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農村土地合同丟失了。 在哪裡補發?? 謝謝!!

發布 三農 2024-03-16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農村土地合同丟失,申請影印件就足夠了。

    農村土地承包分為兩類:一類是農戶承包的農村土地承包; 二是以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承包。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至少應當一式三份,發包方(村組織)、承包方和鄉鎮驗包方(鄉鎮經濟管理站)各乙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您的乙份合同丟失,您可以申請乙份您保留的雇主或證明人的合同副本。 對於家庭承包形式的農村土地承包,無需擔心。 因為,還應該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證書》。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證書管理辦法》,農戶以戶包形式與村組織簽訂農地合同後,村組織將合同材料報鄉鎮經濟管理部門。 鄉鎮經濟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登記簿》,報縣主管部門審核。 縣級人民按照經審核的《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證書登記簿》核發《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證書》。

    因此,《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比《農村土地承包權證書》更能證明某項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存在。

    如因其他原因遺失農村土地合同,建議您影印並申請以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證書》,以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國土部門有備案,先向鎮土地管理辦公室和縣土地局詢問,並攜帶戶口簿和身份證重新申請土地使用權證。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我丟了農村土地承包證,去商洛市商州區望園村重新申請。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到鄉鎮農業經濟站,30年合同記錄在農業經濟站存檔。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承包人遺失農村合同的,可以向發包方或者縣級以上地方農業行政部門申請保留合同副本,或向鄉鎮**提出補發合同申請,**拿著登記證,向縣檔案局核發證明,查詢原件資料, 經審批後,由農村管理部門補發。

    [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條。

    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時,締約方應取得土地淘汰用地的承包經營權。

    第24條.

    國家實行耕地、林地、草地等統一登記,登記機關應當向承包方出具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林權證書等證書,並登記並立案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或者林權證書等證書應當包括所有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家庭成員。 登記機構除按照規定收取證書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土地合同遺失後,可以向發包方申請補發。 當事人可以訂立新的合同或者複製合同原件,並在副本上簽名或者蓋章。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的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協議充分履行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按照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破壞生態。

    1. 訂立合同應遵循哪些原則?

    訂立合同時應遵守的原則是:

    1、平等原則,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均提、免等;

    2、自願原則,合同內容應是雙方的真實意願;

    3、公平原則;

    4、誠實信用原則;

    5、遵紀守法,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原則。

    根據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9條,雙方應當按照協議充分履行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按照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各方在進行聯合礦渣堆葬過程中,應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破壞生態。

    2、爭議期間《民法典》是否可以侵犯合同。

    在爭議期間,合同可以繼續履行。 中國民法典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協議充分履行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按照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破壞生態。

    《民法典》第509條。

    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充分履行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按照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破壞生態。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土地合同遺失證明可以補發。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補充申請; 發包方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向承包土地所在鄉鎮人民報告**; **對材料進行登記,並出具答題證明; 承包人到縣檔案局核對原始資料; 縣農村管理部門應當對材料進行審查,並按照規定重新簽發土地合同。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 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指導全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和承包經營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農鄉、林業、草原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和承包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承包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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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的頒發是行政主體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且行政機關的行為對您母親的合法權益造成了損害的,您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撤銷違法製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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