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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減薪,但這個過程必須合法地進行。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工資,不得擅自減薪。 如果因業績不佳而確實需要減薪,則有必要在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之前與員工協商並達成協議。
按順序,減薪通常從高階管理人員開始。 如果公司無法盈利,主管自己就必須減薪,因為高階經理要對公司的經營負責。
此外,《勞動合同法》還明確了用人單位可以合法扣除工資的四種情形:
首先,如果員工因個人主觀原因未能完成生產任務,而非身體問題造成的,單位可以扣除其工資。 扣除後,工資不能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是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給單位造成損失時,單位相應扣除工資,月扣除比例必須低於員工月工資的20%;
三、員工請事假,按缺勤一天扣除一天工資計算;
第四,如果員工請病假,將按照病假工資支付工資,並可以扣除其績效或生產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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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公司的原因。 不可能一概而論。 企業有內部分配的自主權,有權決定不分配多少工資,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但這一規定是有限制的,一定是企業的生產經營有變化和困難。
企業只能通過法律程式單方面降低工資,否則乙個是違法的,乙個是違約的,容易承擔違約金的責任。
公司單方面減薪需要經員工大會或全體員工討論批准。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時、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勞動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等與職工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與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協商; 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
公司未經職工大會或全體員工討論,單方面降低工資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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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降薪合法嗎?
1.公司降薪一般是違法的。 公司降薪是未經授權修改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 如果公司在與員工未達成協議的情況下調動工作並降低工資,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履行勞動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18條. 以下勞動合同無效: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
2)以欺詐、威脅或者其他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僱傭合同從簽訂的那一刻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在不影響剩餘部分有效的情況下,剩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無效的,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二、公司在什麼條件下可以降薪?
1、員工嚴重違反單位規定,允許依法降職、減薪;
2、員工連續3個月未達到目標,符合公司薪酬管理規定的,可降級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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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無特殊情況,公司降低工資、單方面變更工資是違法的。 減薪情況: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經協商一致變更,變更內容需書面確認,當然包括勞動報酬約定。 2、法律賦予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工資的權利,但雙方協商變更的除外。 單邊變更主要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實現:
1、勞動者因不勝任本職工作,被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 2、因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處以降級、減薪處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充分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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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無故單方面降低員工工資是不合法的。
員工可以以公司扣減工資為由向公司辭職,要求公司賠償。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延伸資料:案例小白,2013年4月1日與A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任銷售經理,月薪1萬元/月(稅前),合同期為2013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2014年5月8日,A公司向小白發出降職減薪通知,以小白不具備銷售經理職位資格,不符合A公司要求為由,將小白降為營業員,並減薪至每月2000元。 小白不同意A公司的降薪,實際在A公司工作到2014年8月10日。
A公司自2014年5月8日起未支付小白的勞動報酬。 2014年8月12日,小白起訴仲裁員,要求A公司支付工資和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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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您本人確認,減薪是不合法的,您可以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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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51條 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時、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員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等與員工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 應當與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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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只是減薪。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章制度和核查標準明確減薪,並應當事先公告告知勞動者當月減薪部分不得高於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勞動者因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賠償可以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 但是,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 20%。
如果扣除後的剩餘部分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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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減薪可以雙方協商。 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可以協商一致變更,變更內容應當書面確認。
除雙方協商變更外,法律賦予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工資的權利,主要通過以下幾種方式:1、勞動者因不具備工作資格,被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 本條本著“工作地點差價調整合法,崗位變動、薪金變動”的原則。
2、勞動者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按規章制度處以減薪處分。 3、採用結構性浮動薪酬,在約定範圍內進行調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存在缺陷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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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公司降低工資、單方面改變工資是違法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公司可以單方面減薪嗎?
不。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勞動者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應付金額50%但不超過100%的額外補償。
公司單方面減薪合法嗎?
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請求用人單位的單方面變更無效。
公司可以在什麼情況下降低工資。
1、違反公司紀律、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可按制度處罰減薪。 2、因工作需要,員工會因崗位價值不同而進行調整,降低崗位工資。 3、連續3個月績效考核未達到月度績效考核標準,符合公司薪酬管理規定的條件的員工,其工資等級將被降級,導致其工資減少。
被公司減薪的員工可以虧本解雇嗎?
不接受減薪的員工不能被解雇。 除非勞動者有過錯,或者勞動合同法規定可以無過錯地解雇勞動者,否則屬於違法解雇,應當給予勞動者兩倍的經濟補償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企業可以從特定的個人那裡借錢。 公民與企業之間的相互借貸是法律允許的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的意圖是真實的,就可以認定為有效。 >>>More
1、沒有解雇這回事,只有解除勞動合同。 但勞動合同的解除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企業以口頭通知形式解除勞動合同無效。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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