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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婚假:法律依據是《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婚喪假、旅遊假問題的通知》[80]《老宗信字》第29號、《蔡奇字》第41號
1、職工結婚或者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經單位行政領導批准,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2、關於晚婚假:根據各地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例如《上海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33條規定,晚婚的公民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還可享受7天的晚婚假。
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晚產婦女,應當額外享受晚產假30天,其配偶應享受晚產3天的哺乳假。 晚婚假享受與婚假同等待遇,晚產假、晚產假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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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在法定結婚年齡(女性20歲,男性22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達到晚婚年齡(女性23歲,男性25歲)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段民 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一)女職工生育假; (二)享受計畫生育手術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月工資計算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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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家法定婚假是三天的法定婚假,但不同的地方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 法律規定,婚喪假期間領取工資、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長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
法定婚假規定:
1、達到晚婚年齡者(女性23歲,男性25歲)可享受15天晚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具體時間應符合當地規定。
2、達到晚婚年齡(女性23歲,男性25歲)可在晚廳享受15天婚假(含法定婚假3天),具體時間前時間按當地規定執行。
3. 如果男女雙方在結婚時不在同乙個地方工作,則可根據旅行距離給予旅行假。
4. 如在家訪假(探親)期間結婚,不予額外休假。
5. 婚假包括公眾假期和法定假期。
6、再婚者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1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支付工資。
第40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下列節假日休假:
a) 元旦;b) 農曆新年;
c) 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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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婚假目前依規定為三天法定婚假,大部分省份都取消了晚婚假。 從規定上看,大多數省份的婚假是按照取消晚婚晚育、規定延長產假的一般原則,大多數省份的婚假天數與國家法律一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6條:婚姻完全由男女雙方自願締結,任何一方不得強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 男性的結婚年齡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核對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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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幾天的國家法定婚假。
法定國民婚假為3天,之前會有晚婚假,但自民法典修改後,部分地區開始逐步取消晚婚假。 不過,雖然部分地區取消了晚婚假,但各地區會增加婚假時間**。
北京:法定婚假3天+新婚假7天=10天。
上海:法定婚假3天+新婚假7天=10天。
浙江:法定婚假3天,取消晚婚假。
天津:法定婚假3天。
河南:法定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江蘇:法定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2、關於婚假的最新法律法規。
1、只有新婚夫婦達到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生年滿22周歲,女生年滿20周歲,才能享受應有的3天婚假。
2、國家開始陸續取消晚婚假,所以男女即使達到晚婚年齡(男25歲,女23歲),也不能享受晚婚假。
3.如果男女在不同的地方結婚,那麼可以根據行程的距離給予相應的旅行假期。
4.在探親假期間結婚的男女不再給予額外的婚假。
5、婚假包括週末及法定節假日。
6、再婚人士仍享有婚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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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根據規定,目前婚假是三天的法定婚假,大部分省份都取消了晚婚假。 從規定上看,大多數省份的婚假是按照取消晚婚晚育、延長產假的原則進行的,大多數省份的婚假天數與國家法律一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假期間以及勞動者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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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在法定結婚年齡(女性20歲,男性22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達到晚婚年齡(女性23歲,男性25歲)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畫生育手術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發放。
《職工帶薪年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政府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民營非企業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的,享受帶薪年假(以下簡稱年假)。 用人單位應確保雇員有權享受年假。 >>>More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規定,女職工產後享有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 難產時,產假增加15天; 在多胞胎的情況下,每增加乙個孩子,產假可以增加 15 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