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型專案的法律問題

發布 社會 2024-04-23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你好朋友,我是法官,我認為你是對的,你應該被起訴。 您已經簽訂了購買合同,並且已經提前支付了定金,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行事。 商家履行的義務要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你不必一開始就遷就他,否則就是商家違約,就是商家違約,可以加倍要求返還定金, 您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但是你實際上已經履行了合同,但是商家沒有按照你的合同要求履行,現在你也可以起訴,要求商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中承諾的義務,如果商家拒絕,你可以要求退貨,這也是法律支援。 商家違約定金將退還給您兩次,違約金不能超過實際損失,且必須有損失方面的證據。 至於你提到的倒業損失,是間接損失,我覺得是不能保護的,我的理由是你以前沒有做過生意,以後開店會有經營風險,你可能會盈利或虧損,所以保護不了, 而我過去處理過的這種案件,這種業務損失一直沒有得到保障。

    如果您正在經營,由於裝置安裝而無法正常運營,則可以考慮這種業務損失。 我不知道你是否能接受我的觀點。 我勸大家,如果有問題不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最好通過法律手段解決,這是解決問題最有效的方法。

    我認為,作為中國公民,您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 我希望你的權利得到捍衛,祝你好運,生意興隆。 再見,朋友們。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我認為這是你工作的唯一途徑。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從你說的來看,這家公司很可恨,根本沒有職業道德。 您可以向他們傳送律師函,計算所有質量問題對您造成的損失,並協商適合他們的餘額支付金額; 否則,以質量不符合合同目的為由,要求其限期拆除,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否則,所有付款都將被拒付。

    你可以直接起訴法院,要求拆除,賠償其違約造成的一切損失,你看他敢不敢拆?! 在賠償損失之前,堅決不要讓他拆解!! 餘款也堅決不付!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我認為是他們違約給你帶來的不便的損失,這個損失由對方承擔,計算你直接損害丈夫的費用金額並與對方協調,如果談判失敗,再起訴法院解決問題, 簡而言之,問題沒有解決,它們無法移動。因為他們先違約,質量不達標。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許多法律直接規範和調整專案,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工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築業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事建設活動,實施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的規定。

    本法所稱建築活動,是指建造各類住房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安裝線路、管道和配套裝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施工,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施工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投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專案質量,制定本法。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一、建設工程建設中的常見法律問題

    建設專案建設中常見的法律問題有:

    1.未結清專案欠款;

    2.專案完成日期無法確定;

    3.在因建設工程合同引起的糾紛中,一般建設工程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以解決糾紛。

    2、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的情形

    施工合同無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築企業資質或者已超過資質等級。 承包人應當具有與承包專案相符的資質證書,否則合同簽訂無效。 主要表現有:

    (一)建設單位無證承包工程的,簽訂的合同無效,一般農業建設專案除外;

    2)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超出承包專案的經營範圍和資質等級無效的;

    3)建築公司分公司為國外承包工程簽訂的合同無效;

    4)兩個施工單位共同承包工程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營業執照範圍承包,否則合同無效。請注意,根據《建設工程合同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承包人簽訂了超出資質等級允許的業務範圍的施工合同,並在建設專案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不能視為無效合同。

    2.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合格建築企業的名稱。

    3.建設專案必須招標,但未進行招標或中標無效。

    4.承包人非法分包、非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格的實際施工人以合格的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施工合同。

    3、建設工程違約金上限是多少?

    建設工程合同違約金上限不得超過實際損失的30%。 當事人約定的金額超過該比例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減少實際損失。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建築法》第29條。

    建設工程總承包人按照總承包合同的規定對施工單位負責; 內部分包商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人負責。 總承包人與分包人對分包工程的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法律,它應該是B施工單位只能要求乙公司賠償全部損失。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1.(1)仔細看合同,有兩個保質期,乙個是“乙方完成專案後,甲方需要支付所有貨款,保質期為1年,如果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必須負責全額賠償。 二是“保質期5年”。 這兩種保質期的前者應該是保修期,保修期和保質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後面會討論。

    除了保修期的印刷錯誤外,其他內容都沒有問題,因為您沒有注意文中的細節,“乙方應承擔全額賠償責任”後面跟著乙個句號,句號後面是“保質期為5年”,也就是說, “全額賠償”是指1年的保修期,這並沒有錯。(2)質保期與保質期的區別和聯絡。 兩者都是建設企業承擔工程質量責任的時限,前者是指工程免費維修的期限,後者是指施工單位或承包商對工程質量承擔責任的最長期限和質量保證期。

    《建設法》第60條、《合同法》第282條規定了保修期,《建設法》第62條規定了保修期。 對於這兩個截止日期,承包商的責任是不同的。 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在保修期內,施工單位承擔免費維修的責任,而在保修期內,除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標準和國家質量標準外,使用者的人身和財產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僅需維修的,不承擔免費的義務。

    保修期比保質期短,但範圍比保質期寬。 2、甲方未經驗收而使用,視為按照《建設法》規定通過驗收,因質量原因出現的問題由甲方負責; 3、《民用建築節能條例(草案)》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保溫工程的最短保修期為5年。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2、甲方未經驗收而使用,視為按照《建設法》規定通過驗收,因質量原因出現的問題由甲方負責; ”。《建築法》有哪些規定?

    這在構建法力時不受監管。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特別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並處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 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遵循。

    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擅自組織竣工驗收、交付的;

    2)不合格驗收、擅自交貨;

    3)不合格的建設專案,按照合格專案驗收。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這個問題可以通過嚴格執行《合同法》第61條來解決。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以上觀點很明確,建議採納,但你的說法不是很清楚,希望能對合同內容提供更清晰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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