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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簽訂勞動合同期間,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可以通過將每個月的具體工資金額乘以2來計算,也可以根據平均工資計算。 但是,雙倍工資最多支付 1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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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解決了這個問題! 完全有可能打贏官司。 您可以隨時申請。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乙個月內簽訂。
2、因用人單位違法行為,可隨時辭職,要求用人單位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長11個月)等,並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爭議,應盡快申請勞動仲裁,無需承擔任何責任,隨時可以離職。 雇主無權扣押任何工資。
4、收集一些能證明你與本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作卡、工資卡、考勤記錄等。 當然,用人單位支付的保險就是最好的證明。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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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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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乙個月內沒有簽訂合同,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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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僱傭合同的情況下,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你需要知道多少,才能給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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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簽訂勞動合同後,雙方必須各自持有勞動合同,否則,勞動者必須及時與公司人事部門溝通,索要勞動合同。 如果公司不給,將及時向勞動局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報告。
1、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多長時間?
公司同意正常離公司,但按照公司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月底可以離公司,一般情況下,宴會可以在一周到乙個月內完成,員工必須拿到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社保手冊,然後去勞動局申請失業證,以便完成手續。
1、正常辭職即為勞動合同終止,單位與員工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
2、勞動關係終止後,用人單位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移交、社會保險關係等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移交工作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辭職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於試用期的,必須提前3天申請辭職; 此外,您必須提前30天申請辭職,然後處理好工作交接,然後才能在月底離開公司。 當然,如果公司強制要求公司在辭職前支付違約金,那麼可以反映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
2、續簽合同,單位不發給員工怎麼辦。
如續簽合同,單位應及時與公司人事部門溝通,要求續簽勞動合同。 如果員工和公司提出要求後仍拒絕提供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局投訴或提起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3、勞動合同單位不給我可以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勞動合同後,雙方必須各自持有勞動合同,否則,勞動者必須及時與公司人事部門溝通,索要勞動合同。 如果公司不給你,那麼會及時向勞動局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報告。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商定,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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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雇主拖欠雇員工資,雇員可以通過三種方式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進行勞動檢查; 優點: 簡單的方法。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向當地人社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最終可以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和專業指導略多。
3、如有借據,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借據中的工資金額。
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 如果無法以這種方式解決衝突,您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並要求用人單位按時支付工資和相應的經濟補償; 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也可以提起訴訟。
1. 我可以在不支付工作費的情況下拆除東西嗎?
最好不要隨意拆解,拖欠工人工資的,工人有三種索要工資的方式:1.工人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勞動監察; 優點: 簡單的方法。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向當地人社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最終可以解決; 缺點:
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稍多,需要專業指導。 3、如果有借條,可以直接去借條,要求支付借條中的工資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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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勞動者沒有簽訂合同就上班,企業不能不支付工資,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作卡交易記錄(最好加蓋公章), 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單、印有公司名稱的工具、當地稅務局印製蓋章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員工辦理的臨時居留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工單、同事證言(只要證明雙方的勞動關係,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工資的雙倍,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勞動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對下列事項進行勞動安全監督: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
3)雇主遵守禁止使用童工的規定;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未成年工勞動特殊勞動保護規定;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的規定;
(六)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八)職業介紹所、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符合國家關於就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考核考核的規定;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督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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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工資可以告他,不簽勞動合同已經違法了。
公司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解散或者關閉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More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而制定的關於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 >>>More
法律分析: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護職工合法權益,建立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私營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適用本法。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