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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叫犯規,應該說不是違規。 但這取決於你走了多少步。 接球後直接上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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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叫空切,當你和你的隊友快攻時,他傳給你,你直接去籃筐(必須是3步),如果你超過3步,就是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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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兩種情況下,乙個是空切,然後接球並直接進入籃筐,如果不超過三步,則不被視為步行違例。
第二,我接住了球,然後我左顧右盼,感覺沒有人傳球,所以我自己走了三步,這是乙個經典的走路動作。
簡而言之,行動必須連貫,不能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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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規,球必須被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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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犯規? 我應該問一下這是否會違規,對吧?
明確告訴你,你沒有觸犯法律!
走路違例 帶球走三步以上的球員是走路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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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不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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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那個說很好! 打籃球需要一致性。 一接到球就三步上籃不算步,但你不能猶豫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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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連貫的動作。 一接到球就三步上籃不算步,但你不能猶豫暫停!
但這取決於裁判如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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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你知道嗎?
接球後,你只能走一步,這樣你就可以把球扔出去,這樣你就不會犯規和眩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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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不要多走3步,肯定是在快攻,不知道咱們籃球課是不是死垃圾說你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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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出界,那就不是犯規。 籃球出界規則如下:
1. 當球員身體的任何部位與邊界線上、邊界線上方或邊界線外的地面或隊員以外的任何物體接觸時,球員即為出界;
2.當球碰到球員或界外的任何其他人時,籃球出界;
3、當球觸及邊界線上、界線上方或界線外的地面或人物時,籃球出界;
4、當球碰到籃板的立柱或後部時,籃球出界;
5.球出界,或者即使球碰到球員出界以外的其他物體,最後乙個觸球或被球觸球的球員是使球出界的球員。
像我一樣,四年前打籃球,從中午到晚上,中間沒有太多的休息,用右手搶籃板,右邊腰脊是連續發力的,再加上打了很久沒有休息,當時我正在練習運動,覺得沒事, 而且事後只是疼,睡覺的時候就感覺到了,大約乙個月後我和父母一起去了醫院,(中間我看了三家醫院,四位醫生,包括今天我碰巧看到了你的內容,之前我正在檢查腰痛會不會引起頭痛,因為我昨天打球後蹲下後頭疼), 醫生的意思是以後不要受重力影響,腰部,是不可能痊癒的,我平時跑步,做一些有氧運動,覺得對腰部有用,你的情況和我差不多,要是想去醫院,就不要聽T的話我看你的症狀和我基本差不多,跑一會兒就可以緩解一下,遇到這種不適可以問我。 >>>More
最近,我工作遲鈍,身體疲憊,甚至對別人叫我的名字反應半拍。 晚上,我神清氣爽,精力充沛,直到十一點或十二點才感到困倦。 這不僅影響工作效率,而且對身體也不利。 >>>More
不,它不會。 知識只是工作和生活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做人,做乙個有道德的人,如果乙個人想要受過高等教育,而缺乏道德對社會是很有害的,高科技犯罪不是這些受過高等教育和缺乏道德的人做的嗎? 再說了,沒有文憑,只要你願意學習,你仍然可以掌握很多知識。
第一點是要多喝一點中藥來調節這些腸胃疾病,第二點是要多吃粥,這樣食物才能很好地調節腸胃,第三點是平時要注意不要生氣, 這樣你就可以很好地調整你的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