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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次承諾加入世貿組織,於2001年12月3日頒布了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國家認監委開始接受第一批強制性產品目錄19類132種產品認證申請。
1.電線電纜。
2.用於保護或連線的電路開關和電氣裝置。
3.低壓電器。
四、小功率電機。
5.電動工具。
6.電焊機。
7. 家用和類似用途的裝置。
9.資訊科技裝置。
10.照明裝置。
十。 1.電信終端裝置。
十。 2.機動車輛及安全配件。
十。 3.機動車輪胎。
十。 四、安全玻璃。
十。 5.農機產品。
十。 6.乳膠製品。
十。 7.醫療器械產品。
十。 8.消防產品。
十。 9.安全技術預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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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進口和生產用於科研和檢測的產品。
2.通過進料或進料加工進口的零件和元件,目的是出口整台機器。
3.根據外貿合同,產品僅用於出口(不包括部分轉售用於國內或國內銷售的產品)。
4.需要進口的進口零部件,用於引進生產線進行評估技術。
5.直接進口和生產用於終端使用者維修目的的產品,維修已停產產品的零件。
6.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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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強制性認證目錄的首批產品包括電線電纜、開關、低壓電器、電動工具、家用電器、汽車輪胎、汽車卡車輪胎、音響裝置、資訊裝置、電信終端、機動車、醫療器械、安全裝置等。
到目前為止,已經發布了多個產品,除了第乙個目錄外,還增加了油漆,陶瓷,汽車產品,玩具和其他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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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認證是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簡稱。 統一規定了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法律依據、強制性產品認證適用產品範圍、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的使用、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督管理。 主要內容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1)根據WTO相關協定和國際規則,國家對涉及人類健康安全、動植物生命安全衛生以及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實行統一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管理和組織實施。
2)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主要特點是國家發布統一目錄,確定國家標準、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式的統一適用,制定統一的標誌,規定統一的收費標準。所有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產品,必須經過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取得相關證書並應用認證標誌,方可製造、進口、銷售和在商業服務場所使用。
3)根據我國加入WTO承諾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原兩制涵蓋138種產品,公告《目錄》刪除了原列入強制認證管理的醫療超聲診斷裝置等16種產品,增加了建築安全玻璃等10種產品; 實際列入《目錄》的強制性認證產品共有132種。
4)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採用統一標誌。新的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名稱為:"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英文名稱是"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縮寫可以縮寫為"3c"標誌。 中國強制性認證標誌實施後,將取代原實施的強制性認證標誌"長城"徽標和"ccib"標誌。
5)國家統一確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收費專案和標準。新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的制定將本著非營利目的原則,體現國民待遇,綜合考慮當前收費情況,並參考類似的海外認證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
6)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於2002年8月1日實施,相關認證機構正式開始接受申請。2003年8月1日,原有的產品安全認證制度和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被廢除。
甲狀腺結節是一種比較常見的甲狀腺疾病,一般可以在甲狀腺超聲檢查中發現,一般分為良性和惡性病變。 應及時檢查甲狀腺結節,防止惡性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