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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提倡“知足常樂”,即不提倡物質層面的知足,也不提倡精神境界和個人修養的知足。
2.提倡“知足”對社會有害。
如果人們不滿足於社會的現狀,他們就會改善社會弊病,使社會更加進步。 相反,當內容實現時,社會就失去了進步的源泉並停滯不前。
3 提倡“知足”對絕大多數人都是有害的。
你可以保持你的進取精神,努力前進。 而且,個人對自己的工作能力、學習水平、道德情操、精神修養缺乏“滿足感”,可以促進個人提高自身素質。
另一方可能會爭辯說:
1 縮小概念範圍。 提倡選擇性的“知足”,即只談某些方面的“知足”,而忽略和解釋其他不該提倡的方面。
2.偷偷改變辯論題。 知足被描述為一種樂觀的人生態度,即知足之後,我們不會放棄對事物的追求。
3.責備責任。 現代社會中的一些陰謀詭計和欺騙都歸咎於不滿的過錯。
4 強加修改。 對知足感施加“適度”和“選擇性”等方式,將“促進知足感和知足感”改為“促進適度和選擇性”。
論點:1 指出對方縮小了概念範圍。 從綜合的角度來看,現代社會不應該提倡“知足”。
2 定義明確。 “知足”就是滿足於現狀,覺得已經夠了,自然就不去追求什麼了。 而“知善”就是認為現狀是好的。 但繼續追求,與“知善”並不矛盾。
3 邏輯要清楚。 不知足並不意味著你必須陰謀詭計和欺騙。 追求運用合法手段促進良性競爭,針對上述情況適用法律來規範競爭,而不是以“知足”來扼殺競爭。
4.指出對方強加了主觀意志的修改,而不管主張的實際效果如何。 盲目地認為社會對“知足”的理解是符合他們主觀願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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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相反的一面會把“知足和幸福”等同於“不思進步”,作為積極的一面,你必須抓住一條底線,那就是:在持續改進中達到知足和幸福的最高境界。 知足常樂從來都不等同於不想取得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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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賽應該有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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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親愛的,我很高興回答滿足辯論賽的對手可以問的問題:不滿是一種積極要求進步的自我激勵。
不斷改進的精神,人們總是在尋找更好的東西,沒有人會覺得自己口袋裡有更多的錢。 永遠擁有更美好、更舒適的生活。
親愛的,我很高興回答辯論賽的對立面可以問的問題:不知足是一種自我激勵的心,伴隨著並積極要求進步。 不斷改進的精神,人們總是在尋找更好的東西,沒有人會覺得自己口袋裡有更多的錢。
永遠擁有更美好、更舒適的生活。
首先,什麼是知足,把客體的結構拆開看知足,即物質和精神的滿足,當“知識”附著在“腳”上時,兩者作為乙個整體,而“知足”就是滿足於物質和精神的現狀,是一種平衡的狀態。 如果我們認為這兩者有點分開,把“知道”看作是“短暫的興動詞”,那麼“知足”就是知道追求精神或物質滿足的極限,即達到平衡狀態的時刻。 不滿足就是否認這兩種態度。
讓我們從第一種情況開始,即滿足於物質和精神現狀的完全靜態滿足。 在這種情況下,站在積極的立場上,可以說是因為沒有超越現實的慾望,而是能夠體會到當下的喜悅,甚至是意想不到的; 從相反的立場來看,可以說,由於匱乏感的普遍存在,這種理想知足狀態的存在受到質疑,而這種價值觀倡導者的盲目追求,實際上壓制了孫盲的個人慾望,甚至因此產生了痛苦,導致對現狀感到不安才是人生的真相, 接受真相比自欺欺人更快樂。談到第二種情況,即將“知足”定義為“知道追求精神或物質滿足的極限”,它承認了匱乏感,並在第一種情況下引入了“追求”的概念。
這種觀點與相應的“不滿”的區別在於,對於同樣的追求,一條褲子有盡頭,另一條褲子沒有盡頭; 乙個承認侷限性,另乙個與侷限性作鬥爭; 乙個是“我已經做了我能做的一切”,另乙個是“我可以做得更多”。 對於積極的一面,有必要盡可能地將這種無休止的鬥爭解釋為一種宿命論的負擔,而對於消極的一面,有必要將其表達為一種使命。 在第三種情況下,我們剛才討論了“充足”,現在我們轉向“知道”,即“知足”作為一種認知能力是否能給我們帶來更多的快樂。
例如,如果有乙個悖論說,唯一的真理是我們永遠無法獲得真理(這可能就是它的意思),那麼在追求真理的過程中得到乙個更令人滿意的答案對我來說更令人高興,還是繼續嘗試(儘管徒勞)更接近真理更令人愉快? 你看,在以上三種情況下,無論你在胡凱爐底是知足還是不開心,都需要基於一定的維度和標準,才能有傾向。 重要的是要找到乙個大多數人都能接受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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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點:1.知足就是滿足於現狀,而滿足往往導致缺乏進步。
因此,崇尚知足和幸福,必然會給現代社會帶來各種弊端,而這些弊端對現代社會的健康發展是十分不利的。 因為知足,人容易滿足於現狀,不願意進取; 因為知足,人容易放棄努力和努力,失去了繼續攀登高峰的動力,不求進步。
因為知足,所以知足於現狀,“知足”在物質享受的態度上,是一種優良的品質,在二的意義上,“不知足的人永遠快樂”是一種值得倡導的精神,在事業中“不知足”是奮鬥者的哲學,是開拓者的寫照,只有不滿足於現狀的人, 會在奮鬥中品嚐創造的喜悅,會享受成功的喜悅。
2.想要物質生活的幸福,必須“不滿足”。
試想一下,如果原始人對生活如此滿足,只能停留在喝血、刀耕火種、在土裡洞居的程度,那又有什麼可喜呢? 如果人們滿足於現狀,油燈。
它不會被電燈、摺扇所取代。
它也不會被扇動。
再一次,不會有汽車取代畜力,生活不會改善,社會會停滯不前,幸福從何而來? 人類文明和進步從何而來? 由此可見,知足常樂的人並不總是快樂的。
3.為了人生的目標,不滿足的人更不快樂。
高爾基。 有人說:“乙個人追求的目標越高,他的才能發展得越快,對社會就越有益。
乙個不斷進步的人,永遠不會滿足於工作和學習,這樣他才能不斷前進並取得成就。 而這些難道不是乙個人真正幸福的基本條件嗎? 不知足的精神,這種無形的動力,推動著人類的進步,促進著文明的進步,促進著社會的發展,讓每乙個不滿足的人幸福。
不滿足的人總是快樂的,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沒有成功把握,也不意味著人們為了自身利益而貪得無厭,而是他們對自己現有的成就不滿意,對自己現在的親戚不滿意。 一切都在不斷變化和發展,如果你滿足於沒有發展,你就會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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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首先,我想告訴你,不能有回答不了的問題。 無論問題有多難,都會有辦法解決,只是取決於對手的實力和水平。 讓我為你想幾個問題,你可以參考它們。
你的辯論題目只有四個字:“知足和幸福”嗎? 要知道,這和隱含的喚起吉祥的微妙辯論模仿了兩個意思,乙個是“知足可以長久”,另乙個是“懂得足夠快樂”的宴會。 我想第乙個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所以我只告訴你第乙個。
2:既然我們知足了,我們就能快樂,那麼對方的觀點是,知足不會永遠快樂,我們也可以永遠快樂而不滿足。 那麼,請問,如果我就是吃不飽,穿不暖和,我能用什麼來讓我開心呢?
我不是聖人,更不是佛陀。 (這個問題可以無限延伸,你可以說我現在沒有女朋友,我很不開心,對方是不是想給我找個男朋友湊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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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每個人都滿足於自己得到的東西,那麼人類社會就會失去進取精神,就無法進步。
哪裡有需求,哪裡就有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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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從概念內涵來看,知足幸福是一門生活藝術,源於內在精神世界的豐富和應對生活事務的成熟,是人們在深刻理解生活真相後的必然選擇。 有些人一貧如洗,卻很快樂。 為什麼?
讓我看乙個幸福方程式:幸福=物質慾望。 這是美國經濟學家薩繆爾森提出的。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物質消耗越大,慾望越小,幸福感越大; 另一方面,如果乙個人的物質消費是有限的,乙個人的慾望是無限的? 我想每個人都知道答案! 如果古人留下了“知足並不總是快樂”的成語,恐怕是給人家的孩子乙個錯誤!
其次,從知足的延伸角度來看,知足讓我們懂得立足當下,珍惜當下。 這裡的知足是一種明智的知足,是對自己能力的正確評價,對既得人生結果的積極看法之後的目標線,因為目標已經實現,自身能力的價值已經實現。 為什麼我們不快樂?
知足樂的人,吃蔬菜湯比吃山海美食更美味; 知足又不開心的人,吃著山海浬的美味佳餚,就像吃菜湯一樣。 對方認為我們所有人都應該過這種不快樂的生活嗎?
第三,從實際意義上講,並不總是享受自己的人沒有良好的態度。 這個世界上不乏快樂,而是良好的心態。 四面楚歌,使西楚的霸主無法組建軍隊; 空城樓上古琴的歌聲讓司馬懿自動退軍,這些都不是心理戰術的運用,可見心態對乙個人行為的影響不容忽視。
知足而不快樂的人會得到煩惱和煩惱,而知足而快樂的人則滿足於他們所得到的,然後享受生活,品嚐快樂,這是乙個明智的選擇,會得到真正的幸福。 因此,我們有理由堅信,知足常樂的人永遠是快樂的!
最後,我想說的是,每個人的心中都充滿了幸福的慾望,沒有人願意活在嘆息和淚水中。 那麼,我們怎樣才能快樂呢? 答案是:
滿意。 因此,我們都同意知足永遠是幸福的! 謝謝!
那麼,如果按照對方的說法,為什麼儒家思想被譽為中國思想呢? 晚清的滅亡,是由於清朝的腐敗和無能**! 人類的慾望可以使乙個人成功,也可以使乙個人失敗......所以他們的想法不會流傳下來。
我們所說的知足,是指充分欣賞現有的成果,充分享受當前的成就,充分挖掘現有的潛力,肯定當前的狀態。
第四,“知足樂”可以起到啟迪勸說的作用,“降火明眼”。 當你記住“知足常樂”這幾個字時,你會自覺地丟掉很多諺語和貪婪,使人變得更加理性和聰明,你的眼睛可以看得更遠,名利,金錢和物,使你的性格豁達大方。
怎麼能視而不見,就好比乙個老太太不服氣,現在她用手機錄了一張圖片再幫忙,所以方法很重要。 你不想上去打理論,你要根據實際情況,有的可以敲門,有的可以樹立榜樣,有的可以督辦學制監督,有的可以寫點評,總之,方法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