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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兩個孩子都願意和父親一起生活是可以的,母親需要支付子女撫養費,如果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解決,法院一般會支援孩子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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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如果父親的經濟條件還不錯,如果兩個孩子願意選擇父親,那就跟著父親走,那也沒關係,這個法律是以法律條款為依據的,關鍵是要看孩子個人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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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了,兩個孩子都想跟著父親,看看父親能不能接受兩個孩子,其實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還是按照孩子的意願去做比較好,畢竟孩子還小,你離婚對他來說已經是乙個打擊了,如果你在這件事情上不聽從他的意見, 我估計。孩子們會感到非常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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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可以改變,只要你有能力撫養兩個孩子。
孩子的母親大錯特錯,雖然兩人離婚了,但畢竟是孩子的父母,不該在孩子面前說父親不好,不該讓孩子看到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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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如果兩個孩子都想跟著父親走,就必須和父親商量一下。 如果父親也願意,他會把兩個孩子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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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異,兩個孩子都想跟著爸爸,以證明這個爸爸真的很好,很合格。 母親找到了繼父。 繼父對孩子不好,孩子想跟著父親,讓法庭重新宣判。
繼父對孩子不好,孩子想跟著父親走,法院會酌情處理。 當孩子長大後,他有自己的意願,法院會尊重孩子的意願。 因為孩子的成長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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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兩個孩子都超過八歲。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為了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在被判處羈押時應徵求當事人的意見。 自從他的母親給他找了繼父,但繼父對他們不好。
我認為兩個孩子都想跟隨父親,應該尊重孩子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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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離婚,兩個孩子都想跟著爸爸,這是不允許的,乙個孩子跟著爸爸,另乙個孩子跟著媽媽,可以和孩子好好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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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
只要你有能力撫養孩子,就可以改變撫養孩子的人。
先和前妻商量,談好,寫協議書,你們倆去法院蓋章,很省事,不需要告。 如果談判失敗,您可以起訴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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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法律,孩子想和孩子想和誰在一起,同時,父母有義務分配和撫養他們,根據《未成年人人身自由法》,只要孩子不違法,孩子就有選擇權, 《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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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兩個孩子選擇跟隨父親 這是孩子的意志,父親不能拒絕,如果孩子未滿18周歲,母親必須承擔部分子女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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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大多數法院都會尊重孩子自己的意願,孩子慢慢懂事,知道誰對他好,誰對他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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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說,既然法院已經決定了,除非有非常嚴重的問題,否則只能改變。 但母親的做法不合適,她和丈夫之間的問題不應該牽扯到孩子,孩子可以去找父親,不能禁止他們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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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孩能證明母親和繼父對她不好,對自己造成了傷害,那麼她可以向法院起訴母親,法院應該支援父親撫養兩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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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只要證明孩子的母親不能照顧好孩子,孩子的父親有能力撫養孩子,就可以要求法院將孩子判給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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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離婚了,兩個孩子想跟著父親,你的,如果他的經濟條件允許或父親照顧他們,那就跟著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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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去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方面裁定孩子的監護權發生變化,只要孩子願意跟隨父親,父親經濟穩定,就可以判給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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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著爸爸,爸爸能忍受,可是我受不了,兩個孩子覺得啃啃的爸爸可能長大得更好,他更在乎她,於是選擇了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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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離婚,父母也有撫養子女的義務,不撫養子女的父母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子女有權起訴父母索要子女撫養費,但還是由你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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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父母雙方都離婚了,我認為孩子應該和另乙個在一起,因為你們是兩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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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案件都是根據孩子的要求處理的,你可以向法院提出你的想法和意見,最後,法院會做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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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明確,當事人申請變更子女撫養關係,必須具備四種情形:
1、與子女同住的父母因嚴重疾病或殘疾不能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同住的一方不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或虐待子女,或與子女同住的一方對子女的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
3、年滿10周歲,願意與對方同住,有撫養能力的未成年子女;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您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出決定,也可以諮詢當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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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現在有了自我意識,他可以選擇哪個愛人? 因為他已經長大了,可以充分表達自己的願望。 在考慮走法律途徑之前,您可以與他的母親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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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只要兩個孩子上法庭,告訴法官他們想和父親談談,法官就會尊重孩子,把孩子判給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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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的母親和她的繼父對這個女孩不好,或者虐待或其他什麼,可以把孩子判給父親,但如果不是這樣,那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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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吧,如果能達成溝通,還不如好好溝通,因為如果起訴上法庭,對雙方都不好,對孩子的傷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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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孩子的角度來看,我認為這件事應該私下協商。 按理說,如果母親不虐待女兒,法律就不會把女兒判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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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列出對方不適合撫養孩子的證據,並上法庭起訴變更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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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8歲以後,就要考慮和哪一方一起生活,哪一方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同時,你也應該考慮孩子的個人意願,你可以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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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諮詢律師,畢竟是自己的父母,一般在法律上每人會生乙個孩子,但孩子也會因為特殊原因判給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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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時,子女雙方都願意跟隨母親,但父母不能達成協議的,異議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決定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歸屬。 在決定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歸屬時,法院通常會考慮子女與其父母之間的關係。 有很多因素,例如父母的個人情況、他們的經濟能力以及子女的意見。
同時,《民法典》還規定,法院將考慮未成年子女對八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的個人意見。 因此,如果離婚時兩個孩子都願意跟隨母親,並且已經年滿八歲,異議方應及時收集證據,證明對方不適合直接監護子女,並且更有能力撫養未成年子女。 這是因為法院仍然會考慮各種因素,而不僅僅是看未成年子女的意見,而是從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出發,決定子女的所有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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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夫妻雙方有兩個孩子,一般情況下,每人會判給乙個。 但是,如果雙方都同意並且孩子願意與父親一起生活,則法律並不禁止父親。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是否由父親或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撫養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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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弟弟可能需要根據父母的條件和長期生活方等因素來判斷。
其實,作為父母,我們成年人更期待孩子更好的成長,所以一定要遵循孩子的意願。 當然,如果作為母親,男孩願意跟著父親,何松闕的母親會更難過,當然,不管是跟著父親還是跟著你,他都是你的孩子。
我是家裡的老大,我和哥哥不想和媽媽在一起,媽媽性格不好,我想問一下,在監護權方面,是不是要看孩子的意願。
如果孩子說他不會去找他的母親,法律會怎麼說?
你和你哥哥多大了?
我 17 歲,我哥哥 11 歲
在這個階段,您將尊重您的意願。
弟弟可能需要根據父母的條件和長期生活方等因素來判斷。
當然應該。 父母離異,父親去世,孩子病重,實在是太糟糕了,孩子的命運已經夠可憐的了,作為母親,孩子是自己的親生骨肉,孩子現在沒人照顧,母親現在自然是監護人,應該承擔起照顧孩子的責任, 孩子病得很重,你要承擔孩子的醫療費用。
這是要問問自己,你是不是真的愛這個女人,如果你喜歡,就不要在乎她的孩子,25歲有過兩次離婚,這個女孩不容易,但她是個好女人,因為她沒有放棄自己的孩子。 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孩子,那麼你應該盡快放手,因為婚姻需要很大的責任。
如果母親的去世和父親的財產是共同財產,那麼母親的一半遺產將在她的子女和配偶之間平均分配,你有權分割屬於你的部分,父親無權將財產交給兩個孫子,因為父親無權處置屬於你的那部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