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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a,bc,三種物質各10g
A 完全反應 A 反應 10 g
A + C = ==B (催化劑) ==D
10 x 16
產品D為16g
反應物C根據化學質量儲存
已用 16-10 = 6g
C10-6=剩餘4g
b是反應過程中催化劑的質量相同!
b與c的質量比為1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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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標題,化學方程式是這樣的:
ba + c = d
10g 16g
B是催化劑,反應前後質量不變,所以還是10克。
根據質量守恆定律,A完全反應,說明A消耗了10克,但只生成了16克物質D,說明C還沒有完成反應,只消耗了16-10=6克(從反應產生的D質量中減去參與反應的A的質量等於參與反應的C的質量), 所以 C 的剩餘質量是 10-6=4 克。
那麼反應後混合物B與C的質量比為1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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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應為a + c --d
質量守恆率表明,b=10g(b為催化劑質量不變)d=16g,自反應完全以來,反應前10g,反應後0。A 到 **?
換算成d,但是d是16g,多出來的6g是怎麼來的,就是c換算。
也就是說,C已經轉化了6g,C在反應後還剩下4g。
b與c的質量比為10:4。
b: c= 5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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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B是催化劑,所以B的質量在反應前後不會改變。 所以只有ACD的三種物質的總質量是守恆的。
反應前,A10 g,C10 g,D否,0 g。 總質量 = 10 + 10 = 20 克。
反應結束後,標題說A有完全反應,即A沒了,D是16克,說明C還有20-16=4克,所以反應混合物中B與C的質量比為1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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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20
A 全部反應並生成 d 為 16 克,則 c 為 20-16 = 4 克。
由於催化劑反應前後不變,b為10克。
因此,質量比為: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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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因為是催化劑,所以前後質量不變為10g; 完全反應,所以剩下 0g; D由A和C生成,所以D的質量是反應的A和C的總和,所以C反應D-A=16-10=6G,剩下的C10-6=4G; 因此,反應後的混合物b:c=1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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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 1.所有化學反應都遵循質量守恆定律。
2.所謂不守恆,其實是沒有把所有物質都考慮進去。 例如,鎂帶和山地惡化在氧氣中燃燒成為氧化鎂。 根據質量守恆定律,參與反應的鎂帶和氧的質量總和=反應後產生的唯一氧化鎂。
但是,如果只考慮鎂帶和氧化鎂的量,則可以描述為鎂帶在氧氣中燃燒後的質量增益。
3. 質量守恆定律描述的是質量守恆,而不是體積守恆。
4.質量守恆定律是化學反應本身的總質量守恆,與外界無關。 因此,在驗證質量實驗守恆定律時,應盡可能採用封閉式實驗裝置,以減少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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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質量守恆定律是指在化學反應中,參與反應的物質的質量之和等於反應後形成的物質的質量之和。 根本原因從微觀角度解釋:在化學反應之前和之後,原子的型別、數量和質量保持不變。
2.了解質量守恆定律。
1)“化學反應”是前提。質量守恆定律的適用範圍是化學變化,而不是物理變化,任何化學變化都遵循質量守恆定律。
2)“參與反應”是基礎。該概念明確指出,它是“參與反應”的物質質量的總和,不參與反應的物質的質量無法計算。
3)“質量總和”是核心。無論是參與反應的物質還是反應後形成的物質,在計算中都不能省略任何一項。
4)“質量守恆”是目標。定輪姿態定律只適用於“質量”守恆,不包括體積守恆和分子數守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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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質量不是近似值,是絕對守恆的。
其實怎麼說呢,e=mc2不是隨便就能用到的東西,它也不代表全部的能量。 例如,如果在物件靜止時使用 e=mc2,如果它移動了怎麼辦? 還是 e=mc2?
顯然不是,它仍然有動能。 一般來說,這個方程只在中學用於核計算,沒有別的。 在你提到的例子中,引起能量變化的不是質量,而是鍵的復合和斷裂。
所以,呵呵,不能這樣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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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反應能量的變化涉及鍵能的變化。 例如,2H2+O2=2H20 被視為 H-H 斷裂和 O-O 斷裂吸收能量,而 H-O 形成釋放能量。
這樣,就存在能量差異。
當我們這樣說時,這種物質不僅有質量,而且有能量,能量不能稱為能量。 這樣可以看出,以前存在於物質中的能量(不是質量變成能量)通過反應被釋放(或吸收並儲存在物質中)。
另乙個類比:
同樣質量的水,一杯是50攝氏度還是一杯10攝氏度,哪乙個更有能量? 很明顯,高溫的多點能量,但質量並沒有增加。 因為新增的是能量,而不是質量。
因此,在反應前後嚴格遵守質量守恆。
再。 e=mc²
顯然,你問的問題是建設性的。 我不得不佩服你的聰明才智。
平衡指標偏向 zn。
由於mg的金屬活性高於Zn,因此與HCl溶液的反應更強,Zn與HCl溶液之間的反應在室溫下緩慢或困難。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