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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 第一次包小腳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期間,李皇后的一位夫人獨具匠心,用絲綢將腳裹成新月的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以討好皇帝。 後來,這種做法傳到了百姓中,纏小腳的做法也逐漸傳到了老百姓中。
不過,也有人認為,早在西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就出現了小纏足現象,甚至更早的時候,甚至可以追溯到商朝。
沒有歷史記錄,也沒有經過嚴格的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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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覺得女人的大腳不好看,希望女人不要出門,這反映了當時社會對女性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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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思想,待在家裡,千萬不能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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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古人認為小腳丫好看,三寸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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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古代,女人纏足是男人對女人的一種束縛。 這是乙個應該完全消除的缺點。 因為腳小,走路不方便,讓女人裹住腳可以防止紅杏出牆。
就像古埃及的男人不給妻子鞋子一樣; 中世紀的歐洲男人為女性製作了貞操帶。 事實上,在貧窮落後的中國,除了少數富人外,大多數小腳女人都要奔波謀生,她們付出的辛苦遠比乙個有天生腳的女人還要大。 小腳的女性不僅運動受損,而且身體受到很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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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她們覺得好看,包小腳就是把少女時代還沒長大的女人的腳一層一層地包起來,這樣抑制腳的生長,而且纏繞的時間長不了,就算是睡覺的時候,包腳的過程也很痛苦, 而且指甲往往嵌在肉裡,骨頭變形也是難以忍受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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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男人的社會地位很高,男人覺得腳越小越好看,所以女生會把腳包起來。 這是不對的,因為對身體的傷害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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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裹腳是因為她們覺得這樣走路看起來很漂亮,也是對女人的一種束縛。 裹住你的小腳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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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婦女綁腳是為了讓自己走路的姿勢好看,但後來根據民間傳說,還有其他原因。 有人說女人把小腳包起來,是為了將來生孩子,這樣才能自然分娩,也有人說,小腳的女人可以長得像小鳥,讓男人更喜歡她們。
在古代,對小腳的讚美之詞很多,如“金蓮”、“三寸金蓮”、“香鉤”等,都是文化人對小腳女性的讚美。 但這種痛苦是沒有經歷過的人無法感受到的。
蘇東坡詩《菩薩人》中說“要說要嬌嫩,要從手掌上看”,還制定了小腳丫美的七大標準:細、小、尖、彎、香、軟、正,總結了小腳“七大美”:形、質、 大寫,大本,肥,軟,美。
可以看出,當時人們已經認識到了綁小腳行為,到了近代,這種制度已經慢慢被廢除了。
男人永遠無法理解女人小腳疼痛,那種肌肉骨骼斷裂的感覺,我們無法想象那是一種什麼樣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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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小腳最早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李的一位皇后很巧妙,用絲綢將腳裹成新月形,在金蓮花上翩翩起舞,以討好天子。 後來,這種習俗逐漸傳播到老百姓中,婦女們把纏足看作是美。 當時的封建文人、書生有一種病態的審美,把女人當成玩物,玩弄女人的小腳丫成了一種習慣。
此外,在古代,在父權制社會中,有一種“男尊女卑”的傳統習俗,女性纏足後動彈不得時,就會少出門,因此纏足也成為約束女性的重要方式。
在古代,婦女的腳被綁起來後,人們稱她們為“三寸金蓮”。 這只用布條覆蓋的小腳成為身體最私密的部位,是留給自己男人的。 那時,小腳永遠不會被其他男人看到或觸控。
如果她不小心被碰到,這個女人將被視為她一生中最大的恥辱。
綁小腳最早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統治時期,也有人認為,早在西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就出現了綁小腳,甚至更早可以追溯到商朝。 總之,封建社會的習俗由來已久,幾千年來殺害了無數中國婦女。 可以說,束縛小腳丫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優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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