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事實婚姻的問題,請向法律專業人士尋求幫助

發布 社會 2024-04-19
2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你沒有說明你在1994年2月1日的實際年齡是多少,如果你超過22歲,而該女子超過19歲,這將是事實婚姻,否則將是同居關係。

    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案件,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割的,應當一併解決。 具體分割財產時,要考慮婦女和兒童的利益,要考慮到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適當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當事人在同居期間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財產一般視為共同財產。

    當事人在此期間繼承和贈與的財產一般視為個人財產。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我認為,如果你在94年2月1日之前未滿22歲,你的婚姻應該是無效的,你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向法院上訴,要求婚姻無效。

    婚姻無效後,你們共同生活期間的財產原則上應歸你們每個人所有(需要證據證明該財產是你們個人擁有的或你們合法取得的)。 同居和共同財產,即雙方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財產,原則上平均分配,適當考慮弱者。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我們國家不承認事實婚姻,你的婚姻是無效的,你和她之間沒有婚姻關係。 沒有離婚的問題,你所有的財產都屬於你,你不必分割任何人。 至於孩子,既然她沒有經濟**,按照惠孩子的原則,孩子就應該判給你。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現行婚姻法中沒有事實婚姻這種規定。 只要沒有結婚證,你就一輩子活著,法律也不承認。

    因此,你的婚姻是絕對無效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我剛學完婚姻法,所以我可以幫助你理解一點。

    在事實婚姻之前,國家考慮到農村地區大多數人是事實婚姻,因此制定了這樣的規定。 但。

    新《婚姻法》廢除了事實婚姻,這意味著法律現在不承認事實婚姻,而只承認已經辦理合法手續的婚姻。 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尚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婚姻登記沒有法定要求,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誌。

    在中國,無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沒有登記結婚的,都不是合法結婚。 目前,事實婚姻的解除尚無統一的標準,我們認為,既然事實婚姻與登記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應一視同仁,即事實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過法定手段進行。 行政手段(向民政部門)或訴訟手段(向人民法院)]。在實踐中,民政部門往往不接受事實婚姻協議離婚的請求,因此最好在法庭上解除事實婚姻(即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同居關係雙方在同居期間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同居關係當事人所生子女為非婚生子女。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傷害或歧視他們”,無論是事實婚姻還是同居關係,當雙方離婚時,子女撫養費問題應當按照《婚姻法》的這一規定處理。

    在目前的情況下,您不能申請離婚登記,而只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還有孩子的問題,如果你是撫養的一方,另一方父母也應該負責撫養。 如果他威脅你,並且涉及你的人身安全,那麼你可以起訴他的人身威脅。

    其實,當你遇到這樣的不幸的事情時,你應該堅強勇敢地去面對它。 他性格不好,你擔心他會報復,但有些人表面上看起來很強硬,但實際上他們內心沒有底。 你越擔心,你就越不知道之後該怎麼做。

    如果能和平解決,那將是最好的。 如果沒有,反正已經到了這個地步,你應該不遺餘力,你諮詢專業的律師,讓他們幫你解決問題,以你現在的情況,你有絕對的優勢。 不要先驚動蛇,等待證據準備好,一勞永逸地做出決定。

    我可以告訴你他的一些缺點:

    1.打你,這麼暴戾的家庭,情節嚴重就觸刑法了。

    2.威脅你的人身安全,威脅你的父母,干涉你的生活。

    為了限制你的離開而撫養你的女兒和保留你的財產也是違法的。 你挺身而出,不僅是為了你,也是為了你的女兒,也是為了撫養你、生下你的父母!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你先去找律師。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現行的《婚姻法》不再承認事實婚姻。

    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結婚證,女方可以再婚,無需辦理任何手續,其婚姻不構成重婚罪。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素:

    (i) 同居行為(即一男一女持續和穩定的同居)始於1994年2月1日之前;

    (二)以夫妻名義同居的;

    3. 1994年以前,同居雙方在同居時已達到結婚的實質性條件。

    所謂婚姻的實質要求,就是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係必須具備的條件,包括:1、雙方均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 2、雙方均願意結婚; (三)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4. 不要患上任何醫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他們於2009年結婚,但該女子未滿20歲,無法結婚。 婚姻是無效的。

    同居是在1994年2月之後。 它也不被視為事實婚姻。

    綜上所述,既然沒有婚姻關係,當然不構成重婚。

    如果仍有顧慮,解除“事實婚姻”的最好方法是上法庭(即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它不構成重婚罪,1994年2月1日以後的事實婚姻不受保護。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1. 不構成事實婚姻。 雙方沒有合法結婚。 2、有同居關係和財產分割。 3.再婚不違法。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1.婚姻是合法的。

    2、現在我已經分居一年多了,想和他離婚,我應該去安徽男方居住地的法院打官司。

    3. 該過程只是提交起訴狀,提供證據,並等待通知按時出庭。 接受調解或判決,對判決提出上訴。

    4、不要擔心家人對自己的無理無理尷尬,因為**確實在法官的主持下,審判不公開,家人不能插手。

    5.索要20萬子女撫養費是不合理的要求,法院不會支援這樣的要求。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對於法律問題,最好親自諮詢當地的律師事務所。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贍養費不必一次性支付。 婚姻是合法的。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婚姻是合法的。 離婚應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

    引用: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1、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男23歲,女21歲,所以起點應為雙方達到結婚年齡的日期。 也就是說,補發結婚證上的日期應該是雙方達到結婚年齡的日期。

    多年後,它被視為同居關係,不被承認為事實婚姻。

    3.我不明白。

    4、應該是婚姻登記時審查不夠嚴格。 比如我在法庭上看案卷的時候,看到一對年輕夫婦離婚了,結婚時雙方都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方不知道自己用了什麼手段,居然申請了結婚證。

    你認為這段婚姻有效嗎? 為了有效起見,他們在離婚時未達到法定年齡。 說是無效的,人家還真有結婚證!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事實婚姻不再得到法律承認。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您好,我是婚姻登記員。 補發的結婚證上會同時顯示登記日期和補發日期,事實婚姻受法律保護。 申請撤銷此類事項主要是指重婚和欺騙。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檢視《婚姻法》的規定和司法解釋。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取決於爭議是什麼。

    A和B一直處於同居狀態,並育有兩個孩子,但現在這不稱為事實婚姻。 法律不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 但是,孩子仍然是他們共同的孩子,他們都有撫養他們的義務。

    女方A和男方C在領取結婚證後即為合法夫妻。 只要女方A和男乙不再繼續以夫妻的身份生活,女方A和男方B除了是兩個孩子的父母外,就沒有其他關係。

    當然,婚姻糾紛對女人和男人來說都是合法的。 至於男女乙之間關於子女撫養費的糾紛,視情況而定,不再贅述。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自1994年以來,我國沒有事實婚姻,如果A女在1994年之後與B有事實婚姻,那麼這種事實婚姻不受法律保護,因此A和C取得結婚證並不違法,隨後的婚姻是合法婚姻,受婚姻法保護。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1.你們收到的彩禮不需要退還,因為你們已經同居過了。

    2、婚後的營業收入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必須有證據證明收入的數額,如票據什麼的。

    3.如果房子在離婚前倒塌,那麼你有你的份額,你應該爭取它。

    4、只要登記,就是合法夫妻,不需要舉行婚禮。

    北京市婚姻家庭律師。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1 關於彩禮,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10條的規定,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才應退還彩禮:未登記結婚的; 不同居的婚姻登記; 彩禮的支付,讓對方在生活上遇到困難。

    2 關於珠寶,在司法實踐中,珠寶一般被視為對方送給您的禮物,通常不需要退還。

    3 關於店鋪的收入,以領取結婚證的時間為準,在領取結婚證之前是一方的財產,拿到證後可以算作共同財產,當然是你有你的份。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這對你來說有點麻煩,因為你沒有申請結婚證,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除非你有孩子。 該法律有可能保護婦女。 具體來說,請諮詢當地民政部門。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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