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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的是工傷證明還是工傷殘疾證明? 如果要求向當事人提供,如果當事人不滿意,他們可以起訴或重新申請。 我想去評估部門。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職工所在單位申請工傷認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認定工作,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接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 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的結論; 必要時,可委託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協助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勞動能力鑑定結果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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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不清楚。
用人單位、勞動者、考核委員會應當各持有勞動能力鑑定證書原件乙份。 如果單位收到了員工但沒有收到,可能是單位沒有給你。
要麼結果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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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建議申請工傷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論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照法律授權,對勞動者因事故造成的工傷(或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認定為工傷的行政確認。 勞動能力鑑定是勞動鑑定機構在勞動者因工受傷後,根據國家鑑定標準和有關政策、醫學科技的方法手段,綜合評價工傷職工的殘疾程度和喪失工作能力的依據和前提。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的,應當先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後30日內提出申請。 工會、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承認申請。 申請工傷認定,應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
與雇主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國家法律規定的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機構,司法鑑定機構的鑑定結論不具有法律效力。 確定工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傷情相對穩定的,應當向設區(一般設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
1、《關於認定工傷的決定書》原件及影印件;
2、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有效診斷證明、檢查檢查報告等完整的病歷資料;
3、勞動者居民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及影印件等有效身份證件;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根據鑑定結論,主張工傷保險金。 根據殘疾程度,獲得的賠償是不同的。
主要補償有: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就業津貼、一次性醫療津貼、休假期間工資、住院伙食津貼、護理費、傷殘津貼等。 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保險待遇糾紛的,屬於勞動爭議,用人單位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作出後生效, 用人單位不履行裁決義務,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
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或者其他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不能申請工傷認定的,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存在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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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如果受傷人員沒有工傷證明,也可以提起工傷訴訟。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受傷人員經醫療機構診斷後,應當持醫療證明或者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鑑定。
申請不成功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通過法律程式判斷是否存在工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受傷人員沒有工傷鑑定證明,也可以提起工傷訴訟。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受傷人員經醫療機構診斷後,應當持醫療證明或者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診斷。 申請不成功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通過法律程式判斷是否存在工傷。
此外,受傷人員還可以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悔恨投訴,要求其組成調解委員會,調解是否存在工傷。 如果受害人對調解結果不滿意,也可以要求當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通過法律程式判斷是否存在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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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打工傷訴訟沒有工傷證明。 工傷認定僅作為訴訟證據,因此不能向法院提交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撫卹金相關費用和其他符合本條例規定的費用。
您好,打工傷訴訟沒有工傷證明。 工傷證明僅作為訴訟證據使用,因此沒有工傷認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如銷毀工傷待遇等。
延伸資料: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1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而發生事故受傷。 2.在工作時間之前或之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事故中受傷,死於與工作相關的準備或整理工作有關的冰雹洩漏。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職責和職責而因暴力或其他事故而受傷的人。 4.
患有職業病。 5.在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梓湖客運、火車等事故,造成傷害。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親屬、朋友、工會向單位所在地社保人力資源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社保局書面答覆不允許的, 有證據且行政決定不暴力執行的,只能憑社保局書面答覆向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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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沒有工傷鑑定是不允許進行傷殘鑑定,傷殘鑑定是認定影響工傷勞動能力的殘疾程度,沒有工傷鑑定,工傷是否未經法律確認,不能進行傷殘鑑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上職業病,確定為工傷的,秦麗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其中,勞動能力考核後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的認定和勞動能力的評價應當簡單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從事工傷的,不視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
2)酗酒或吸毒;
3)自殘或自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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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是對工傷對勞動者工作能力影響程度的考核,在未確定工傷的情況下,工傷是否未經法律確認,無法進行傷殘鑑定。
1.人身工傷鑑定是否具有時效性。
工傷認定後,傷情相對穩定後方可申請傷殘鑑定時間,且無規定時間,當事人應注意民事訴訟時效。 勞動者發生工傷,在工傷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其工作能力的殘疾的,應當對其工作能力進行評估。 勞動能力鑑定結束後一年,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殘疾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審鑑定。
2、勞動法中什麼時候寫工傷鑑定書比較合適?
一般情況下,工傷傷殘鑑定可以在工傷認定後立即進行,但如果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不滿意,或宣告要進行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則需再等60天。 一般來說,越早進行殘疾評估,對工人的殘疾評估水平就越有利,他將獲得的賠償就越多。
3、出院後是否需要完成傷情評估?
申請工傷工作能力鑑定的時間,是指在工傷穩定後立即根據**情況申請工傷鑑別能力鑑定。 一般情況下,財產變更會在工傷確定後立即進行,但如果勞動者的傷勢穩定且尚不穩定,則需要等到工傷穩定並確定後再申請。 如果傷勢不穩定,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要麼勞動判斷能力鑑定機構不予受理,要麼勞動鑑定機構不出具鑑定結論。
申請傷殘鑑定時,公司、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可以申請傷殘鑑定,申請工傷鑑定時,應當提交工傷鑑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向設區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鑑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上職業病,認定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其中,在工作能力評估後喪失工作能力的人享受殘疾福利。
工傷的認定和勞動能力的評價應當簡單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從事工傷的,不視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
2)酗酒或吸毒;
3)自殘或自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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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沒有確定工傷,不允許進行傷殘鑑定,傷殘鑑定是確定影響工傷雇員工作能力的殘疾程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上職業病,認定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其中,在工作能力評估後喪失工作能力的人享受殘疾福利。
工傷的認定和勞動能力的評價應當簡單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發生工傷的,不視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
2)酗酒或吸毒;
3)自殘或自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它沒有用。 工傷鑑定申請一般由當事人提出,當事人還應當在當事人身上簽字蓋章。 沒有當事人簽字蓋章,無效。 除非有當事人授權的委託書,否則可以由委託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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