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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指的是《奇案集》中的“分身奇案”,內容如下:“我首先看到的總是女人的袖子。 看乙個男人,也許最好先看看他的褲子膝蓋。 正如你所看到的,這個女人的袖子上有毛絨絨,這是揭示痕跡最有用的材料。
手腕上方的兩條線是打字員壓在桌子上的地方,這似乎非常明顯。 ”
女人的袖子可以透露出她手的日常習慣,也就是她的職業和身份,因為在19世紀末,女性的勞動範圍還很有限,所以職業女性從事的是秘書工作(非體力勞動),所以自然要從袖子開始,至於男性來說,勞動會更加廣泛, 而且會有更多的走路,而他的膝蓋摩擦狀況是否受損到一定程度可以表明他的身份,還需要結合其他細節綜合起來,想出乙個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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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世紀末的英國,女性的職業非常有限,一般是文員、打字員、家庭教師等,這種事情基本上都需要在辦公桌前工作,所以在袖口等地方會有不同程度的磨損痕跡,類似於指尖等部位的痕跡, 傅在《獨行俠》中也使用了類似的觀察和推理方法。
相比之下,男性從事的職業範圍很廣,膝蓋應該是乙個比較基本的觀察點,因為上層階級(俗稱紳士階層)收入較高的人往往衣著得體(奢侈甚至一天後扔掉衣服),不需要做任何體力勞動, 膝蓋大多看不見;下層階級的人工作努力,站立和坐下更頻繁,褲子在膝蓋上拉得更多,有些人甚至需要經常跪在地上,膝蓋上會有不同型別的汙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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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通俗易懂的術語來解釋,大概就是乙個年輕人吃了軟公尺飯,找了乙個中年寡婦結婚,這樣他就可以享受寡婦從已故丈夫那裡繼承的遺產。 有趣的是,寡婦的小女兒也從另乙個親戚那裡繼承了一筆財產,這與《斑點膠帶案》和《霧玉山毛櫸》的動機非常相似,吃軟公尺飯的繼父打算讓小女兒永遠呆在家裡,單身,這樣他就有兩處房產了。 當女兒對他越來越反感,發現自己再也關不下去了,他和寡婦想出了乙個伎倆,那就是利用女兒的短視,假扮成另乙個年輕人來欺騙女兒的心,用老伎倆要求女兒永遠忠於自己的“未婚夫”。
當他到達婚堂門口時,他溜走了,玩了一出失手的把戲,在“未婚夫”的命運不確定後,他的女兒不會放棄尋找,也不會找別人嫁人。
可惜的是,這個愚蠢的伎倆被福爾摩斯先生徹底揭穿了,但可惜的是,正如福爾摩斯一開始所擔心的那樣,英國沒有法律來規範這種事情,所以最終被拋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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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什麼意思? 是名字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