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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溝通,你通常會被允許去。 別擔心,慢慢想辦法,總能解決。 人事問題不應急於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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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決定了,那就趕緊走吧,不要婆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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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申請時間提前乙個月後可以離職。
雇主無權不釋放財產。
如有任何疑問,可諮詢勞動部門或到當地勞動部門諮詢。
但如果你想談論人類的感受,那麼你只能交流,這就是你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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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提交辭職信後不能少於乙個月就離開。 一般來說,雇員必須在辭職前乙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雇主,如果雇員提交辭職信少於乙個月,則不允許離職。
如果員工未提前30天提交辭呈,而員工直接提交辭職信並離職,此時屬於違法行為,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員工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員工產生的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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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辭職信已經乙個月了,當時公司沒有批准,然後我不想離開,但公司把我叫走了?
下午好,親愛的,我會全心全意為您服務。
你可以要求公司賠償你,如果你不賠償,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報案。
由於你第一次離開公司時提前乙個月通知了公司,但你沒有得到公司的批准,乙個月後你也沒有離開公司,事實上,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是繼續建立的。
現在公司要求你辭職,這是違反勞動法的。 公司已經放你走了,在公司工作已經沒有意思了,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合理合法的補償,然後辭職找新工作。 如果公司不支付賠償金,就像勞動監察大隊報案一樣。
在與您類似的情形下,可以了解到您的合法權益得到堅決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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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信已經提交乙個月了,領導沒有回覆,我該怎麼辦? 當大家都想辭職離開單位時,經常會遇到被單位領導留用的情況。 一種比較極端的情況是向領導提交辭職信,但領導拒絕接受,拒絕簽字。
01.辭職是工人的權利,不需要領導的建議。
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都使用了“通知雇主”而不是“向雇主申請”一詞。 《辭職報告》只是通知的一種形式,不是申請領導同意的檔案,因此不需要領導的同意。
基於此,只要您不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關於保密和服務期限的特別規定,您提交辭職報告後,即可充分履行法律賦予您的權力,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屆滿時自動離職。 此外,用人單位有義務為你提供各種辭職手續,並配合你辦理檔案移交、社保等事宜。
02.確保辭職報告的法律效力。
如果領導不同意你的辭職報告,防止領導阻止它。 提交辭職報告時,重要的是要確保其具有法律效力。 為了萬無一失,時間節點是關鍵,必須保留原始基礎。
當您提交辭職報告時,您必須有乙個非常具體的日期。 最好準備3份,1份給人事部,1份給領導,1份給自己留著。 同時,將辭職報告拍照後,通過辦公網或網際網絡作為備份資訊傳送到領導郵箱和人事部郵箱。
03.你應該在離職前做好準備。
提交辭職報告後,工人必須繼續盡最大努力完成他或她所力所能及的工作。 在領導不同意辭職的情況下,要比平時更加努力,盡量把工作做好,不要讓領導因為工作上的乙個小失誤而影響他的辭職計畫。
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時,要對工作進行系統的梳理,做到知道該做什麼,達到隨時交接、有備無患的狀態。 同事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因為領導不同意而做出一些不正常、激進的行為,只會對他們有害,對他們沒有任何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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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向領導和人事部門申訴,說你的辭職報告已經提交乙個月了,現在可以進行辭職離職的交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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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信已經提交了乙個多月了,你可以走了,沒有公司的同意,法律規定這樣你就可以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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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主動向老闆提辭職,如果他敷衍了你,說明他不想讓你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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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該公司的做法本身並沒有什麼問題。 需要提前乙個月辭職。
其次,完成工作交接後可以和公司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縮短這段時間,畢竟在公司要給你一天的工資,這也是為了給公司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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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下乙個家後想辭職,但原單位要乙個月後才會放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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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
親愛的,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我在三月份提交了辭職信,但老闆沒有批准 現在已經兩個月了,公司現在批准了,還是我自願辭職嗎<>
答:您好,詢價後:<>
從法律上講,您辭職的時間證明您是自願離職的。 如果您已經提交了辭呈,則表示您已提出辭職。 即使你的老闆延遲批准你的辭職,你提交辭呈的事實仍然存在。
所以,你仍然是自願退出的。 如果你現在不想離開公司,你可以和你的老闆協商解決這件事。 但是,您應該了解法律要求,以確保您的權利不受侵犯。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我三月份就提交了辭職信,但是老闆沒有批准,現在兩個月了,公司現在批准了,還是我自願辭職嗎?
親愛的,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我在三月份提交了辭職信,但老闆沒有批准 現在已經兩個月了,公司現在批准了 還是我自願辭職嗎<>
答:您好,詢價後:<>
從法律上講,您辭職的時間證明您是自願離職的。 如果您已經提交了辭呈,則表示您已提出辭職。 即使你的老闆延遲批准你的辭職,你提交辭呈的事實仍然存在。
所以,你仍然是自願退出的。 如果你現在不想離開公司,你可以和你的老闆協商解決這件事。 但是,您應該了解法律要求,以確保您的權利不受侵犯。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延伸補充: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自願辭職,並應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辭職通知。 如果員工提交辭職信,僱傭關係即告終止。
但是,如果雇主沒有及時處理辭職,則不允許雇員繼續工作。 如果員工在提交辭職信後悔改,他或她應該與雇主協商解決問題,如果雙方達成協議,員工可以終止決定離開公司的合同。 如果雙方之間沒有協議,則員工的辭職有效。
7月17日辦理手續,拿回你入職單位人事部時提交的所有檔案,如果沒有,只需在辭職表上簽字即可。 問工資哪一天結算,當天就結算。 一般來說,乙個上午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