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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因為這種情況,你沒有任何手續,這種情況必須通過談判來解決,只有談判才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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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合法的土地使用程式,而別人有合法的土地使用程式,那麼你別無選擇,別人想綠化你,為了人民和子孫後代的利益。 現在只是形式說話。
你第一次投資的時候為什麼不辦理手續? 你可以問,如果你投資,那麼你想儘量減少你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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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山坡上投資種養,沒有手續,別人想綠植樹,怎麼辦? 我覺得你最好辦理手續,這樣你就可以要求別人停止植樹,這樣你就可以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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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投資種植養殖沒有法律程式,很麻煩,因為這個山頂不屬於你,別人想綠化種樹,你不能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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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法律程式,您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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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如果沒有手續,我建議你抓緊時間辦理相關手續,這樣才能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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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擁有這個地塊,誰就有權使用它。 如果這是你的土地,不要注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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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上種地,投資種養,沒有手續,如果別人想綠化種樹,也沒辦法,因為你沒有手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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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投資種植和養殖沒有手續,別人想綠化,這絕對是不可能的,你最好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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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在山坡上投資育種的程式。
如果別人想種樹,你什麼也做不了,因為你沒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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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爭論之前,你必須看看誰的土地是所有的,誰的土地所有權屬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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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以下規定僅供參考。
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農村村民在村、集鎮規劃區內建房的,應當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後,按照下列審批程式辦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由鄉鎮人民**審查,縣級人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出具選址意見,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向縣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經縣級人民**批准,由縣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
2)原有宅基地、村內空地等用地的使用,應當按照村、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經鄉級人民批准。
城鎮非農業居民在村、集鎮規劃區內需要使用集體所有土地建造房屋的,應當經本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按照前款第(一)項規定的審批程式辦理。
職工、退伍軍人、離退休幹部和歸鄉定居村、集鎮,需要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在村、集鎮規劃區內建房的,應當辦理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