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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再次分割;
二、具體法律規定可參照我國《婚姻法》釋義(二):第九條 男女雙方在離婚後一年內經協議對財產分割問題有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採納。
人民法院經審理,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未發現存在欺詐、脅迫行為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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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申請,但法院不會支援您的請求。 因為離婚時雖然財產沒有分割,但你知道財產的存在,所以應該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所以如果你在5年後申請分割,就會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會支援你的請求。 離婚時雙方同意分割財產的,法院悔改的,應在1年內起訴,1年後法院不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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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隱瞞、轉讓、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訴訟時效為2年,從發現當事人的第二天開始計算。
根據您的情況,您已經通過雙方協議離婚了 5 年,這超出了法律規定的 2 年的訴訟時效,因此您不能再起訴財產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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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同情況的區別,如果有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財產沒有分割,即使過了五年或十年,也可以隨時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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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6年後是否可以起訴財產分割”的問題需要根據實際案件情況來判斷,如果當時不知道未分配的財產,如一方在離婚前隱瞞或轉讓夫妻共同財產, 他可以申請重新分配,但已分配的財產不再處理,訴訟時效已過。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八十二條 當事人在離婚案件中就財產分割問題申請再審的,涉及判決中已分割的財產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的規定進行審查, 符合再審條件的,應當裁定再審;涉及判決書中未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的,應當通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2條 夫妻一方隱瞞、沒收、轉讓、變賣、毀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 另一方可能會獲得少量或沒有份額。離婚後,如果對方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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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關於“離婚6年後是否可以起訴財產分割”的問題,需要根據實際案件情況來判斷,如果當時不知道未分配的財產,如一方在離婚前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他或她可以在發現夫妻共同財產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內申請重新分配,但已分配的財產將不再被處分,並且已經謹慎地通過了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2條規定,夫妻一方隱瞞、轉讓、變賣、毀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 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另一方可以少分割或不分割。離婚後,如果對方發現上述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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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起訴財產問題,法院會受理,中國婚姻法有相關規定,你可以重新起訴財產分割。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異而消滅。 離婚後,孩子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孩子,無論他們是由父母直接撫養還是由父母撫養。 >>>More
在法院離婚時,法院自然會審查雙方的財產狀況。 在庭審中,多方當事人因不了解共同財產的狀況而拖延庭審,甚至造成二次庭審,這增加了自己的訴訟負擔,也影響了法院辦案效率。 因此,有必要去法院辦理離婚手續,並進行財產清點。 >>>More
每個人離婚時,都想分割更多的財產,而另一方分享較少或部分的財產,但依法分割是公平的。 分割財產時,應注意區分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父母雙方出資的部分。 父母的貢獻往往是最具爭議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