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對夫婦結婚時,家庭分配的土地是共同財產嗎?

發布 社會 2024-04-21
2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要區分具體情況,是否是父母單獨贈與一方,單獨贈與不是共同財產; 否則,它是公共財產。 至於土地上是否有其他協議,協議中有協議。

    相關的法律依據是,夫妻離婚分割財產通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雙方協商、達成協議、簽署相關協議。 二是談判不好,把官司提請法院判決。 一般來說,共同財產是一人的一半。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以繼承、贈與方式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取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民法典》第1087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百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對方工作等承擔較多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向另一方請求賠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賠償。 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婚後家庭分配的土地是共同財產,也是你們婚姻的共同財產。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屬於。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申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

    在雙方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除父母明確表示贈與是送給雙方的外,應視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

    雙方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是贈與一方的除外。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在中國,土地是公有的,不是私有的,只有個人使用權,而不是夫妻財產。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在中國的土地政策中,土地只有集體所有和國有。 同時,賦予土地三種權利:所有權、承包權和管理權。

    所有制屬於國家或集體,農民只有承包經營權。 自1983年左右以來,這片土地一直沒有重新分配。 無論生老病死,無論結婚喪嫁娶,家庭簽訂的土地承包數量都不會改變,也不會增加或減少。

    因此,夫妻結婚後,土地的所有權仍屬於國家或集體,但經營土地產生的收入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夫妻結婚後,家庭分配的土地不屬於共同財產,土地歸國家所有,每個人只有經營權,沒有個人財產。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夫妻結婚後,家庭分配的土地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應由夫妻共同處置。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土地是作為乙個家庭單位分割的,那麼它就是共同財產,如果土地是作為乙個人分割的,那麼它就不是共同財產。 因此,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確定。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可以歸屬,只要土地在夫妻名下,那麼他就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土地在別人的名下,就不能計算在內。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這取決於家庭的土地何時被分割。 是的,如果你在結婚前就擁有了這塊土地,或者你在結婚前就擁有了這塊土地,那麼你就沒有對方的份額,它不是共同財產,如果是你婚後分割的土地,那就是共同財產。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夫妻結婚後,分配給原家的土地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土地是按人頭分割的,符合條件的,婚後就有土地的份額,條件條件要有份額,土地是使用權,所以土地不是共有財產。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它不是共同財產的一部分。 土地是按個人分配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土地。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家庭分割的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擁有權。 從根本上說,沒有共同財產這樣的東西。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只有使用土地的權利,夫妻結婚後,只有在戶口登記過來的時候,他們才能有分配土地的權利。

    所以每個人都有單獨的耕地。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土地屬於國家,不能再屬於國家。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法律分析:它不是共同財產。 婚姻並不意味著雙方是財產或土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

    土地分配的取得是一方婚前承包的土地的延續,只能由村集體組織成員的剩餘部分獲得。 它不應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土地的分配應專屬於個人,並由夫妻一方擁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婚前財產; (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其他應當銷毀的、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婚前的土地不是婚姻財產的一部分。 婚前取得的土地是婚前的個人財產,不能算作婚後共同財產。 該財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根據你們雙方財產的具體資訊來確定,一般來說,以下財產是個人財產:

    1、一方婚前取得的財產;

    2、一方因身體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3.財產是通過遺囑或贈與合同取得的,遺囑或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

    4、一方生活用品;

    5.其他應屬於一方的財產。

    以下財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1、夫妻雙方婚後工資、獎金;

    2、婚後一方或雙方的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以繼承、贈與方式取得的財產,法律另有明文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一般來說,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平分,但您也可以簽訂財產協議,約定財產的所有權和分割,以後要分割財產時,會按照您的約定處理。

    1、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權是什麼?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的所有權是平等的。 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被視為共同所有。 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的一部分享有權利和義務,平等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權利。

    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力之一,直接關係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利益。 為此,具體內容包括:

    平等的處理權。

    任何一方都有權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置,以適應日常生活的需要。

    平等談判,達成共識。

    夫妻雙方出於日常生活需要,對共同財產的處置作出重要決定的,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達成共識。 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作出重大處分決定的,另一方有權否認該處分的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該處分是夫妻雙方共同意圖的表達,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無知為由反對善意的第三人。

    承擔某些義務。

    家庭生活費用由共同財產支付,不足的,由夫妻雙方的個人財產分擔。 夫妻雙方因共同生活或者履行贍養義務而產生的債務,應當以共同財產清償; 不足的,個人財產應承擔連帶責任。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1、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有約定的,按照雙方的約定進行分割;

    2、如無約定,雙方可通過協商分議,此時必須就協商達成一致;

    3、協商協商不能達成共識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根據實際情況分割共同財產。 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將基於照顧孩子、婦女和無辜方的權益的原則做出判決。

    婚約財產糾紛、離婚後財產糾紛、夫妻財產協議糾紛、家產分離糾紛等糾紛均屬於婚姻、家庭糾紛,不適用房地產專屬管轄,依被告住所地確定管轄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6條。

    婚姻完全是男女自願的,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也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涉。

    第1047條.

    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1048條.

    禁止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通婚。

    第1049條.

    一男一女要求與模特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先辦理完畢。

    第1000條.

    婚姻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協議,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所得以及夫妻存續期間應當共同擁有的其他財產,夫妻對夫妻共同財產享有平等處置權。

    【法律隱瞞和警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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