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該員工正在休病假,康復後,他不願意回去工作

發布 社會 2024-04-25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然後辭職,你的辭職沒有補償,被單位開除會有補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是的,只要勞動者病假總時長不超過醫療期限,超過醫療期限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病假、非工傷醫療期限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按照實際工作年限和在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以上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限

    (一)實際工作經驗不足10年的,在單位工作不滿5年的,3個月;六個月,超過五年。

    2)實際工作經驗在10年以上的,單位工作經驗不足5年,6個月為實際工作經驗;5至10歲為9個月; 12個月,10至15年; 18個月,15至20年; 24個月,超過20年。

    第四條 就醫期限為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6個月按12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九個月按15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12個月按18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18個月按24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24個月按30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總結。 如果用人單位不允許你上班,如果明確說明雙方的勞動關係已經終止,在這種情況下,建議你申請勞動仲裁,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如果員工請病假,單位不讓我上班,我該怎麼辦?

    您好,我是諮詢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您好,您好。

    您好,我是一名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如果李總明確宣告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本案中,建議您申請勞動仲裁以保障您的權利,也可以將其更改為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在申請勞動仲裁之前,建議盡可能多地收集有關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證據,這樣勝訴的概率會更高。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總結。 您好,我很高興為您解答: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解除合同,但應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和經濟補償,半年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支付, 如果少於半年,則為半年。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您好,我很高興為您解答: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解除合同,但應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每年向員工支付乙個月的遣散費,如果半年或不足一年,則按一年支付, 如果少於半年,則為半年。《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者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滿滿一年,按照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勞動部《企業職工飢餓病或者非工傷人員醫療期限條例》(勞動部發文第1994號第479號)第3條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根據其實際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以上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單位工作年限:(一)實際工作經驗不足十年的,實際工作經驗不足五年的,應為三個月;六個月,超過五年。 2)實際工作經驗在10年以上的,單位工作經驗不足5年,6個月為實際工作經驗;5至10歲為9個月; 10至15歲為10個月和2個月; 18個月,15至20年; 24個月,超過20年。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總結。 尊敬的,我很高興為您解答,如果員工連續休了兩年病假後生病不能上班,且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後仍不能正常工作,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或額外支付員工乙個月的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有工作,也不能從事本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解答,如果員工連續休了兩年病假後生病了,仍然不能正常工作,用人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或支付員工乙個月的工資,另外,長期病假的員工在醫療期滿後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並能從事原來的工作;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有工作,也不能從事本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病假是指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時,企業應當根據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年限和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病假。 病假: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設定,第一年為3個月,每增加一年為1個月,但不超過24個月,合同約定期限長於上述期限。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不要想太多,生活很重要。 等我好了,我就回去工作。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這取決於您工作的年限和您今年的病假天數。 法律依據如下:

    《職工帶薪年假條例》第四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1)員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假期天數超過年假天數的;

    2)員工請事假20天以上,單位未按規定扣減工資;

    3)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且請病假超過2個月的員工;

    4)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且請病假超過3個月的員工;

    5)工作20年以上,請病假4個月以上的員工。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年假是您在工作一定年限時可以享受的東西。 因此,可以申請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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