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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離婚後和前妻住在一起,要你還前期借的錢怎麼辦? 我覺得你要是有本事,你們還是住在一起,其實就等於離婚了,你還沒有離開家,可以幫他還一些,如果實在沒錢,也可以跟他明說,我沒有錢,沒辦法幫你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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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和前妻借的債,也就是屬於你們兩個人一起借的,就算分居離婚了,還是要一起承擔債務的,所以如果還款人想讓你還錢,可以讓你的前妻跟你換, 如果他不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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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離婚協議的內容,規定是你只能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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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就是分割財產,但是沒有離家出走,存在財產混淆的問題,分不清是誰的,外人不知道你財產的分配情況,你也沒說出具體的債務,但法官看證據,你要證明債務是她個人的,不是用來共同生活的, 如果有協議,那就更好了,否則債權人可能會被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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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那麼就需要還清,如果是離婚後前妻的個人債務,那麼就不需要還清了。 aqui te a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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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債還錢是自然的,要老老實實,不能老爺子。在婚姻存續期間,前妻的借款是共同債權人的債務,必須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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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你需要償還你的前妻。 這筆貸款是您在前期離婚後借來的貸款。 它與你無關。 它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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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尋找法律判決的執行。 離婚後不離家出走,還貸是合理的,你有義務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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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還錢,你不應該還錢! 沒有更多的人,怎麼會有這麼多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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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離婚了,你現在住的房子的貸款應該由雙方協商還,不能總是讓錢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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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離婚了,但他們還是在一起,不管怎麼樣? 好一陣子,現在她有困難,可以伸手幫他,要想一百天夫妻的比喻,乙個男人,你就得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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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乙個非常有趣的問題,那就是,為什麼離婚後他還會和你住在一起,幫你還清房貸? 而你仍然理所當然地接受它,我認為我無法弄清楚。 如果感情不好,那為什麼分居後還要繼續生活呢?
那為什麼要離婚呢? 但如果你們的關係很好,那為什麼要選擇分居呢?
我覺得既然兩個人都選擇了分手,就沒有必要再住在一起了,就算有了孩子,也沒必要這樣走,如果想給孩子乙個完整的家庭,那麼你就不會從一開始就選擇分手。 除了政府的控制,我覺得你們現在沒什麼區別,因為你們還住在一起,他還要幫你還房貸,這證明他心裡還是有你的,不然誰會願意給你這筆錢段野早。
而且我想,既然他願意這樣幫你,那就證明他的心根本沒有放過你,他想和你復婚,他不想和你徹底分手。 你的心理狀態就不一樣了,因為你說以後你們分開了,是不是需要還他錢,那你就根本就沒有繼續和他在一起的打算了,所以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你為什麼要收他的錢呢? 為什麼要和他在一起?
你不為這種行為感到羞恥嗎? 你以為他是自動取款機嗎?
所以我覺得你們現在應該好好溝通,如果打算繼續在一起,那就直接去拿證,不要搞這種同居,一點都不時髦。 如果你不打算和他走下去,那麼你就應該把他所有的錢都還給他,不要接受他的好意,選擇他搬出去或者你搬出去,不要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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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 因為兩個人已經離婚了,對方對自己的待遇,也意味著對方對他很好。 所以這筆錢應該退還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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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你分居時一定要還他,因為你的前夫似乎願意為你還清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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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必要還,因為你們兩個人離婚了,沒有關係,也不需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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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要還他的錢,因為你們兩個人離婚了,幫你還貸是愛人,所以一定要給別人一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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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夫妻離婚後一方欠下的債務是個人債務,前妻不負責償還貸款,需要由債務人自己償還。
如果你在離婚後為你的前妻貸款,你的前妻應該償還嗎?
您好,夫妻離婚後一方欠下的債務是個人債務,前妻不負責償還貸款,需要由債務人自己償還。
你可以隨時償還,但你可以要求你的前妻通過訴訟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雖然貸款是自己還的,但他可以起訴前妻,要求自己承擔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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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離婚後支付給前妻的房貸如何處理。
婚前為另一方還清房貸如何處理離婚:
1.通常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
2.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判決,人民法院可以判決不動產歸登記方所有,尚未償還的貸款為登記不動產當事人的個人債務。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共同償還貸款,婚後雙方財產價值相應增加,不動產登記的一方補償另一方。
2、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釋(一)》第七十條。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申請銀行貸款,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並且房地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 不動產應由雙方在離婚時協議處分。
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不動產歸登記人所有,尚未償還的借款為登記人的個人債務。離婚時,登記在不動產的一方應補償另一方共同償還貸款和婚後雙方財產價值的相應增加。
2、婚前財產婚後還能公證嗎?
婚後,婚前財產也可以公證,但雙方簽訂的協議內容只能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能涉及雙方婚後取得的財產。 已婚夫婦要申請婚前財產公證,必須徵得配偶的充分同意和全力支援,才能順利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3、離婚後如何償還房貸。
1、婚前夫妻一方已支付部分房款,婚後共同償還貸款,或一方用個人財產償還貸款,離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雙方可以協商辦理。 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在分割財產時不宜對房屋權屬作出判斷,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供當事人使用。
2、一般認為,一方的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一方在婚前辦理抵押手續並取得產權證的,應屬於婚前財產。
3、如果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夫妻雙方還共同償還了貸款,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權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 其餘未償還的債務是他的個人債務,但應退還已償還的首付款和已償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償還的部分。
4、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配偶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也進行了共同出資,同時有證據證明出資是在雙方婚前承認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權的前提下進行的, 房地產雖然登記在一方名下,但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應按照共同財產分割原則辦理,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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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根據我國婚姻法,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不動產等。 但是,如果您不簽訂婚前財產協議,那麼您丈夫的前妻在離婚時獲得的財產是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婚姻共同體的一部分。
因此,夫妻雙方的財產應根據婚後收到的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你有共同財產,那麼它應該平均分配; 如果你沒有共同財產,那麼你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進行分割。
老公離婚了,所有的錢和房子都給了前妻,他要還清房貸。
你好,我老公離婚了,家裡所有的房產都歸他前妻所有,我每個月都要交房貸,還要過一萬塊錢。 後來我嫁到塵埃裡,婚姻中的金融派系不就是我們夫妻嗎?
該物業價值1500萬,有3年抵押貸款。 每月 20,000 美元。
房子、車子、幾個店面,還有店面,都給了前妻。
根據我國婚姻法,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不動產等。 但如果你不簽署婚前財產協議,那麼你丈夫的前妻在離婚時獲得的財產就是她的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因此,夫妻之間的財產應該根據你們結婚後收到的財產來分割。
如果你有共同財產,那麼它應該平均分配; 如果你沒有共同財產,那麼你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來分配這筆錢。
我理解並支援這種方法,但我不能接受未來 3 年的抵押貸款。
他還欠了近2000萬的債務。 這一切都屬於他。
我和他住在租來的房子裡,有乙個兒子? 它也用了我很多錢。
根據我國婚姻法,探鬥夫妻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但如果夫妻在離婚時已將房產、車輛、店面、商鋪等全部財產轉讓給前妻,那麼這些財產就不再歸夫妻共同所有。 至於你丈夫欠的債,如果是在你結婚之前就產生的,那麼這些債就不在你的責任範圍內。 但是,如果這些債務是在你們婚姻期間產生的,那麼你們丈夫和妻子應該共同承擔這些債務。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除法律規定的個人財產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在婚姻存續期間獲得財產,則應將其視為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您的丈夫在離婚前已將財產轉讓給前妻,則該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 至於你丈夫欠的債,如果這些債是在婚姻期間產生的,那麼你就應該和段萌分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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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夫妻倆的房子,婚後一起還債,你老公的那一部分也有一半,但是要看你夫妻和前妻離婚協議中約定的房子誰擁有,如果是男方所有的,那麼你就有一半的份額共同償還貸款和增值的份額。婚後的房子。
夫妻倆的房子,婚後一起還貸。
你好,夫妻倆的房子,婚後一起還債,你老公的那一部分也有一半,但是要看你夫妻和前妻離婚協議中約定的房子誰擁有,如果是男方所有的,那麼你就有一半的份額共同償還貸款和增值的份額。婚後的房子。
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第30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前簽訂買賣不動產合同,用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向銀行貸款,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的, 不動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不動產應當在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分。
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不動產歸產權登記當事人所有,尚未償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當事人的個人債務。 離婚時,登記產權的一方應當補償另一方共同償還貸款和婚後雙方相應增加的財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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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夫妻雙方婚後一併還房,婚後房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倆的房子,婚後一起還貸。
夫妻雙方婚後一併還房,婚後房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倆一起買的房子,房產證還沒下來,房貸一直都還。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財產的確定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1、取得財產的時間,如果是在婚後取得的,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是否有特別約定,約定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哪些財產屬於單方個人財產的,按約定辦理。
你想問是不是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我只想知道他們的離婚協議和他的前妻是否可以在她放棄房產並獲得房地產證書時新增我的名字。
還行。 你的可以命名。
他們的離婚協議是否已提交?
我丈夫的前妻有過錯,我們直到離婚四年後才結婚,從那以後我就是那個還房貸的人。
他們的離婚協議是否已提交?
記錄。 協議將被記錄下來。
現在地契還沒有下來,我。
你丈夫現在同意加上他的名字,對吧?
你可以寫乙份婚姻財產協議。
現在,支付抵押貸款的始終是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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