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可否為債務人申請死亡宣告?

發布 社會 2024-04-21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宣告死亡的申請必須由失蹤人員的利害關係人提出。 包括:(1)配偶; (二)父母及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孫子女、孫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

    申請必須按此順序提出,第一順序的申請人具有排他性效力,第一順序的申請人被排除在外,並且在同一順序中享有平等的權利。

    雖然債權人與債權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但如果前三項命令中的利害關係人還活著,法院不會受理債權人的申請。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定:“夫妻一方死亡的,尚存一方對婚姻存續期間發生的連帶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33條規定:“遺產應當依法還清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得自願償還。

    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權,他可能沒有義務償還被繼承人依法應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

    希望這些材料有助於解決您遇到的法律問題。 事實上,在實踐中,無論債務人是否在世,只要債務到期時債務仍未償還,債權人就應及時收回債務,不要錯過法定訴訟時效。 如果您不知道如何追債,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讓他們幫助您。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債務人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債務人重整或者破產清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規定,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除提出申請外,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債權發生的事實和證據 (二)債權的性質、數額、是否存在擔保,以及證據 (三)債務人無法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在實踐中,普通法院要求債權人在申請破產時提交以下檔案:

    1.應用。 根據法律的相應規定,應當說明債務人拖欠申請人的債務,無法清償應付給申請人的債務,債務人已滿足破產條件,因此申請人以債權人身份申請破產宣告。

    2.申請人的資格證書、營業執照、身份證明。

    3.應當附上債權的性質和數額,是否存在財產擔保,並附相應的證據。

    4.債務人無法償還到期債務且處於持續狀態的證據。

    5.審計報告。 債務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機關提交的審計報告可以提交。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

    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的,除提出申請外,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一)債權發生的事實和證據;(二)債權的性質、數額和是否有擔保;(三)債務人無法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借了10萬元後,債務人跑了,有父母住的房子,債權可以起訴,但需要有乙個找人或者追他的過程。

    現行《中華民法通則》第二十三條規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

    1.四年來下落不明;

    2.自事故發生之日起已過去兩年,由於事故原因下落不明。

    如果乙個人在戰爭期間下落不明,則其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宣告乙個人死亡,關係到其民事主體資格的終止,必須慎重行事,因此必須有較長的失蹤期。

    宣告死亡後,其法律後果與自然死亡相同。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民法通則》第23條規定,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自然人死亡宣告。 這裡的利益相關者包括債權人。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局:債權人到法院宣告債務人死亡是沒有用的,宣告死亡必須與身份有關,或者血緣關係是配偶、子女、父母。 債權人可能無法判斷和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人被傳喚,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者未經法院許可離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1. 如何申請債務人死亡

    債務人4年內下落不明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死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六條 【宣告死亡的條件】利害關係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自然人死亡宣告:

    (一)四年來下落不明的;

    2)因意外,兩年來下落不明。

    自然人因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部門證明自然人無法生存的,申請宣告死亡不受兩年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七條 【死亡宣告優先適用】部分利害關係人申請宣告死亡,部分利害關係人為同一自然人申請宣告失蹤,符合本法規定的宣告死亡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宣告死亡。

    2. 如果債務人死亡,他可以讓兒子償還貸款嗎?

    事實上,父親對兒子的債務在法律眼中並不一定是正確的。

    首先,如果借款人借的錢是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則存續方應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如果借款用於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治病、為有法定義務的人的治療、撫養子女或有法定義務撫養的老人的撫養費等而產生的債務,則為夫妻共同債務, 配偶可能需要償還債務。如果債務是賭博,或者配偶可以證明這是個人債務,則配偶沒有義務償還。

    其次,如果貸款是個人債務,可以要求繼承人償還,但繼承人不是兒子。

    1、如果借款人去世,遺囑將按照遺囑繼承,遺囑的繼承人將繼承債權人的權利和一般債務,需要償還借款人所欠的款項。

    2、沒有遺囑繼承的,依法繼承。 鑑於法定繼承按以下順序排列:

    第一順序:債權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債權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遺產後,法定繼承人也有清償債務的義務,每個繼承人在繼承財產範圍內還清借款人生前所欠的款項。

    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則無需承擔償還貸款的義務,只能由其他繼承人償還。 這意味著,如果借款人的兒子不願意繼承父親的遺產,他就不需要為父親還錢,貸款人不能強迫貸款人的兒子還錢,而必須尋找另乙個繼承人。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知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自然人4年內下落不明的,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自然人死亡。 因此,債務人4年內下落不明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死亡,人民法院應當宣告債務人死亡。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債權人死亡,債務人仍需償還債務,債權人死亡後,債權人的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債權人的權利。 《民法典》第1122條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後留下的合法財產。 依法或性質不允許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百一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後,依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或者城鎮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協議辦理。 第五百三十條規定,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債務人應當承擔債權人因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而產生的額外費用。

    《民法典》第1122條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合法財產。 依法或性質不允許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百一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依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協議辦理。

    第五百三十條 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債務人應當承擔債權人因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而產生的額外費用。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一)公證處特此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式,保全債務人、擔保人為債權人的利益而交付的標的物或抵押物(包括抵押物的替代物);

    2、條件滿足後,債權人交付活動債務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機構提出存提申請。

    法律是建立在光明的勝利之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債務人難以履行債務的,可以交存標的物:

    (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的;

    (二)債權人下落不明;

    (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的;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如果債務人死亡,債權人的補救措施是:

    1、如果債務是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債權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償。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丈夫或妻子中的一方死於飢餓,尚存的配偶應對婚姻存續期間發生的連帶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要求繼承死者遺產的繼承人償還債務。 繼承人也有義務在繼承死者遺產的同時償還債務。 除非繼承人放棄繼承權。

    因此,債權人可以要求死者的繼承人和家庭成員在繼承財產範圍內清償死者的債務。

    1.雀類或歸國者死後,是否還需要償還欠款?

    欠款是否仍需償還,視情況而定。 如果死者有遺產,繼承人應當在繼承範圍內承擔相關債務,沒有義務償還超出的部分; 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債權人可以強制執行死者的遺產; 如果沒有繼承,債務就會被消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遺產繼承應當依法清償,清償死者應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稅款和債務以死者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能不負責償還被繼承人依法應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2. 欠錢的人死後還能要求還錢嗎?

    如果您有遺產或債務擔保人,您可以取回它。

    1.如果能證明是連帶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仍有困難的配偶還款;

    1.如果是死者的個人債務,則由其遺產償還。 如果全部遺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繼承人沒有義務在債務與遺產一起償還債務後償還剩餘債務。

    當然,法律也允許繼承人自願償還死者債務中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

    2.如果借款人沒有遺產,擔保人有責任償還債務,並可以起訴擔保人。

    《民法典》第1159條規定,遺產分割應當依法清償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但是,必要的遺產應保留給缺乏工作能力且沒有生計的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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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回答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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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4-21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33條的規定,遺產應當還清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稅款和債務的繳納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得自願償還。 >>>More

9個回答2024-04-21

財產保全通常是在訴訟前或訴訟期間,當法院尚未對有爭議的案件作出判決時,即使判決後有上訴期。 因此,在判決生效前,沒有必要提供債務人的財產狀況。 即使在判決生效後,如果被告不履行債務,那麼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債務人的財產狀況可以在執行階段提供給執行法官,也可以不提供。

4個回答2024-04-21

債務人可以要求自行管理其財產和商業事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十條的規定,債務人自行管理財產和經營事務的,債務人應當編制重整計畫草案。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債務人與其他利害關係人特別是債權人存在一定的利益衝突,重組費用歸根結底由債權人承擔,債務人存在損害債權人自身利益的道德風險,因此要求其行為具有高度的透明度。 >>>More

6個回答2024-04-21

符合條件者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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