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礦工被單位解約了,勞動合同說是單位自動辭職的! 應採取的措施

發布 社會 2024-04-22
1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自願離職只是乙個口語化詞。 通常是指擅自離職的職工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行為。

    如果員工連續三天以上曠工,一般可以構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需支付任何賠償金。 但是,應支付工人應得的工資。

    因勞動合同終止而產生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 如果您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如果勞動者無故曠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的公司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解雇勞動者,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或者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工傷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遭受工傷的,用人單位不能在工傷期間解除勞動關係,否則需要支付遣散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36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37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3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失業救濟金是對失業者或暫時失業的失業人員的一種救濟形式,因此它與失業形式無關,應該可以申請,就像要申請失業證一樣。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一般來說,如果勞動者無故曠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勞動者無權領取失業救濟金。

    享受失業保險金,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未經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2、已依法辦理失業保險,有求職要求;

    3、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及本人已按規定履行一年繳費義務。 失業人員可以選擇是否申請失業保險金。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有三種方式: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法律上並不存在勞動合同“自動終止”的概念,所謂“自動終止”只是用人單位的一廂情願。 用人單位未作出解雇、解雇、解除或者終止與勞動者勞動關係的決定,雙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未就勞動者是否自願辭職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且雙方的勞動關係在勞動者收到《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後不解除。

    勞動者自願辭職時,用人單位應首先查明勞動者不工作的原因,告知勞動者履行休假申請手續,並明確說明不履行休假申請手續的法律後果。 無果後,用人單位必須中斷僱傭關係,以免造成尷尬的後果。 此外,完善內部勞動用工制度是規避相關法律風險的唯一選擇。

    健全、落實得當的用人單位制度,既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又能保障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1.工人本人的辭職沒有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需要說明解雇原因,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屬於違法解雇,必須支付賠償金。

    勞動者能否曠工或能否解除勞動合同,取決於勞動者曠工是否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規章制度需要通過民主程式制定和公布。 如果員工不自願辭職,請不要寫辭職申請。 如果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局投訴或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2.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制定健全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時、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勞動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等與職工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與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協商; 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

    在重大事項的規章制度和決定的執行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宜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協商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影響勞動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的規章制度和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你沒有去上班,因為你沒有履行勞動合同,雇主有理由解雇你,沒有任何補償。 雇主希望你自己辭職,可能是為了照顧好你的臉。 如果還想在原雇主工作,就看用人單位是否同意了,如果你同意了,就要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以後公司解雇你,對你以後的求職有很大的影響,因為那樣口碑不好,估計其他公司不會要你,你要想清楚,但如果你去其他城市,也沒關係。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抓緊時間談判,實在不可能讓單位被解雇。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1、如果沒有有效證據證明你缺勤,確實可以認定你缺勤 2.如果企業規定曠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無需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3、曠工前的工資要算給你,缺勤15天不能發工資 4、下半年不續簽合同,勞動合同仍然有效,公司需要支付你這半年的雙倍工資。 但由於你手頭沒有合同,所以需要收集相關證據(考勤記錄、人事記錄、生產記錄等)。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明白,你知道事故部的經理會怎麼說,他們就在你背後,這個人不能再用了,把他踢出去,乙個公司踢出一件大事,這很容易,你就問律師我該怎麼辦? “問乙隻鳥,他們還不懂法律,你太天真了,要想拿回你的錢,你就得有自己的辦法,你就靠他們,你就糾纏不清,不給我就煩死了,然後你就去勞動局和法院, 不管合理與否,無論有沒有證據,一句麻煩。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對於每個人自己的話,什麼都沒有寫。 你要找證據,記錄下來,盡量把他們說的話拿出來,可以當證據,不然就算跳進黃河裡也洗不乾淨。取錄音,申請勞動仲裁。 第二年,我沒有簽合同,而是向他們索要雙倍工資。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看看你的公司是否向你支付失業保險。 如果你付了錢,你應該能夠收到它。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失業救濟金是對失業者或失業者的一種救濟形式。

    因此,它與失業的形式無關,應該可以申請。

    似乎是為了獲得失業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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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4-22

去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終止合同,因為簽訂的合同都在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系統中存檔,如果不能取消,會影響你的下乙份工作。 >>>More

9個回答2024-04-22

這不是乙個強制性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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