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如何分割夫妻財產?

發布 社會 2024-03-05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離婚不僅解除了夫妻之間的個人關係,也終止了夫妻之間的財產關係,自然而然地提出了夫妻財產的認定和分割問題。

    根據中國法律,夫妻財產的分割主要有兩種形式:(1)約定的財產分割。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首先要看雙方是否就財產達成了約定,夫妻雙方書面或口頭約定財產歸誰所有,雙方之間沒有爭議,內容合法有效, 按約定辦理。

    但是,規避法律的協議是無效的。

    產權協議合法性和效力的條件是:協議標的物必須合法。

    協議的主體只能是丈夫和妻子。

    經約定,雙方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人。

    雙方的意願被表達為合法的。

    雙方的意願是真誠自願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欺騙、威脅、脅迫或其他手段,也不得訂立明顯不公平的協議。

    協議內容必須合法。

    協議內容必須符合法律和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他人利益。

    任何逃避夫妻、父母和子女法律義務的協議都是無效的。

    協議的形式必須是合法的。

    協議應以書面形式作出,經雙方承認,口頭協議有效。

    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協議才能按照協議進行處理。

    2)法定共同財產的分割。

    夫妻之間沒有約定,或者有約定但雙方有爭議或者協議內容違法的,按照法定的分割辦法處理,即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按照照管的原則平均分配。婦女兒童的權利和利益。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由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決定如何分割,原則上夫妻財產的分割應平分,但一方有過錯的, 它可以被分割得更少或不被分割。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調解不成情形之一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屢次傳授的惡習的;(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離婚只能分割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不能分割婚前財產。 丈夫在婚前全額買房,離婚時,財產歸男方所有; 丈夫在婚前貸款買房,共同還款的部分按照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是一人半身,未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辜當事人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本法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夫妻雙方在承包經營家庭連綿起伏的土地中享有的權益,依法予以保護。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離婚只能分割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不能分割婚前財產。 男支在婚前挖了全部的房子,離婚時,財產歸男方所有;丈夫在婚前貸款買房,還款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鑑於部分夫妻為小S買車買房的情況,夫妻雙方的離婚和財務匯票如何分配? 在這種情況下,配偶完全有權要求退貨。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可以直接起訴離婚並要求分割婚姻財產。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南京的離婚律師確實很多,但真正能處理好的離婚律師並不多,所以我覺得還是找個男律師比較好。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夫妻雙方在存續期間的收入和財產均為共同財產。

相關回答
10個回答2024-03-05

每個人離婚時,都想分割更多的財產,而另一方分享較少或部分的財產,但依法分割是公平的。 分割財產時,應注意區分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父母雙方出資的部分。 父母的貢獻往往是最具爭議的部分。

14個回答2024-03-05

1、如果籌款資金是在婚姻存續期間支付的,則該房地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平均分配。 >>>More

5個回答2024-03-05

離婚財產分割是指夫妻雙方在離婚時的共同財產分割,是指夫妻雙方在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為各自的個人財產。 現行《婚姻法》第17條至第19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並以列舉、概括的形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離婚時,如果雙方就合法婚姻財產有約定,應當遵守約定。 >>>More

26個回答2024-03-05

1.對於第一套房子,你說的產權證是以女方名義的,也就是說,女方的產權證或者房產的所有者已經改成了女方。 如果是前者,房子仍然是婚前財產,女方不能分享。 如果是後者,就要看變更的時間,如果是婚前變更,那麼房子就是女方的個人財產,屬於女方; 婚後換房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一分半是每人一分半。 >>>More

4個回答2024-03-05

這不應該是合乎法律的,因為婚姻中的一切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有權控制,再說了,婚姻期間給的家務是日常開支,他怎麼能再要,以前不是用過嗎? 像這樣的渣男,你可以找乙個更好的律師來起訴他,得到並保護你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