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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合同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計算加班費的依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中的工資專案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崗位工資”等,加班費應按所有工資的總和計算支付,不得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崗位工資”作為計算依據。
2、勞動合同未明確規定工資數額的,或者合同不明確的,以實際工資為計算依據。 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勞動者的所有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均為實際工資,包括《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構成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中規定的“工資總額”的若干組成部分。 但需要注意的是,當實際工資可以作為加班費的計算依據時,加班費、伙食補貼和勞動保護補貼應予扣除,不能計入計算範圍。
3.在確定職工平均日工資和平均小時工資時,應當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勞動者月平均工時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按日和小時數折算。
4、實行計件工資的,以法定工時內計件工資單價作為加班工資的計算依據。
5、加班費計算基數低於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以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
因此,您的加班費應根據當月賺取的總收入計算。 當然,如果實在是認真的話,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仲裁申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勞動行政部門應責令限期付款,逾期未支付的,企業應處以應得收入補償金的50%至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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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北京市工資支付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
(一)延長工作時間超過當日標準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應按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
(二)工作在休息日的,應安排同休的補假,不能安排補休的,加班工資不低於日工資或小時工資基數的200;
(三)法定節假日上班者,按不低於300/天或小時工資的費率支付加班工資。
如果不起作用,請前往相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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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單位的做法肯定是違反勞動法的,你要把勞動法搬到單位考核,只要乙個就夠了
2008年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80%,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結束時,加班費必須根據正式勞動合同的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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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的加班費是平時工資的兩倍,假期是平時工資的兩倍。
您的公司是私有的還是公有的? 如果是上市公司,可以要求他們拿回你的合法工資,但如果是民營公司,那就只有人種了,沒辦法,也贏不了,而且費時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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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你應該在這個問題上和公司好好溝通,也許是他們的人事管理部門在計算工資的時候忘記了,或者他們認為你的試用期需要調整一段時間。 我認為如果溝通不成功,是時候請律師諮詢了。 當律師的建議有問題時,關鍵是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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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公司不合法,民營公司就是這樣,要求員工加班不交加班費,上法庭也沒用。
公眾可以找到領導者做出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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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對你的公司很重要,否則最好去上班...... 忍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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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的老闆談談,讓他彌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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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加班費是工作日工資的150%,週末200%,國定假日300%。 不過,這只是國家設定的比例,加班費多少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時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加班時間較長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2)勞動者在休息日被安排工作,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所得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或固定假日工作,應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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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合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給予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按300%的工資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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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加班費折扣是不合法的。 《勞動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1. 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規定是什麼?
宗族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規定如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給予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2、安排勞動者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工資報酬不低於工資的200%;
3、安排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勞動者,應當支付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和報酬。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應當支付不少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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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隱蔽強迫員工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和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您好,法律分析:支付工資和加班費合法嗎:這是不合法的,加班費一般是不合法的,如果計算加班費並一起支付給勞盲挖工是合法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而且磨肢的加班費不能和基本工資混為一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暗中強迫勞動者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加班的,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2)如果工人被分配到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補假,應支付不低於其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我的工作是日薪,安提的那種,一天200,超過八小時怎麼算。
您好,勞動者的工資應按勞動合同中工人自己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
勞動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基數計算,但約定的基數不得低於相應崗位的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約定的,有工會或職工代表的,可以在集體勞動合同中約定病假工資計算基數,沒有工會的,按當前工資的70%計算工資,單位不得隨意扣減職工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時,按每月平均工作日數換算日工資,按日工資除以小時工資8小時———節假日加班費=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每小時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日工資。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依據時,勞動合同明確約定工資的,應當按照不低於職工崗位相應工資標準的工資標準確定。 勞動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工資的,按照集體合同的規定執行。 >>>More
1、加班費在會計核算中計入工資。
2、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生產、工作的需要,繼續生產勞動或者超出規定工作時間而獲得的勞動報酬。 加班、加班、增加工作量的工人,應合理支付報酬。 對於工人來說,加班費是對過度工作的一種補償形式; 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支付加班費可以有效抑制用人單位任意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