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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貫徹憲法保障的基本途徑。
1)預審和審後
事先審查是在主管部門頒布和實施規範性檔案之前進行的。
對合憲性進行審查,修改或撤銷違憲檔案。
事後審查是指規範性檔案在符合憲法後由相關主體頒布。
如有疑問,主管機關應審查其合憲性,並撤銷違憲的規範性檔案。
為了更好地保護規範性檔案的合憲性,一些國家同時採用這兩種方式,例如,我國憲法規定了事前審查(如規範性檔案審批制,批准後方可生效)和事後審查(如未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生效的地方性法規的備案制)。
2)附帶審查和憲法投訴。
附帶審查是指當事人或者司法機關在審理具體案件過程中,對案件所涉規範性檔案是否合憲性提出質疑,由國家主管機關對合憲性進行審查並作出裁定的活動。 附帶審查主要用於司法機構保證《憲法》實施的制度。 其特點是規範性檔案審查具有“附帶性”,即只能對具體案件涉及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查,而規範性檔案的合憲性不能脫離案件直接審查。
憲法申訴是公民在其憲法權利受到侵犯時向憲法法院或其他機構提出的申訴,要求審查有關行為的合憲性,以保護其憲法權利。 一般而言,只有在所有其他補救辦法都已用盡且尚未獲得有效補救辦法的情況下,才應使用公民的憲法申訴。
2.從《憲法》實施保障的方式來看,中國採取事前審後相結合的方式。 例如,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自治條例、特別條例,必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方可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特別條例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後生效, 自治區、直轄市經批准。另乙個例子是《立法法》,其中規定,大城市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法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必須報省、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方可施行。
事後複核主要是指全國人大有權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大常委會不當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政法規、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有權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與憲法相牴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 法律、行政法規;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有權撤銷本級人民常務委員會的不當決定和不適當的決定、命令,各級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撤銷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不當決議,撤銷本級人民的不當決定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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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監督和保證憲法的實施,有必要建立相應的違憲審查制度,這已成為我國理論和實踐的共識。 但是,理論界不斷呼籲、實踐中亟需的這樣一種基本憲政制度之所以未能建立,其原因十分複雜,本文僅從法律角度分析這一制度建立的主要障礙。
1. 違憲審查的主題模糊不清,違憲審查機構至今尚未實際成立, 2.憲法缺乏適用性,違憲審查失去了根基。
3. 法律的適用與憲法和法律解釋分離,導致憲法審查權的無效 4.缺乏相應的憲法監督啟動機制,無法真正提出合憲性審查。因此,在實踐中,即使發現違憲案件或發生違憲糾紛,也缺乏相應的立案程式,使得這些糾紛無法真正進入違憲審查階段,甚至無法解決。
上述法律障礙表明,我國的憲法監督仍停留在憲法條款中,距離制度化還有相當大的距離,所謂違憲審查還遠未進入實際操作階段,我國憲法監督體系和違憲審查體系的建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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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訴訟就沒有複審原則。
2.法律合憲性推定原則。
3.程式審查與實質審查相結合的原則。
我國現行憲法確立的審查原則是“不適當”原則和“矛盾”原則。 補充答:1、沒有訴訟的,就沒有複審原則。
“不起訴不複核”原則是違憲複核制度中“不起訴不理”司法原則的具體體現。 根據這一原則,憲法審判機關不能主動審理憲法案件、解決憲法糾紛、制裁違憲行為。
2.法律合憲性推定原則。
法律合憲推定原則是指法律一旦通過立法程式制定、頒布和實施,就具有憲法確定性,即使有疑問,也應推定符合憲法,國家機關、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 公民應該遵守它。
3.程式審查與實質審查相結合的原則。
根據其性質,憲法規範可分為程式規範和實體規範,相應地,違憲行為也可以分為程式違憲行為和實質性違憲行為兩類。 憲法審判機關在進行憲法審查、解決憲法爭議時,既要考慮被監督主體對憲法程式規範的遵守和執行情況,又要考慮被監督主體對憲法實體規範的遵守和實施情況。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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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審查是乙個特別重要的制度,也是憲法監督的一種形式。
合憲審查是指特定機關按照一定的程式和方法,對法律、法規、行政命令等規範性檔案的合憲性以及特定主體的行為進行審查和處理的制度。 其作用是確保憲法的實施,維護憲法的權威,保護公民的權利和自由。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建立了違憲審查制度。
做好憲法審查和備案審查工作。
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一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憲法審查和備案審查方面做好了工作,重點抓好疫情防控、野生動物保護、民法典實施、食品藥品安全、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
參考以上內容:百科全書-憲法審查。
以上內容是指:司法部——做好憲法審查和備案審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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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社會生計 >> 法律.
分析:違憲審查的形式又稱違憲審查的形式。 從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劃分。 有四種常見的:
一是事前審查。 事前審查也是一種預防性審查,是特定當局在法律、法規或其他法律檔案生效之前或行為實施之前進行的一般審查。
第二,事後審查。 事前審查也是一種懲罰性審查,是法律、法規或其他法律檔案生效後,或者行為尚未實施後,由特定主管部門進行的具體審查。
第三,附帶審查。 附帶審判也是一種事後審查,主要是指法院在審理具體案件過程中遺漏了某些內容,當事人提出適用該案件的法律法規違憲問題,法院審查法律法規是否違憲。
第四,憲法投訴。 憲法申訴也是事後審查,是公民就《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受到侵犯而對《憲法》提出申訴的一種方式。 憲法投訴是由特定公民的申請引起的特定審查。
樓上正在談論合憲審查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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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沒有書面的憲法審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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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從《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定來看,《憲法》第六十七條和《立法法》第八十八條對應的違憲審查制度規定了不完整的意義。
根據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有權撤銷各部委制定的與憲法和法律相牴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
目前,世界各國的合憲性審查制度主要有三種模式:
首先是立法機關行使憲法審查權,例如聯合王國。
二是普通法院通過受理公民的訴訟來行使憲法審查權,典型的代表是美國。
第三,憲法審查權由專門機構行使,如法國憲法委員會和德國、俄羅斯等國的憲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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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訴四個人。 他們想和我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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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憲法實施,維護憲法權威,保障公民權利自由。
憲法監督機關對規範性檔案。
在對合憲性進行審查後,就其是否違憲作出結論。 這些結論通常是強制性的,被宣布違憲的規範性檔案將全部或部分失去其法律效力。 在中國,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違憲為由撤銷的行政法規。
地方性法規以及未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自治法規和特別法規,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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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監督。 合憲審查又稱合憲監督,是指專門機關按照一定的程式和方法,對法律、法規、行政命令等規範性檔案的合憲性以及特定主體的行為進行審查和處理的制度。 其作用是確保憲法的實施,維護憲法的權威,保護公民的權利和自由。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建立了違憲審查制度。 埋葬。
2014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四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的貫徹落實。 專家指出,法律制度中任何違反憲法精神的部分都應該被修改或廢除。
同時,要加強糾正違憲機制,禁止在源頭和隱蔽地方制定具有立法性質的紅標頭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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