掙扎是分居還是繼續前進,我們都離婚了,已經在一起一年了?

發布 社會 2024-04-22
2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糾結是分開還是繼續走,你說你們倆都離婚了,在一起一年了,既然你們糾纏不清,那你們倆之間一定有什麼不相容的地方,我面對很多感情,我被勸說分道揚鑣還是不同意,因為很多事情你都想得不太好, 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是兩個家庭的事,如果相處不好,會過得很痛苦的人生,而且你說你們都離婚了,所以會有更多的矛盾,我覺得如果你想找乙個各方面都滿足的人,如果不滿足, 繼續活下去,你只會自己受苦。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不要分裂。 婚姻是一種堅持。

    首先,不要理想化。 婚姻是一種妥協,雙方都要相互適應,在小事上做出讓步。

    其次,離婚可以成為一種習慣。 一旦出現矛盾就分開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既然糾纏中一定有矛盾,就不要決定是分開還是繼續走,可以暫時分開一段時間,或者分居或者旅行,總之,不要先見面,冷靜冷靜,問問自己的內心,需要什麼,不需要什麼,想要什麼,能給對方什麼。 你想從對方那裡得到什麼,什麼是可以接受的,什麼是不可接受的。

    好好折磨自己,給對方留出足夠的時間和空間去思考。

    根據雙方的約定,到時候,告訴對方自己的真實想法,傾聽對方的聲音,做出決定。

    人生不輕鬆,婚姻不輕鬆,重組家庭,互相理解,互相扶持,互相幫助,更是難上加難。

    無論選擇什麼,我希望原則是不要傷害自己或他人。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我覺得沒什麼好擔心的,你已經經歷過感情的痛苦,如果你覺得自己真的相處不下去,總比短暫的痛苦好,盡快下定決心,以免再次受到傷害,如果可以的話,那就繼續吧,因為感情需要管理, 你不能只是掛在嘴邊,你必須為彼此付出更多。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這件事要看你們的感受,既然離婚了,同居,就有感情,如果還有孩子,就得在一起,畢竟有這麼久的感情,再找乙個也不容易,兩人應該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祝你幸福!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那你就要找到糾纏的原因,為什麼你們會這麼糾纏,其實歸根結底,你們的糾結都是因為你們不夠愛對方,所以才會糾纏,如果不想繼續走下去,那麼可以選擇分開。

    你會掙扎的另乙個原因可能是你太擔心事情了。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中途夫妻之間的關係和信任度很低,如果不在一起,建議離婚。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離婚只有一次和無數次,如果你們倆都能總結上一段婚姻的經驗,並且不會重蹈覆轍,想要再繼續下去,那麼你們就必須遇到問題並及時解決,以維持這段關係。

    如果你們中的一些人不想好好解決問題,遇到問題就想離婚,不僅婚姻關係難以維持,而且下一段關係也不會持續太久。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你們倆都離婚了,經歷了很多事情。

    他們倆也都希望找到乙個會一起變老的伴侶。

    生活在一起的兩個人需要磨合,需要理解,需要感同身受,如果兩人都在算計對方,為自己謀劃,心裡無法走到一起,還不如分開。

    因為你們都還年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要互相扶持,互相扶持,婚姻需要管理,你們都經歷過離婚,你們應該珍惜對方。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現在你們離婚了,如果你覺得自己可以做到,那麼你們可以試著在一起!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我身邊很多離過婚、再婚的人都不是很幸福,大部分都是因為不能對彼此真誠誠實,我覺得你們在一起不容易,如果不是大衝突,就應該真誠溝通解開喜結連理。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如果你曾經離過一次婚,你應該知道婚姻並不容易,要多一些寬容和體貼,沒有什麼是過不去的。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過去,有很多事實婚姻,同居多年,然後分居,這算是離婚。

    同居(即一男一女以持續和穩定的方式生活在一起)在1994年2月1日之前開始。 同居是以夫妻的名義進行的。

    雙方同意離婚的條件:

    1、有合法的婚姻關係;

    2、當事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3、雙方均願意離婚。 另一方面,訴訟離婚只需要雙方之間存在合法的夫妻關係即可起訴法院離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第七條。

    未依照《民法典》第一百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前,一男一女均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按事實婚姻辦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後,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重新申請結婚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依照本解釋第三條的規定辦理。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總結。 離婚不離家,離婚不分居,同居,這是正常的行為習慣,離婚兩個人可以享受自己的心情,不在乎對方幸福與否,高不快。

    離婚不離家,離婚不分居,同居,這是齊敏展的正常行為習慣,離婚兩個人可以享受自己安靜的心情,不在乎對方幸福與否,高不幸福。

    雖然離婚了,但還是要在一起,被女方管著,有時候被女方罵,還是要在一起,只是不在同一張床上。

    如果房子屬於男人,對,法院申請可以讓女人搬出去,並被強制執行。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精神分析: 親愛的物件:

    聽你說,你已經很久沒有結婚了,才一年多。 你應該在婚姻中度蜜月,但你為什麼要離婚?

    試著回到你一開始的位置,你可以慢慢理清問題所在。

    你們最初是怎麼認識的?

    如果相親相識,也許你們的關係還不如自由戀愛那麼深。 這種婚姻關係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去管理,也許你們結婚的時候並沒有真正了解對方,所以矛盾會慢慢顯現出來。 你們可以試著和對方溝通,多了解對方,發現對方的優點,改變自己的方式,接受對方的缺點。

    因為沒有人是完美的。

    如果你是自由戀愛,那麼你就進入了婚姻的殿堂。 那麼你們就要有一定的情感基礎,要足夠了解對方的長處和短處。 這個時候你需要做的是想想,你是什麼時候開始討厭這段婚姻的,為什麼?

    如果你能找到它,也許所有的問題都可以解決。

    你說你想讓你的丈夫分擔一些家務,每次都以你生悶氣而告終。 是因為你老公從來不做家務嗎? 還是你的溝通方式有問題?

    如果你的丈夫從不做家務,不知道如何為你感到難過。 然後你可以認真誠實地和他談談,給你的婚姻乙個過渡時間。 如果他沒有改變,那麼你可以跟隨你的心。

    因為如果乙個男人為你感到難過,他願意為你做出一些改變。

    如果是溝通方式的問題。 比如,如果你在家務方面是乙個挑剔的人,總是不喜歡他,如果你做不好這個或那個,他可能會本能地討厭做家務很長一段時間。 我想如果你能給他更多的時間,在他做家務時表揚他,他會很高興的。

    比如,我老婆經常會誇我做飯好吃,所以馮覺得我很願意為她做飯。

    至於你們只在週末在一起,我覺得這並不真的影響雙方的關係,有時候還是有一點距離比較好,你們兩個人會更珍惜週末在一起的時光。

    愛人我和建春週末也在一起,每天晚上都會熬**粥,七八年都是這樣。 週末,我們會一起做自己喜歡的菜,玩我們想玩的,去逛街等等,甚至比一些熱戀中的情侶還要甜蜜。

    其實,成功婚姻的秘訣,就是一起經營,互相體諒,互相包容。 如果不想失去這段婚姻,又依舊相愛,就應該開誠布公地交談,學會溝通,給對方一些時間去改變。 同時,考慮對方的感受,學會包容對方的一些缺點。

    如果花朵確實永遠無法改變,那就順其自然吧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有句話說,國家容易改變,但氣質很難改變。 成年人的性格已經形成,幾乎不可能改變。

    我也試過改變老公,可是我這輩子沒有改變,所以我選擇了放棄,我說放棄不是離婚,而是我不會再改變他了。 我想改變乙個人,我太累了,每天都在矛盾中重生。 我現在睜著乙隻眼睛,閉著乙隻眼睛,或者兩隻眼睛都閉著。

    既然要離開他,就要徹底放棄他,不要給他留下一點迴旋餘地,把他當成空氣,你回自己的家,和父母住在一起,再騷擾你,你報警。 離婚意味著從今往後就和它無關了,不要斷絕聯絡,你和他在一起的幾個月讓他重新看到了希望,所以他一直在糾纏你沒完沒了。

    乙個不寬,乙個都好!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哦,這個女朋友,非常同情你正在經歷的事情。 但像你這樣的事情是不可避免的。 雖然“我生不了孩子,父母也不會同意”,但既然“我堅持不下去了”,還是離婚比較好。

    除非你願意受苦並忍受他的......但在這種情況下,你很難過。

    你屬於“斷鏡重逢”,卻不明白“好馬不吃草”; 破鏡重逢,可以說再熟練也有裂縫。 破鏡重逢是一種無奈,如果不好起來,只能和它和解。 到了和解的時候,多珍惜對方,可是他們卻經常吵架“越相處越好”,這件事情很嚴重,不能因為孩子就讓自己活下去。

    總之,如果你想像人一樣生活,最好離婚,因為生活還在......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吵架就想離婚,你在逃避什麼?

    還是你的懦弱? 你的天真?

    你看天上的星星,你看誰,誰能完全融入誰? 相互排斥和相互吸引! 在古代,“尊貴的客人”一詞是代表的距離

    離婚? 找到乙個新的可以保證這些事情不會發生嗎? 不管孩子和誰在一起,孩子都是對孩子的傷害!

    有什麼好吵的? 吵架解決問題?? 吵架的是你的懦弱,是你不滿意! 以此類推,用於情緒的發洩

    前幾天,我讀到一段話 人想和別人合作發財,但往往對得了發財的人是自己創業,成功了 感情也是如此 你的不安全感,你的不滿,那是你的心需要一種依賴,而這種依賴就是你希望給你的, 就是結婚後得滴滴!世無常,人心無常! 你在進化自己,在別人身上,在別的東西上,你認為你總能得到你想要的結果還是接近你想要的?

    感謝你周圍的人和事 人們並不總是想著得到他們所付出的 很多時候,人們在這一生中失去了生命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我和你有類似的問題。 就是我們還沒有分開,我們想離開,但是放不下的人太多了,我們的青春和事業都押在他身上,換來這樣的結果,我真的覺得不甘心。 如果你能湊合著用它,那就湊合著用它。

    他可以求你回來,表明她對你還有感情,你要多說,我覺得他不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成熟。 要負責任。 俗話說,夫妻少來老伴,要想一起變老,就要慢慢磨合,經受挫折。

    相信孩子長大後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吵吵嚷嚷是一種祝福!! 記住:夫妻吵架時不能第一時間就想離婚!

    當有些人不吵架就結婚時,99%的人都離婚了! 只有嘈雜和嘈雜才能持久! 但它是按大小劃分的。看看你!

    只是有點吵,所以請耐心等待! 每天都很吵,所以讓我們分開一會兒,冷靜一下......讓我們考慮一下離婚......希望你們能再次相聚! 既然我們注定要再次在一起......那就不要輕易說分開了!

    保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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