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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留置權所需的條件:
1、留置權的主體是債權人;
2、留置權的標的物是債務人的財產;
3、留置財產必須是動產;
4.債權人已合法占有債務人的動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447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保留債務人已經合法占有的動產,並有權優先償還該動產。
前款規定的債權人是留置權人,占有的動產是留置權財產。
第448條.
債權人保留的動產與債權人權利屬於同一法律關係,但企業之間的保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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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權人繼續占有債務人的動產。 留置權的發生和存在以留置權人占有留置權財產為條件。 留置權成立後,留置權人對留置財產的連續占有喪失的,留置權消滅。
但是,留置權人因侵權行為暫時喪失留置權中的財產,留置權人重新取得占有並重新取得佔有權的,不構成占有的喪失,仍可以強制執行留置權。
2、債務人未在寬限期內履行債務的。 留置權人在行使留置權前,應當通知債務人在寬限期內履行債務。 留置權人和債務人應當約定財產被保留後履行債務的期限;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予債務人2個月以上的履行期限,但不易保管的動產,如新鮮、易腐爛的除外。
3.不存在妨礙留置權實現的法定或約定情形。 留置權人在保留債務人財產後行使權利,應當符合法律和合同的規定。 債權人保留債務人財產違反公序良俗,或者違背債務人在交付動產前或者交付動產時作出的指示,或者違反債權人義務的,即使債務人拖延履行義務,債權人也不得行使留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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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留置權的條件。
(一)債權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對債務人動產的占有是設立留置權的乙個基本要素。 這個要素可以從三個方面來分析:
首先,留置權的主體是債權人。 債務人的財產未依法占有的,不行使留置權; 但是,並不是所有合法占有他人財產都可以確立留置權,如果管理人沒有理由占有他人的財產,雖然是合法占有,但不得確立留置權; 只有債權人對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和加工合同產生的債權才有留置權。 其次,留置權的物件是債務人的財產。
債權人占有的財產必須是債務人的財產,債務人不擁有的財產不能置權。 第三,留置權的財產必須是動產。 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保留該動產。
例如,施工合同實質上也是加工合同,但承包人不得保留建築物。
2)債權的發生與動產有關。所謂牽連關係,是指債權人對動產的留置權和債務產生於同一法律關係,如加工合同,承包人因定製人不支付加工費用,有權保留定製人交付的加工定製貨物。 動產與債權無關的,不能設立留置權。
換言之,留置權人不得利用本合同的權利對其他無關債務的標的物行使留置權擔保。
3)債務必須已過期。如果債權尚未達到償付期限,則債務人處於自覺履行合同的狀態,債務人是否自覺按時償債不得而知。 只有在債權還款期限屆滿後債務人仍未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才能保留債務人合法占有的動產。
同時,在雙邊合同中,占有對方財產的一方不履行自己的債務,即使債務已經屆滿,也不能主張行使留置權。 加工合同中的受託人未完成定製事項的,不得主張留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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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獲得留置權的條件是債權有效存在; 債務人已經合法占有的動產; 該財產不是當事人依法規定或者約定的財產,不得予以保留; 以及債務人在到期時不履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保留債務人依法占有並有權優先償還的動產。
前款規定的債權人是留置權人,其占有的動產是留置權中的財產。
第四百四十八條 債權人保留的動產與債權具有同等法律關係,但企業之間存在留置權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動產,不得保管。
第四百五十條 留存財產可以分割的,留存財產的價值應當等於債務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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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留置權應符合下列條件:
1、債權人必須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債務人的財產,留置權標的物限於動產。
2. 債權人的債權必須與債務人占有的動產有關。
(三)債權人應當享有債權人的權利,並已達到清償期限。 此外,留置權可以善意獲得。
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權人可以依照《擔保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行使留置權,債權人在債權人依法占有債務人交付的動產時,可以取得善意留置權, 不知道債務人無權處分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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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債權人合法占有債務人的動產。 債務人動產的留置權只有在債權人取得事實上的占有、控制權或支配地位的情況下才能產生。 留置權因占有而確立和存在,因占有而消滅。
至於占有方式,可以是直接占有、輔助占有和間接占有,但單純占有不是占有,不能設立留置權。
2、債權人占有的動產與債權人的權利屬於同一法律關係。 同一法律關係是指留置財產應與債權人權利所形成的債權債務屬於同一民事法律關係,最常見的是合同產生的債權債權關係。
3、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的。 如果債權的還款期限尚未屆滿,債務人仍處於自覺履行合同的狀態,則無法判斷債務人是否能夠在到期時清償債務,因此留置權不能成立。 如果債權人占有債務人的財產,並允許在債務人債權的清償期之前發生留置權,則不可避免地等於迫使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權益和合法權益等具體情況出發,妥善解決。孩子們的興趣。原則上,兩歲以下的兒童與母親住在一起; 10歲以上的兒童可以諮詢。 建議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維權,法官會綜合考慮。 >>>More
您好,商標註冊人的權利。
商標註冊人的權利主要是指註冊商標的專用權。 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批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專用權包括: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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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權是與用益物權相對應的財產權,是指向確保債權人權利的實現和直接取得或處分特定財產的交換價值而設定的權利。 擔保權益的目的是確保債權的實現,因此擔保權益的存在本身對權利人沒有實際價值。 只有當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實現其擔保權益,即權利消滅時,債權人才成為擔保物的所有權人,取得擔保物的價值。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