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的勞動仲裁結果如何?

發布 社會 2024-04-15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仲裁訴訟最重要的是證據,沒有證據,即使仲裁員和法官有同情心,運用自由裁量權,恐怕也會束手無策。 現在你知道問題是什麼,你可以尋找證據。 即使它不是你的,也總會有你以前的同事(以此類推,他們和你處於同樣情況)的工資記錄。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在勞動仲裁中曠工的情況下,您可以要求仲裁庭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四條 仲裁庭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作出預先執行的裁決,移送人民法院追討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的案件。

    仲裁庭裁決提前執行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確;

    2)不執行法律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

    如果工人申請事先執行,他或她可能無法提供擔保。

    第四十七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仲裁裁決自發布之日起為終局效力

    1)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金額不超過當地每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勞動標準在工時、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產生的糾紛。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拖欠工資的訴訟時效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在特殊情況下,在職員工因拖欠勞動報酬而申請仲裁的,不受一年仲裁時效的限制。 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機關請求權利和救濟,或者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應當中斷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

    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仲裁時效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機關請求權利和救濟,或者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應當中斷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

    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仲裁時效期限。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

    拖欠的工資在勞動仲裁委員會有效。 投訴無效的,可以先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提出投訴,然後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標準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並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百的工資報酬;(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第一步是收集你在公司工作的相關證據、勞動合同、工作檔案、工作照片、工作記錄等,越多越好,對你越有利,如果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每個月雙倍工資的補償,如果你已經工作了一年, 沒有更多了,法律承認你已經簽署了合同。2 第二步,先去勞動監察大隊或中隊提交證據,因為勞動局不會盡快受理,就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調解,不是強制性的,只能去公司調解,讓公司知道拖欠的嚴重程度, 如果調解成功,工資可以由Jane收回,如果調解不成功,只能在下一步進行。3、第三步,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先到工商局列印公司資料,到工商局蓋章,然後再次影印證據一式兩份,按照勞動局的要求,填寫網上**申請,再填寫相關資料, 向勞動局備案。

    4、勞動局立案後,一般要等20天左右,勞動局會進行調查,這是強制性的,所以會進行一系列的審計,然後可以要求一系列的賠償,包括雙倍工資、社保等。 5、等到勞動局審核結束,若工資還未發,將予以處理。 6、法律知識對自己有好處,希望大家工作順利,正常拿到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勞動者悄悄協商或者委託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勞動仲裁拖欠工資,具體分析如下:

    1、職工因企業拖欠工資申請勞動仲裁的,仲裁庭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作出裁決;

    2、案件複雜,需要延期的,延期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3、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後公司不支付工資怎麼辦。

    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或者仲裁前調解協議生效後,公司拒不履行按照生效裁決書或者調解書支付工資義務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扣押、凍結、轉讓、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人民法院不得對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之外查詢、扣押、凍結、轉讓、變賣財產。

    在仲裁裁決前通過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領取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在12個月內追索工資數額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數額的勞動爭議案件中,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自發布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其他涉及拖欠工資的勞動爭議案件,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裁決生效。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對勞動爭議案件作出裁決。 案件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也可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部分事實已經明確,可以對該部分作出初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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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回答2024-04-15

您需要書面書面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用人單位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以任何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但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辦理: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並在15日內完成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 >>>More

4個回答2024-04-15

勞動仲裁不收取任何費用。

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明、用人單位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 >>>More

8個回答2024-04-15

此事由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負責。

16個回答2024-04-15

有用。 它怎麼可能沒有用呢? 因為比起了解您的具體情況,請與您一起簡要分析: >>>More

9個回答2024-04-15

老闆拖欠工資,去勞動局投訴是有用的。 《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督條例〉若干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訴,自受理之日起立案偵查處罰: (一)違反勞動保障法規定在2年內發生的;(二)投訴人單位明確,被投訴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造成投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 (三)屬於勞動保障監督範圍,受理投訴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管轄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