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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向警方報案或去勞動部門提起訴訟。 雖然你沒有簽訂僱傭合同,但你已經與老闆形成了事實上的僱傭關係,你的私人老闆必須承認這一點。 老闆不給你發工資,這是違法的,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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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公警無權處理,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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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乙個沒有合同的私人老闆工作。 老闆不付錢給你,你可以到。 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諮詢並申請勞動仲裁。 然後。 去法院起訴以取回您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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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報警。 您也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提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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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種典型的欺騙行為,可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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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打電話給警察,找乙個勞動監察員,然後起訴他沒有簽訂合同,沒有繳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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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不發工資,人就走了,不光是工資問題,而且可以直接報警,這是騙人,同時公司可以起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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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報警,同時去勞動局找勞動監察員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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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去勞動局告他,然後我們用法律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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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有證據,和他一起工作就可以生氣,因為這樣的老闆沒有良心,這樣的老闆很長,因為有這樣的老闆,她什麼也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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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沒有和老闆簽合同,所以你要把你在這家公司的工作記錄下來,也就是說,你可以證明你和他合作過,如果你沒有這個證據,你想告他或者想讓他賠償你,這個損失比較困難, 畢竟你沒有勞動合同,所以你現在必須收集證據,然後去勞動局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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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私人雇主工作,雖然沒有簽訂合同,但你可以有工資單或同事的證明,如果有的話,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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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企業不發工資的員工可以報警,但大多數情況下,報警的效果不是很大。 最簡單的辦法是向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由監察大隊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法律分析
依法規定,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未依法支付遣散費的,應當額外支付遣散費。由於沒有勞動合同,應注意收集相關證據,如工作服、工作許可證、其他員工的證詞等,以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如果證據充分,仲裁委員會可以支援員工的訴訟請求。 勞動仲裁的基本程式:
一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後一年內提出仲裁請求,仲裁委員會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請求的決定的,仲裁庭應當在爭議發生前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雙方, 應當提出明確的請求、答覆調查事實、舉證和盤問證據、辯論、陳述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裁定調解。即使沒有勞動合同,工人也會獲得雙倍工資的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費率向勞動者支付附加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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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工資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不簽合同也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但是,您不能報警,這不在警方的管轄範圍內。 這屬於勞動局和法院的管轄範圍,公安局負責刑事犯罪和違反公共秩序的行為。 你是勞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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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也沒用,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向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由他們依法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足額、及時地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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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也沒用,警察不關心經濟糾紛,要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去的時候帶上身份證,你沒有勞動合同,必須提供能證明你在那裡工作的證明材料,比如你上班時的考勤卡記錄或者銀行的工資流記錄, 等,並要求勞動監察大隊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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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勞動監察大隊報告,由勞動部門對勞動的用工和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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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樣的話。 報警器的作用不是很大。 您只收集相關資訊。
也就是說,你給他相關證據,證明你正在和你的老闆做事。 向勞動局提出投訴。 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您也可以在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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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拖欠工資沒有噪音,就沒有必要報警。 這是一起民事糾紛,您可以向當地個體工商戶經營管理協會或社保局投訴,尋求幫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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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提出申訴,這樣可能更方便處理,勞動爭議屬於勞動仲裁範圍,不在具體處理範圍內,根據您的描述,您需要確認您為對方工作的時間長度,並且其他員工的證詞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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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你沒有簽訂合同,也已經構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當然,你必須向勞動部門提供相關材料或證明才能提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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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乙個沒有合同的私人老闆工作。 老闆不發工資? 首先。 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仲裁結果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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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議直接報警,若勞動爭議應通過正常的勞動仲裁渠道無薪向私人老闆提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進行勞動監察,或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或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直接到法院提起勞動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般情況下,當事人應先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勞動行政部門催促構成拒付勞動報酬罪後仍未繳納,才向警方報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調解仲裁】,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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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簽合同,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如果還是不履行義務,可以去法院起訴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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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沒有簽訂合同,但實際上你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你仍然可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報警是沒有用的。
如果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通過不支付工資來解決問題。
1.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局投訴。
2、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
投訴時,必須指明與您直接建立勞動關係的企業,依照法定程式進行投訴,不得採取堵路、堵門等違法形式,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問:您好,我想問一下,如果老闆因為某種原因扣留了他的工資,他該怎麼辦。
1、明確工資計算和支付的依據,使工資扣除情況清晰顯示;
2、詢問扣減工資的原因;
3.明確工資法:工資不能被扣除或處罰。 工資一般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固定工資,按出勤天數計算支付,不能扣除,就算做錯了什麼; 另一部分是獎金部分,可以根據個人的工作表現決定或多或少地給予。
如果雙方約定了固定工資,即使做錯了什麼,也不能扣除工資,因為員工違紀、提前辭職而不扣工資也沒有法律依據。
2、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舉報(方法)
1.抗勞保熱度通過12333投訴,本**全國統一,投訴時需要實名投訴,且必須提供身份證號碼和姓名。 您可以多投訴幾次;
2、向當地勞動站勞動監察大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這些機構處理勞動爭議專業,對扣工資違法行為上門查處。
如果用人單位無故扣工資,可以通過上述方式解決問題。
我這裡的建議是,如果你對勞保有任何疑問,可以直接撥打12333報告。 這是勞動局的**。
勞動局處理問題也比較快,一般勞動仲裁勝訴的幾率也比較大。 因為他致力於保護工人的權益。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您可以直接回答。
問乙個好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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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是可以的。
要索要薪水,您應該儲存通話錄音。
如果你有**錄音承認你欠你的工資,你可以做證據,如果你沒有合同,你可以起訴法院要求拖欠工資。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如果勞動者不簽訂合同,他必須支付雙倍工資。
此外,員工必須向員工繳納社保,不繳納社保的可以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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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做的就是說報警沒關係,你給四個,你給乙個私人老闆工作,而且你沒有頂薪合同,一般的黑心老闆,他們不承認不拖欠你的工資,你報警想和他打官司, 你報警要跟他打官司,一定要有充分的證據,你有多愛,你的同事能不能在法庭上給你乙個證詞,說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這個老闆確實拖欠工資,你就可以引到中颱部門, 你可以帶動中臺部門和老闆部門上訴,在國家法律上,對這樣的老闆的打擊是非常高的,你認為如果你為乙個私人老闆工作,只要你有足夠的證據,你也可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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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說實話,如果你不簽合同,老闆不給你發工資,你報警也沒什麼用,因為你沒有選擇簽合同,這意味著你們之間沒有僱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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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如果和解明確,老闆無法談判,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我為私人老闆工作,不簽合同,老闆不給我工資,我該怎麼辦? 我可以報警嗎?
您好,我是LegalPro平台的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您好,有明確的解決方案嗎?
如果和解明確,老闆無法談判,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沒錯,我以前在一家汽車美容店工作,工作了乙個多月,有一天突然走了,說月底就發工資,現在只給500元,應該給1248元,而且我和老闆沒有任何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辦。
老闆的理由是什麼?
是因為你突然離職了嗎?
我突然辭掉了點事,也沒簽合同,原因是老闆讓我提醒你月底給你發工資,昨天跟老闆談過,很客氣,晚上回覆你一大早就給我發了資訊要工資, 而且我一天都做不了生意。
估計老闆生氣地說了什麼,有沒有再和老闆溝通。
溝通後,他直接不理我,說你可以報警什麼的。
這種民事糾紛是沒有辦法通過報警來解決的。
如果您有發票,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你有聊天記錄,你以前說過,那你現在應該怎麼做。
是的,你真的不給,你直接去法院起訴。
現在你還欠我748塊錢,不到1000塊錢,警察也不管,這麼小的錢。
法院將接受它。
警察真的無能為力。
建議你再溝通一次,如果不起作用,就去法院起訴。
私人老闆讓你上班,幹活了,這就意味著你們之間已經有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雖然沒有借條,但既然有這種程度的勞動關係,那你就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了。 現在是乙個法治社會,一切都受法律約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