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如何劃分這些東西

發布 社會 2024-04-14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問題不是很清楚,就你說的,兒子的話,案子沒有錯,女人想要兒子的案子,你就沒抱太大希望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未滿二周歲的子女一般與母親同住,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與父親同住:(一)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長期未治好的嚴重疾病的; 孩子不適合和他們一起生活;(二)父親要求子女同住的; (3)子女因其他原因不能與母親同住的。

    在沒有這三種情況的情況下,法院通常會命令孩子與母親一起生活。 但是,如果父母雙方都同意兩歲以下的孩子將與父親一起生活,並且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則可以允許。

    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確定。 對於有固定收入的人,子女撫養費通常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支付。 子女撫養費應定期支付,如果條件允許,可以一次性支付。

    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期限一般為子女年滿18歲。

    你的家庭狀況和她的家庭狀況不是法定的優先事項,但法官會酌情考慮。

    關於財產,如果沒有共同財產,就沒有分割,如果房子是你父親的財產契約,那就是你父親的,如果是你的,就會分割,婚後就是共同財產。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請補充。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講的方方面面太含糊了,還是具體一點比較好! 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夫妻結婚後的所有財產都屬於共同財產,在無過錯方離婚的情況下,共同財產必須平分! 但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無論雙方的家庭情況如何,雙方的父母還在,自己的財產不屬於你,財產的所有者仍然是他們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兒子,你可能無法獲得撫養費(太小了,你可能會窒息教育)你支付子女撫養費。

    2.你可以住在房子裡,這是你老人家的財產,與你無關。

    3.共同財產,不管是什麼,都是乙個人的一半。

    4.你為什麼過不去,你必須離婚,傻? (離婚後你還在幻想改善生活,多想想如何一起讓生活更美好)。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房子應該是你的,我建議你去找一些法律**尋求幫助,他們會更專業。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這對夫妻就像打麻將一樣,還是原配好; 再說了,你還有骰子!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離婚時夫妻財產的分割有兩種方式:

    一是夫妻雙方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分,並按照協議結果進行分割;

    第二,夫妻雙方未能就財產分割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通過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人民埋葬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害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1.婚姻期間獲得的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取得的收益。 3.一方智財權產生的收益。

    4.婚姻關係中任何一方繼承或贈與的財產。 但是,除非遺贈遺囑或遺贈合同中明確規定,這筆錢將只對其中一方關閉。 5.一方通過投資個人財產獲得的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一百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婚前財產; (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當事人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百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較多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另一方賠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賠償。

    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百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應當共同清償。 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時,雙方應當協議解決;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離婚後女人必須去的三件事是什麼:

    1.女方的婚前財產。

    大多數女性在結婚前已經工作了幾年,她們手裡會有一些積蓄。 有些女性會投資買房,這些都是婚前資產。 然而,有些女性不懂什麼是婚姻財產,離婚時會把婚前的財產一起分割。

    事實上,法律明確規定,婚前不分割財產。

    2.女方的私人物品 結婚時,男方會給女方一些東西。 比如項鍊、戒指,婚後女方用工資買房買車,還有男方送的貴重首飾、包包,都是個人物品,離婚了,也屬於女方。 如今,很多家長為了給女兒信心,也紛紛送出貴重的東西,就像徐芬的父母一樣,給女兒買房。

    而有些女人在婚前就買得起屬於女人的房產,男人沒有分享的權利。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在婚姻登記後陪同禮物,除非事先說明是單獨送給女兒的,否則它將成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3.工傷和事故的保險賠償 如今,大多數女性都是獨立的,尤其是在經濟方面,她們不再侷限於丈夫和孩子的婚姻,而是有自己的工作。 但是,有些工作還是很危險的,比如工廠、建築工地等,萬一發生意外,基本上都會有相應的賠償,都是女方拿到的,就算離婚了,也和男方沒有關係。

    其實,沒有人抱著離婚的心態結婚,而是需要雙方共同努力才能過好日子。 而生活難免會有意外,影響到彼此的感情,最後自己付出的並不多,卻被對方深深傷害,一無所有。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收入;

    3.智財權收益;

    4.通過繼承或贈與獲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關鍵是汽車所有權轉讓的時機,如果你的父親在你結婚期間將汽車轉讓給你,也就是在正式離婚之前,夫妻雙方都對汽車擁有平等的權利,她可以得到它。 但是,如果您選擇通過雙方協議離婚而不是法定離婚,雙方可以協商財產分割; 如果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則根據法院的判決執行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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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回答2024-04-14

每個人離婚時,都想分割更多的財產,而另一方分享較少或部分的財產,但依法分割是公平的。 分割財產時,應注意區分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父母雙方出資的部分。 父母的貢獻往往是最具爭議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