助您找到它。

    我無法與家人取得聯絡。

    也可以找到親戚和啟示。

    使用網際網絡找出答案。

    你如何在網際網絡上找到它?

    有尋親的啟示**。

    這是警察局的事情嗎?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該女子離家兩年而找不到任何人,該男子可以作為利害關係方向當地法院申請宣布該女子失蹤。

    然後,該男子可以上法庭起訴離婚。 該規定是,如果一方被宣布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將批准離婚。

    《民法總則》規定:

    第二十條 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人員。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下落不明的期限。

    《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並且調解失敗,則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配偶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且不改的人;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你應該先向法院申請宣布你的妻子失蹤,然後起訴離婚。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二年內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利害關係人的申請宣告失蹤。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款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准予離婚。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法院可以強行解除婚姻關係兩年,夫妻不得分夫妻。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分居兩年後,可以直接在法律上宣判。

    但是,法院會聯絡她,幾次無法聯絡後,你可能會被判處離婚。

    去法院諮詢流程。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民法可以舉報失蹤,然後你就可以離開了。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起訴離婚,如果兩年找不到人,法院會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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