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一件事:“那個女人後來說,這是因為拖地的水太多了”。
這個責任事後無法確定,而且是意外,商場一般都有這方面的意外保險。
首先是商場全權負責。
其次,根據他與家政公司的合同,商場向管家索要一定的賠償,而這方面的賠償就看管家如何與你母親協商支付。
我以為是水導致地面打滑,這才沒有及時報警,沒有身份證明,沒人能說出來,不要自己直接去和傷者談判,你只是間接責任,讓傷者找商場談判。
-
至於商場要不要向家政公司索賠,一是看商場和家政公司之間的合同,二是看媽有沒有重大過失或故意,不,你不必承擔責任。 通常很難證明重大過失或故意。
-
你好,去商場上班是出於本分,女人在商場摔倒的責任應該由她自己或商場承擔,和沒關係,不過放心。
-
總結。 解決民事糾紛有四種方式:(1)協商解決。 雙方應當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相互理解、相互讓步,達成和解協議,以解決爭議; (二)調解和解; (3)仲裁解決; (4)訴訟解決。
你好! 我陷入了民事糾紛! 我要你幫幫我。
好。 謝謝。
解決民事糾紛有四種方式:(1)談判和解。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相互理解、相互讓步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爭端; (二)調解和解; (3)中禎玉淮化解; (4)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糾紛,應當先進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解決糾紛的除外。 再培訓。
-
首先是借條的真實性,如果不能判斷借款的真實性,對方必須證明借據是你父親寫的。 二是訴訟時效問題,如果借條上有還款時間,對方必須在還款期限屆滿後兩年內向您主張權利,如果超過兩年訴訟時效,其權利不再受法律保護。 第三,你父親的朋友的孩子是否有權代表他父親主張權利?
比如,如果他受父親的委託等,如果沒有相應的委託手續,你可以拒絕償還你父親朋友的孩子的債務——即使債務是真實的,期限還沒有到期,你也應該償還給你父親的朋友,而不是償還給他的孩子。
如果您繼承了父親的遺產,您應該有責任在繼承範圍內向父親的朋友償還貸款,前提是借據是真實的,並且訴訟時效已屆滿。 如果上述因素不確定,例如對方無法證明借條的真實性,或者時限已過,您可能不會敗訴。
-
你好。 首先,訴訟時效已經屆滿,《民事訴訟法》中的訴訟時效是2年,從1999年到今天,已經過去了十幾年,如果你和你父親沒有任何承認或承諾債務的意圖,那麼,即使債務是真實的,也不受法律保護。
其次,這筆債務是你父親的,不是你的,父親對孩子的債務在法律上是沒有的,所以即使這筆債務必須償還,也應該在你參與父親遺產分割的2006年償還。
因此,您沒有義務償還債務。
-
如果您的父親有遺產,並且借據上確實有債務,那麼繼承人必須在遺產範圍內償還。
-
借條是真的嗎?
也許已經退回了,看看有沒有收據什麼的。
-
借據上有還款日期嗎?
-
1.如果單位不支付你做專業技術培訓的費用,並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金,那麼你提前離開就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單位不能提供證據的,無權要求您支付違約金。
2.扣押檔案沒有法律依據。
3.將辭職信一式兩份提交給單位,乙份由單位簽字,然後作為證據儲存。
如果用人單位在提交辭職信30天後拒絕辦理辭職手續,仍要求你支付培訓費或違約金,那麼你可以免費向所在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依法辦理辭職手續。
如果用人單位要求你支付培訓違約金,讓單位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因為單位沒有足夠的依據,仲裁委員會也不會支援。
-
很簡單,直接讓單位幫你繳納社保;
違約金是正常的,至於多少可以協商;
如果您不補足社保,拒絕繳納違約金,您可以向勞動監察局尋求幫助。
每家快遞公司的快遞單背面都有寫明免責條款,可以發現,基本都是規定在不投保價格的前提下,萬一發生丟失和損壞,快遞公司的賠償責任是運費的2或3倍,最高賠償額是5倍, 取決於哪家快遞公司。沒錯,這是霸王條款,但是如果你需要快遞公司的服務,就要接受這樣的條款,而且在沒有保險價格的前提下,快遞公司會按原價支付,這已經不錯了。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規定了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公民因經濟困難,需要**且無專人委託的下列事項,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