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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法律義務監護和撫養未成年子女。 父母離婚並不代表父母與子女之間合法權利和義務的終結。
如果孩子是年滿18歲的成年人,並且有合法和穩定的工作來養活自己,父母沒有義務撫養成年子女。 當父母離婚時,孩子可以自由選擇和安排自己的生活。
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孩子還在上學,沒有收入,父母在父母有能力撫養孩子的前提下,仍然需要支付子女撫養費。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義務; 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
如果父母未能履行撫養義務,未成年人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
如果子女未能履行其贍養義務,無法工作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另一方應當承擔一方撫養子女的部分或者全部生活費和教育費,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的撫養和教育的協議或判決,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先商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1. 子女撫養津貼的支付期限一般為子女年滿18歲。
年滿16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父母,以勞動收入**為主要生計,能夠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停止支付子女撫養費。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其父母有支付能力的,仍應當承擔必要的育兒費用:
(一)不能工作或者沒有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維持生計的;
2)仍在上學的人;
3)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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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年滿 18 歲且不能獨立生活。
父母,如果他們能夠支援他們。
他仍然應該被撫養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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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婚姻法》沒有規定夫妻雙方離婚前子女的年齡,有以下相關限制:《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產後一年內、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
如果婦女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實有必要接受丈夫的離婚請求,則不適用這一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雙方的離婚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無效,則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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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但女方可以提出離婚。
子女監護權:兩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會判給女方; 對於兩歲以上的孩子,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未成年子女與父親同住10周歲發生糾紛的,應當考慮未成年子女自己的意見。
根據《婚姻法》第36條的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得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孩子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孩子,無論他們是由父母直接撫養還是由父母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母乳餵養的孩子應由哺乳母親撫養。 雙方因母乳餵養後子女撫養權糾紛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子女權益和雙方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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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如果雙方能夠達成協議,將按照雙方的協議履行; 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法院一般會根據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並考慮雙方的情況改變判決:如果孩子未滿一歲,一般會和母親一起生活,如果母親有下列情況之一, 他可以和父親住在一起:
1)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嚴重疾病,且兒童不適宜與其生活在一起的;(二)父親要求子女同住的; (3)孩子因其他原因不能與母親同住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