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更喜歡住在洛聖都,因為風景更好,危險性更小。
-
當然,魯莽的男人說我三個人都想去。 在洛聖都,你可以與歹徒戰鬥,並見到你的老朋友特雷弗。 在哥譚,您可以體驗到與家鄉不同的風土人情,以及5A級旅遊景點阿卡姆瘋人院的當地特色。
在浣熊市,裡面的每個人都會對你友好,當然卡普空很擅長炒冷飯。
-
絕對不要去洛聖都,本來哥譚和浣熊市都差不多,大家都是成年人,怕毛殭屍? 殭屍甚至是老朋友,但你突然警告了乙個新人的可能性,里昂! 沒錯,就是新人,上班第一天就殺了整個派出所!
或者逃跑說再見,浣熊市太危險了。
-
哥譚市,畢竟“人很簡單”,如果是浣熊市還是洛聖都,我甚至不確定我能不能活過3天,至少我在哥譚面對的是人,我勉強多了一點把握。
-
在浣熊市,與殭屍戰鬥比與黑幫強盜和小丑戰鬥更有趣,如果幸運的話,可以遇到愛麗絲並跟隨她基本穩定,也許你可以愛上艾達國王或愛麗絲。
-
我在哥譚的生活意味著只要我死後沒有被火化,我就擁有復活盔甲,還有我們的好朋友傑羅姆,三好市民。
-
我選擇了校城,畢竟偶爾可以看超能力大戰,魔神大戰,毀滅宇宙之類的(總督)
-
我更喜歡住在哥譚市,因為它有我渴望的那種氛圍。
-
絕對是洛聖都,只要你每天在家,別人使用天基大炮就沒問題了。
-
洛斯桑托,即使你把核彈放在另一邊,躲在大樓裡,也沒關係。
-
我當然想住在洛聖都,因為我是乙個優秀的五星級公民!
-
洛杉磯聖城,就呆在家裡。
-
弱弱的問道,夜之城不是香嗎?
我們通常有這樣的想法,即它越強大,越容易通電,也越危險。 但事實上,危險與否與功率無關,只與電壓有關。 如果電壓只有10伏,那麼就算功率是100萬瓦、1000萬瓦,也無法選人; 如果電壓是 10,000 伏或數百萬伏,那麼即使只有十幾瓦,它也可能被帶電。 >>>More
誰買了就倒霉了,半年叫五售後,不信你試,有哭的時候,剛才熱水器又壞了,售後服務也是混雜著,等著死,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